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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哈三联:2019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刘志伟)2020-04-24  

						                      哈尔滨三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本人作为哈尔滨三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

   在任职期间严格按照《公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
   见》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相关规定,忠实、

   勤勉尽责地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积极出席公司相关会议,认真审议公司董事会
   各项议案,对公司重大事项发表了独立客观的意见,发挥个人专长和专业知识,
   对公司的科学决策和规范运作提出合理化建议,充分发挥独立董事作用,切实
   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现将本人 2019 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出席会议情况

      2019 年,本人任职期内公司共召开 7 次董事会会议,本人均亲自出席,并

  现场列席了公司 2018 年度股东大会及 2019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认为公司董
  事会和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及决策程序均符合法定要求,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
  东利益的情形。本着勤勉尽责、审慎认真的独立原则,对公司董事会各项议案及
  其他事项进行审议表决,均投了赞成票,没有提出异议。具体情况如下:

         本报告期应            以通讯方式                     是否连续两次
独立董事            现场出席董            委托出席董 缺席董事              出席股东
         参加董事会            参加董事会                     未亲自参加董
  姓名              事会次数              事会次数   会次数                大会次数
           次数                  次数                           事会会议


刘志伟       7          0         7          0         0          否          2


      二、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本人依照

  自身专业知识和能力,报告期内,对职责范围内公司重大事项进行认真核查、积
  极讨论,做出客观、公正、独立的判断并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情况如下:
  日期        会议名称                       独立意见                    意见类型

                          1、关于对 2018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独立意见
                          2、关于对续聘 2019 年度审计机构的独立意见
                          3、关于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独立意
                          见
                          4、关于对《2018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
                          专项报告》的独立意见
             第二届董事   5、关于对《2018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
2019/4/22    会第二十一   独立意见                                         同意
             次会议       6、关于对会计政策变更的独立意见
                          7、关于为全资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提
                          供担保的独立意见
                          8、关于对《2018 年度证券投资专项说明》的独立
                          意见
                          9 关于对公司对外担保情况、控股股东及关联方资
                          金占用情况的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
                          1、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的专
                          项说明和独立意见
             第二届董事
                          2、关于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
2019/8/21    会第二十三                                                    同意
                          3、关于对《2019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
             次会议
                          况的专项报告》的独立意见
                          4、关于对会计政策变更的独立意见

                        1、关于对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
             第二届董事
                        独立意见
2019/10/14   会第二十四                                                    同意
                        2、关于对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风险投资的独立
             次会议
                        意见
             第二届董事
                        1、关于对延长部分募投项目实施期限的独立意见
2019/10/22   会第二十五                                                    同意
                        2、关于对会计政策变更的独立意见
             次会议
             第二届董事
2019/12/2    会 第 二 十 六 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事项的独立意见               同意
             次会议

     三、任职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工作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担任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
和议事规则勤勉尽责,审议公司内审部门提交的各项工作报告,对公司财务状况、

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内部控制制度建设及执行情况等事项进行认真核查,客观
分析并提出建议,积极有效履行审计委员会委员职责。
    四、现场调查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利用参加公司现场会议等机会对公司进行现场考察,深入了

解公司生产经营和财务情况,密切关注公司公开披露的信息和公众媒体对公司的
相关报道,掌握公司重大事件进展情况及影响,及时与公司管理层沟通并提出合
理化建议,充分履行独立董事职责。

    五、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其他工作

    1、监督公司经营管理及治理结构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积极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等相关人员保持沟通
交流,关注公司生产经营、财务管理、内部控制制度建设等方面情况,对需经董
事会审议决策的重大事项,认真审阅公司提供的相关资料,并利用自身专业知识,

独立、客观、审慎地行使表决权,为董事会科学决策提供参考意见,切实履行独
立董事职责,促进公司治理结构的完善与优化。

    2、持续关注公司信息披露工作

    本人持续关注公司信息披露工作,督促公司按照《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
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规范信息披露行为,确保公司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保障

投资者知情权,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3、加强自身学习

    本人时刻关注国家法律法规变化,认真学习监管机构最新政策,对涉及规范
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和投资者权益保护相关法规加深理解,积极参加内外部履职培
训,不断提高自身履职能力,加强对公司和投资者利益的保护能力。

    六、其他工作

    报告期内,本人未提议召开董事会、未向董事会提议聘用或解聘会计师事务

所、未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

  以上为本人 2019 年度履职情况报告,本人自 2019 年 12 月 18 日起届满离任,
在此,对任职期间公司董事会、经营管理层和相关工作人员给予的积极配合与支
持,表示衷心感谢!本人衷心希望在董事会的领导下,公司今后将更加稳健经营、
规范运作,持续健康稳定发展。




                                     独立董事:刘志伟

                                     电子邮箱:18645119798@163.com

                                     2020 年 4 月 2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