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尔滨三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大华核字[2019]002858 号 大 华 会 计 师 事 务 所 (特 殊 普 通 合 伙 ) Da Hua Certified Public Accountants(Special General Partnership) 哈尔滨三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2018 年度) 目 录 页 次 一、 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1-2 二、 哈尔滨三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度募集 1-4 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募 集 资 金 存 放 与 使 用 情 况 鉴 证 报 告 大华核字[2019]002858 号 哈尔滨三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审核了后附的哈尔滨三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哈三 联)《2018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以下简称“募 集资金专项报告”)。 一、董事会的责任 哈三联董事会的责任是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 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证 监会公告[2012]44 号)、深圳证券交易所发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中 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相关格式指引编制募集资金专项 报告,并保证其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重大遗漏。 二、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鉴证工作的基础上对哈三联募集资金专项 报告发表鉴证意见。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其他鉴证业务准则第 3101 号—历史财务信息审计或审阅以外的鉴证业务》的规定执行了 鉴证业务。该准则要求我们计划和实施鉴证工作,以对哈三联募集资 金专项报告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 在鉴证过程中,我们实施了包括了解、询问、检查、重新计算以 第1页 大华核字[2019]002858 号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及我们认为必要的其他程序。我们相信,我们的鉴证工作为发表意见 提供了合理的基础。 三、鉴证结论 我们认为,哈三联募集资金专项报告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中国证 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 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12]44 号)、深圳证券交易 所发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相 关格式指引编制,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反映了哈三联 2018 年度募集 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 四、对报告使用者和使用目的的限定 本报告仅供哈三联年度报告披露之目的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 目的。我们同意将本报告作为哈三联年度报告的必备文件,随其他文 件一起报送并对外披露。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 中国北京 中国注册会计师: 二〇一九年四月二十二日 第2页 哈尔滨三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度 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哈尔滨三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一、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许可[2017]1602 号文核准,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本公 司由主承销商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 2017 年 9 月 12 日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普通股(A 股) 股票 5,276.67 万股,每股面值 1 元,每股发行价人民币 18.07 元。截至 2017 年 9 月 18 日,本 公司共募集资金 953,494,269.00 元,扣除发行费用 53,375,312.82 元,募集资金净额 900,118,956.18 元。 截至 2017 年 9 月 18 日,本公司上述发行募集的资金已全部到位,业经大华会计师事务 所(特殊普通合伙)以“大华验字[2017]000685 号”验资报告验证确认。 截至 2018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对募集资金项目累计投入 151,990,575.17 元,其中:公司 于募集资金到位之前利用自有资金先期投入募集资金项目人民币 126,881,200.00 元;于募集 资金到位起至 2017 年 12 月 31 日止会计期间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 3,986,754.63 元,收到存款 利息 580,373.23 元;本年度使用募集资金 21,122,620.54 元,收到存款利息扣除手续费后的净 额 2,372,240.19 元、理财产品收益 25,955,001.59 元。截至 2018 年 12 月 31 日,募集资金余额 为人民币 777,035,996.02 元。 二、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 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 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哈尔滨三联药业 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管理制度”),该《管理制度》经本公司 2017 年第二届七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并业经本公司 2017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表决通过。 根据《管理制度》的要求,并结合公司经营需要,本公司在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哈尔滨香坊支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哈尔滨分行营业部、中国光大银行哈尔滨阳光支行开设 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以管理不同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具体明细如下: 银行名称 账号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哈尔滨香坊支行 08051201040031710 医药生产基地建设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哈尔滨分行营业部 65010078801000000124 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建设 中国光大银行哈尔滨阳光支行 75950188000143672 营销与服务网络中心 2017 年 10 月 9 日,公司会同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分别与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 司黑龙江分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哈尔滨香坊支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 专项报告 第1页 哈尔滨三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度 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司哈尔滨分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实行严格的审批手续, 以保证专款专用;授权保荐代表人可以随时到开设募集资金专户的银行查询募集资金专户资 料。 