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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哈三联: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19-12-03  

						             哈尔滨三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

意见》、 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
以及《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有关规定,作为哈尔滨三联药
业股份有限公司的独立董事,经过认真审阅相关资料并对有关情况进行详细了解,
对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的有关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事项的独立意见

    经审核,公司本次董事会换届的董事、独立董事候选人提名已征得被提名人

本人同意,提名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被提名人的任职
资格符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独立董事的条件,能够胜任所聘岗位的职责要求,
未发现有《公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
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得担
任公司董事、独立董事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并且禁入

尚未解除的情况,也未曾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任何处罚或惩戒。

    因此,同意提名秦剑飞先生、周莉女士、诸葛国民先生、赵庆福先生、梁延
飞先生、秦剑涛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提名游松先生、王

福胜先生、曾国林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同意独立董事候选
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后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以下无正文)
(此页无正文,为哈尔滨三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二
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之独立意见签署页)




    独立董事:




       王   栋                   刘志伟                 游   松




                                                      2019 年 12 月 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