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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哈三联: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实施细则(2019年4月)2019-04-24  

						                     哈尔滨三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实施细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适应公司战略发展需要,增强公司核心竞争力,确定公司发展规划,
健全投资决策程序,加强决策科学性,提高重大投资决策的效益和决策的质量,完善
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哈尔滨三联
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特设立董
事会战略委员会,并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对公司长
期发展战略和重大投资决策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战略委员会成员由五名董事组成,其中包括一名独立董事。

    第四条   战略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的三
分之一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五条   战略委员会设召集人一名,由公司董事担任。

    第六条   战略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任期一致,委员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
期间如有委员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自动失去委员资格,并由委员会根据上述第三
至第五条规定补足委员人数。

                              第三章   职责权限

    第七条   战略委员会的主要职责权限:

    (一)对公司长期发展战略和重大投资决策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二)对《公司章程》规定须经董事会批准的重大投资融资方案进行研究并提出
建议;

    (三)对《公司章程》规定须经董事会批准的重大资本运作、资产经营项目进行
研究并提出建议;

    (四)对其他影响公司发展的重大事项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五)对以上事项的实施进行检查;

    (六)董事会授权的其他事宜。

    第八条     战略委员会对董事会负责,委员会的提案提交董事会审议后决定。

                              第四章   决策程序

    第九条     公司有关部门负责做好战略委员会决策的前期准备工作,并提出属于
本细则规定的战略委员会职责范围内的书面提案和有关资料。

    第十条     战略委员会根据有关部门的提案召开会议,进行讨论,形成决议,将
讨论结果提交董事会。

                              第五章   议事规则

    第十一条     战略委员会根据需要召开会议,并于会议召开前两天通知全体委员,
会议由召集人主持,召集人不能出席时可委托其他一名委员(独立董事)主持。但情
况紧急,需要尽快召开会议的,可以不受会议召开两日前通知的限制。

    第十二条     战略委员会会议应由二分之一以上的委员出席方可举行;每一名委
员有一票的表决权;会议做出的决议,必须经全体委员的过半数通过。

    第十三条     战略委员会会议表决方式为举手表决、投票表决、通讯表决及法律
法规允许的其他方式。

    第十四条     发展部有关人员可列席战略委员会会议,必要时亦可邀请公司董事、
监事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

    第十五条     如有必要,战略委员会可以聘请中介机构为其决策提供专业意见,
费用由公司支付。

    第十六条     战略委员会会议的召开程序、表决方式和会议通过的议案必须遵循
有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本办法的规定。

    第十七条     战略委员会会议应当有记录,出席会议的委员应当在会议记录上签
名;会议记录由公司董事会秘书保存。

    第十八条     战略委员会会议通过的议案及表决结果,应以书面形式上报公司董
事会。

    第十九条     出席会议的委员均对会议所议事项有保密义务,不得擅自披露有关
信息。

                                 第六章   附则

    第二十条     本细则未尽事宜,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公司章程》
等规定执行;本细则如与今后颁布的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或经合法程序修改后
的《公司章程》相抵触时,按上述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公司章程》等规定
执行,并立即进行修订。

    第二十一条     本细则解释权归属公司董事会。

    第二十二条     本细则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实施。




                                            哈尔滨三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一九年四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