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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哈三联: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2019-04-24  

						证券代码:002900          证券简称:哈三联           公告编号:2019-029

                     哈尔滨三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哈尔滨三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9 年 4 月 22 日召
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本次变更会计政策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现将
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1、会计政策变更的原因

   财政部于 2017 年 3 月 31 日分别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金融工具
确认和计量(2017 年修订)》(财会[2017]7 号)、《企业会计准则第 23 号--金融
资产转移(2017 年修订)》(财会[2017]8 号)、《企业会计准则第 24 号--套期会
计(2017 年修订)》(财会[2017]9 号),于 2017 年 5 月 2 日发布了《企业会计准
则第 37 号--金融工具列报(2017 年修订)》(财会[2017]14 号)(上述准则以下
统称“新金融工具准则” ),并要求境内上市公司自 2019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

   2、会计政策变更主要内容

    (1)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采用财政部 2006 年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 23 号--金融资产转移》、《企业会
计准则第 24 号--套期保值》,以及财政部 2014 年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第 37
号--金融工具列报》的相关规定执行。

    (2)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关于金融工具会计处理按照财政部 2017 年 3 月
31 日修订发布的 《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
准则第 23 号--金融资产转移》、《企业会计准则第 24 号--套期会计》及 2017 年
5 月 2 日修订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 37 号--金融工具列报》的相关规定执行。

    3、会计政策变更日期

    公司自上述文件规定的起始日开始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财政部新修订的金融工具相关会计准则,主要变更内容包括:

    1、减少金融资产类别,由现行“四分类”改为“三分类”。即以企业持有金融
资产的业务模式和金融资产的合同现金流量特征作为金融资产分类的判断依据,
将金融资产划分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
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
产”;

    2、将金融资产减值计提,由“已发生信用损失模型”,改为“预期信用损
失模型”,要求考虑金融资产未来预期信用损失情况,从而更及时、足额地计提
金融资产减值准备,揭示和防控金融资产信用风险;

    3、进一步明确金融资产转移的判断原则及其会计处理;

    4、简化嵌入衍生工具的会计处理,调整非交易性权益工具投资的会计处理
等;

    5、套期会计准则更加强调套期会计与企业风险管理活动的有机结合,更好
地反映企业的风险管理活动。

    根据新旧准则衔接规定,企业无需按照新金融工具准则追溯调整前期可比数。
因此,公司自 2019 年开始变更会计政策,并自 2019 年第一季度起按新金融工具
准则要求进行会计报表披露。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
影响。

    三、董事会对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合理性的说明
    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修订及颁布的会计准则进
行的合理变更,符合相关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
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及其决策程序符合有关
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董事会同意公司本
次会计政策变更。

   四、独立董事对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规定进行的合理变
更,符合财政部、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等相关规定,能够客观、公允地
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公司和所有股东的利益。本次会计政策变
更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没有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的
权益。

   五、监事会对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制定的相关文件要求进行
的合理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
范运作指引》的相关规定。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哈尔滨三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 年 4 月 2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