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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哈三联: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19-12-23  

						             哈尔滨三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

意见》、 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
以及《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有关规定,作为公司独立董事,
经过认真核查,基于独立、客观的判断立场,对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的
有关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选举第三届董事会董事长、副董事长及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
独立意见

    1、公司董事长、副董事长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提名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
司章程》的规定;

    2、经对董事长、副董事长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履历等材料认真核查,认为其

均具备与行使职权相应的任职条件和履职能力,未发现有《公司法》、中国证监
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不得任职的情形;未有被中国证监会确定的市场禁入
者并且禁入尚未解除的情况,亦未曾受过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任何处
罚和惩戒;

    3、同意选举秦剑飞先生为董事长及聘任为总经理,选举诸葛国民先生为副
董事长,聘任王明新先生、姚发祥先生、赵庆福先生、梁延飞先生、范庆吉先生、
韩冰女士、关成山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聘任赵庆福先生为董事会秘书,聘任韩
冰女士为公司财务总监,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届满。

    (以下无正文)
(此页无正文,为哈尔滨三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一
次会议相关事项之独立意见签署页)




    独立董事:




       游   松                     王福胜               曾国林




                                                     2019 年 12 月 2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