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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哈三联: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2018-04-04  

						证券代码:002900          证券简称:哈三联          公告编号:2018-017

                     哈尔滨三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哈尔滨三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8 年 4 月 2 日召
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
计政策变更的议案》,本次变更会计政策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现将具体
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1、会计政策变更的原因:

   (1)2017 年 4 月 28 日,财政部发布《企业会计准则第 42 号——持有待售
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财会[2017]13 号),要求自 2017 年 5 月 28
日起实施,对准则施行日存在的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采
用未来适用法处理;

   (2)2017 年 12 月 25 日,财政部发布《关于修订印发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
式的通知》(财会[2017]30 号),对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进行了修订,适用于
2017 年度及以后的财务报表。

   2、变更时间

   由于上述会计准则的颁布或修订,公司需对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并按以
上文件规定的起始日开始执行上述会计准则。

   3、会计政策变更主要内容:

   (1)变更前采取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
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2)变更后采取的会计政策

   2017 年 4 月 28 日财政部发布《企业会计准则第 42 号——持有待售的非流动
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财会[2017]13 号);

   2017 年 12 月 25 日财政部发布《关于修订印发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
(财会[2017]30 号)。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根据上述准则及通知规定,在利润表中新增了“资产处置收益”项目,
并对净利润按经营持续性进行分类列报,同时对可比期间的比较数据进行调整,
将原列示于“营业外收入”和“营业外支出”项目的固定资产处置利得或损失调
整重分类计入“资产处置收益”项目。本年列示“持续经营净利润”金额
181,075,538.25 元,列示“终止经营净利润”金额 0.00 元。比较数据经调整后,
上年“营业外收入”减少 2,291.54 元,上年“营业外支出”减少 2,001,999.89
元,重分类至“资产处置收益”;上年列示“持续经营净利润”金额 175,182,785.55
元,上年列示“终止经营净利润”金额 0.00 元。

   以上变更仅对财务报表项目列示产生影响,对公司净资产和净利润无影响。

   三、董事会审议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变更,符合相关法
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未对公司的财务报表产
生重大影响。根据深交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规定,本
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独立董事对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公司根据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 42 号——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
处置组和终止经营》([2017]13 号)、《关于修订印发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
知》(财会[2017]30 号)要求对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符合财政部、中国证监
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变更后的会计政策有利于更加客观、公允地反
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
情形。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
定,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五、监事会对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制定的相关文件要求进行
的合理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
范运作指引》的相关规定。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
规定。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哈尔滨三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 年 4 月 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