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三联: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内部控制规则落实自查表的核查意见2019-04-24
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哈尔滨三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内部控制规则落实自查表的核查意见
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安信证券”)作为哈尔滨
三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哈三联”、“公司”)首次公开发行 A 股股票
(以下简称“首次发行”)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8 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
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15 年修订)》、《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
第 2 号:定期报告披露相关事项(2019 年修订)》等相关规定,核查了公司内
部控制制度的制定和运行情况,对其填制的《内部控制规则落实自查表》进行
了核查并发表独立意见,具体情况如下:
一、公司内部控制规则落实的自查情况
公司对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有关内部控制的相关规则,依据公司实际情况,
认真核查了其组织机构建设情况、内部控制制度建设情况、内部审计部门和审
计委员会工作情况,并重点对内部审计和审计委员会运作、信息披露的内部控
制、内幕交易的内部控制、募集资金的内部控制、关联交易的内部控制、对外
担保的内部控制、重大投资的内部控制等事项进行了自查。根据自查结果,公
司董事会填写了《内部控制规则落实自查表》。
二、保荐机构的核查措施
保荐机构通过查阅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
会议的相关资料,查阅公司章程、三会议事规则、其他相关内部控制制度以及
各项业务和管理规章制度,与公司相关人员沟通交流等方式,结合《深圳证券
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15 年修订)》等有关法律法规和
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对公司填写的《内部控制规则落实自查表》进行了逐项核
查。
三、保荐机构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已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要求对 2018 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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度内部控制制度的制定和运行情况进行了自查,并填写了《内部控制规则落实
自查表》;公司填写的《内部控制规则落实自查表》真实、准确、完整的反映了
其对深圳证券交易所有关内部控制的相关规则的落实情况。保荐机构对该自查
表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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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页无正文,为《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哈尔滨三联药业股份有限
公司内部控制规则落实自查表的核查意见》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 保荐代表人:
杨 苏 朱绍辉
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 4 月 23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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