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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哈三联:独立董事2018年度述职报告(刘志伟)2019-04-24  

						              哈尔滨三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2018年度述职报告

     本人作为哈尔滨三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
 在任职期间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
 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规定,忠实、勤勉、尽职尽责地履行独立董事
 职责,积极出席公司相关会议,认真审议公司董事会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的各
 项议案,对公司重大事项发表了独立客观的意见,发挥个人专长和专业知识,
 对公司的科学决策和规范运作提出意见和建议。充分发挥独立董事作用,切实
 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本人 2018 年度履行职责情况汇
 报如下:


    一、出席会议情况


    1、出席董事会会议情况


    2018 年度,公司共计召开 10 次董事会,本人全部亲自出席,以通讯表决的
方式参加了全部会议,没有委托出席和缺席会议的情况。在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
时,本人均以认真谨慎的态度行使表决权,认为公司董事会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符
合法定程序,合法有效,故对 2018 年度公司董事会各项议案及其它事项投赞成
票,无提出异议的事项,也无反对或弃权的情形。

           本报告期应            以通讯方式                     是否连续两次
独立董事姓            现场出席董            委托出席董 缺席董事
           参加董事会            参加董事会                     未亲自参加董
    名                事会次数              事会次数     会次数
               次数                  次数                         事会会议


 刘志伟       10          0         10         0          0          否



    2、出席股东大会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 3 次股东大会,本人现场列席了 2017 年度股东大会。
    二、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根据《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及其他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报告
期内,本人在了解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经营状况的前提下,依照
自己的专业知识和能力做出客观、公正、独立的判断,与其他两位独立董事一起
对公司重大事项进行核查并发表了如下独立意见:


   日期        会议名称                    独立意见                   意见类型


                            1、关于续聘 2018 年度审计机构的事前认可
                            意见
                            2、关于对 2017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独立
                            意见
                            3、关于对续聘 2018 年度审计机构的独立意
                            见
                            4、关于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
             第二届董事会   独立意见
 2018.4.2                                                               同意
             第十一次会议   5、关于对《2017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
                            情况的专项报告》的独立意见
                            6、关于对《2017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
                            告》的独立意见
                            7、关于对会计政策变更的独立意见
                            8、关于公司对外担保、控股股东及其他关
                            联方占用公司资金情况的专项说明及独立
                            意见


                            1、关于对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履行承诺
             第二届董事会   暨关联交易的事前认可意见
 2018.4.25                                                              同意
             第十四次会议   2、关于对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履行承诺
                            暨关联交易的独立意见

                            1、关于对《2018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
                            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独立意见
                            2、关于对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独立意见
             第二届董事会   3、关于对延长部分募投项目实施期限的独
 2018.8.22                                                              同意
             第十六次会议   立意见
                            4、关于公司对外担保、控股股东及其他关
                            联方占用公司资金情况的专项说明及独立
                            意见

             第二届董事会   关于对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
2018.10.15                                                              同意
             第十七次会议   理的独立意见
             第二届董事会
2018.10.19                  关于对会计政策变更的独立意见            同意
             第十八次会议
                            1、关于对回购部分社会公众股份的预案的
             第二届董事会   独立意见
2018.12.21                                                          同意
             第十九次会议   2、关于对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风险投资
                            的独立意见


    三、任职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工作情况


    2018 年度,本人担任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严格按照相关法
律、法规和议事规则勤勉尽责,积极履行审计委员会委员的职责。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共召开 8 次会议,审议了包括公司财务报
告、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及内部控制规则落实自查表、
内审部门工作报告及计划等重要事项,详细了解了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情况,严
格审查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及执行情况,认真听取了公司内审部门的年度工作总结
和计划,对公司财务管理和内控建设情况实施了有效的指导和监督。


    四、现场调查情况


    本人利用参加公司现场会议的机会以及不定期的现场考察对公司生产经营
和财务情况进行调查和了解,并与公司其他董事、董事会秘书、财务负责人及其
他相关工作人员保持沟通,持续关注公司经营动态、财务状况、募集资金项目实
施等情况,密切关注公司公开披露的信息和公众媒体有关公司的重大报道和一些
重大事件、政策变化对公司经营状态的影响,及时向公司管理层询问情况并进行
沟通,充分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


    五、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其他工作


    1、持续关注公司的信息披露情况

    本人持续关注公司信息披露工作,确保公司能够按照《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
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
定规范信息披露行为,促进公司依法规范运作,维护公司股东及其利益相关人的
合法权益,保证披露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同时,密切关注媒
体对公司的报导,必要时向公司有关人员询证,维护全体股东的知情权。

    2、关注公司治理结构及经营管理情况。

    2018 年度,本人不定期对公司经营管理和内部控制制度等方面的建设和执
行情况以及董事会决议执行情况进行现场调查。对董事会审议的各项议案均进行
认真审核,必要时向公司相关部门及人员进行询问,在此基础上独立、客观、审
慎地行使表决权。同时,进一步加强同公司其他董事、管理层之间的沟通与交流,
充分发挥专业独立作用,推进公司治理结构的完善与优化,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
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3、自身学习情况

    为切实履行好独立董事职责,本人认真学习了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通
过加深对相关法规等的认识和理解,不断提高对公司和投资者利益的保护能力,
形成自觉加强保护全体股东利益的判断和意识。


    六、公司存在的问题及建议


    本人与其他两位独立董事一致认为公司总体上已经按照《公司法》、 证券法》
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要求,
建立了规范的公司治理结构和比较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公司运作规范。但随着
规模的不断扩大,公司仍需持续深入开展治理活动,不断完善法人治理结构,建
立健全内部控制体系,确保内部管理资源的适当配置,有效提升经营管理水平和
风险防范能力,促进公司可持续发展。


    七、其他工作


    报告期内,本人未提议召开董事会、未向董事会提议聘用或解聘会计师事务
所、未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

    2019 年,本人将继续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对独立董事的规定和要求,继
续认真、忠实、勤勉地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加强同公司董事会、监事会、经营管
理层之间的沟通与协作,促进公司更加稳健经营、规范运作,为客观公正地保护
广大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发挥自己的作用。最后,对公司董事会、
经营管理层和相关工作人员在本人履职期间给予的积极有效配合和支持,表示感
谢。

    特此报告。




                                    独立董事:刘志伟

                                    电子邮箱:18645119798@163.com

                                    2019 年 4 月 2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