根据《管理制度》,公司一次或 12 个月内累计从专户中支取的金额超过一千万元人民币 或发行募集资金净额的 5%的,公司及商业银行应当及时通知保荐机构;根据《募集资金三 方监管协议》,公司一次或 12 个月内累计从专户中支取的金额超过一千万元人民币或发行募 集资金净额的 5%的,商业银行应当及时通知保荐机构,同时提供专户的支出清单。 截至 2018 年 12 月 31 日,募集资金的存储情况列示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银行名称 账号 初始存放金额 截止日余额 存储方式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哈尔滨香坊支行 08051201040031710 747,830,000.00 89,952,249.51 活期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哈尔滨分行营业部 65010078801000000124 101,350,000.00 26,294,758.54 活期 中国光大银行哈尔滨阳光支行 75950188000143672 50,938,956.18 11,788,987.97 活期 合 计 900,118,956.18 128,035,996.02 注:截止 2018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募集资金余额为人民币 777,035,996.02 元,与上表募 集资金账户“截止日余额”差异为 649,000,000.00 元,系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 财产品导致,明细如下: 受托人名称 产品名称 认购金额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哈 中国农业银行“汇利丰”2018 年第 5635 期对公定制人民 240,000,000.00 尔滨香坊支行 币结构性存款 HF185635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哈 中国农业银行“汇利丰”2018 年第 5652 期对公定制人民 300,000,000.00 尔滨香坊支行 币结构性存款 HF185652 中国光大银行有限公司黑龙江 2018 年对公结构性存款统发第一一九期产品 4 30,000,000.00 分行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利多多对公结构性存款固定持有期 79,000,000.00 司哈尔滨分行 JG902 期 合 计 649,000,000.00 三、2018 年度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 详见附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表》。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变更募投项目或募投项目发生对外转让或置换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公司已披露的关于募集资金使用相关信息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募集资金的使用 和管理不存在违规情况。 哈尔滨三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盖章) 二〇一九年四月二十二日 专项报告 第2页 哈尔滨三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度 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附表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表 编制单位:哈尔滨三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募集资金总额 900,118,956.18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21,122,620.54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151,990,575.17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是否已变更 截至期末累 截至期末投 本年度 是否达 项目可行性 募集资金承 调整后投资 本年度投入 项目达到预定可 承诺投资项目和超募资金投向 项目(含部分 计投入金额 资进度(%) 实现的 到预计 是否发生重 诺投资总额 总额(1) 金额 使用状态日期 变更) (2) (3)=(2)/(1) 效益 效益 大变化 承诺投资项目 医药生产基地建设项目 否 747,830,000.00 747,830,000.00 16,258,808.91 141,266,263.54 18.89 2020 年 9 月 18 日 不适用 不适用 否 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建设项目 否 101,350,000.00 101,350,000.00 2020 年 9 月 18 日 不适用 不适用 否 2019 年 12 月 31 营销与服务网络中心项目 否 50,938,956.18 50,938,956.18 4,863,811.63 10,724,311.63 21.05 不适用 不适用 否 日 合计 900,118,956.18 900,118,956.18 21,122,620.54 151,990,575.17 16.89 1. 公司于 2015 年初完成募投项目设计及相关备案工作,2017 年 9 月募集资金到位。由于项目方案设计时间相对较早,医药行业发展环境发生了 较大变化,在此背景下,公司对产品营销策略进行调整和优化,使得“营销与服务网络中心项目”进展有所放缓。因此,为了维护公司及全体股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 东的利益,公司经审慎研究论证,拟调整“营销与服务网络中心项目”的实施进度,预计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间为 2019 年 12 月 31 日。该 原因(分具体募投项目) 项《关于延长部分募投项目实施期限的议案》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 2. 受国家产业政策、市场环境变化和公司发展战略等因素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医药生产基地建设项目”、“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建设项 目”的实施进度较募投计划存在一定的滞后。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无。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及使用进展情况 不适用。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情况 不适用。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整情况 不适用。 专项报告 第3页 哈尔滨三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度 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中,医药生产基地建设项目、营销与服务网络中心项目在募集资金到位之前已由公司利用自筹资金先行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 投入,截至 2017 年 9 月 30 日,公司自筹资金实际投资额 12,688.12 万元,业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大华核字[2017]003735 况 号”鉴证报告核验。2017 年 10 月 16 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 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已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置换金额为人民币 12,688.12 万元。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 不适用。 况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 不适用。 原因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和用于购买理财产品。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或 无。 其他情况 注:医药生产基地建设项目拟新建冻干粉针剂生产线、非 PVC 软袋输液生产线、口服固体制剂生产线、全自动化玻璃瓶输液生产线、塑料安瓿水针剂生产 线、内封式软袋输液生产线、化学原料药生产车间和生化原料药生产车间,同时配套建设锅炉、质检中心、污水处理、仓库等辅助设施,整体建成前,尚无法 产生经济效益;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建设项目拟在哈尔滨现有厂区内新建工程技术中心,采购研发设备和办公设备,配备相应的研发人员,项目实施后,将增加 公司研发部门硬件和软件实力,加快研发进程,促进研发成果转化,不产生直接利润;营销与服务网络中心项目拟以哈三联为主体,建设营销与服务网络中心, 项目实施后,将提高公司产品销量、市场推广和服务水平,不产生直接利润。 专项报告 第4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