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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哈三联:独立董事关于对公司对外担保情况、控股股东及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的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2018-04-04  

						             哈尔滨三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对公司对外担保情况、控股股东

         及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的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
若干问题的通知》、《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的要求,我们作为
公司的独立董事,本着对公司、全体股东及投资者认真负责的态度,对公司对外
担保情况和控股股东及其它关联方占用资金的情况进行了认真的检查和落实,并
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1、报告期内,公司及子公司未发生任何形式的对外担保事项,也无以前期
间发生持续到本报告期末的对外担保事项。

    2、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非正常占用公司资金的情
况。




    独立董事:

                  王   栋                刘志伟              游   松




                                                        2018 年 4 月 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