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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哈三联: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2021-04-28  

                                             哈尔滨三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和其他内部控制监管要
求(以下简称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结合本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部控制
制度和评价办法,在内部控制日常监督和专项监督的基础上,我们对公司 2020
年 12 月 31 日的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了评价。

    一、重要声明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制,评价其
有效性,并如实披露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是公司董事会的责任。监事会对董事会建
立和实施内部控制进行监督。经理层负责组织领导企业内部控制的日常运行。公
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
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公司内部控制的目标是合理保证经营管理合法合规、资产安全、财务报告及
相关信息真实完整,提高经营效率和效果,促进实现发展战略。由于内部控制存
在的固有局限性,故仅能为实现上述目标提供合理保证。此外,由于情况的变化
可能导致内部控制变得不恰当,或对控制政策和程序遵循的程度降低,根据内部
控制评价结果推测未来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具有一定的风险。

    二、内部控制评价结论

    根据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
日,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董事会认为,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
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根据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
日,公司未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自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出日之间未发生影响内
部控制有效性评价结论的因素。
    三、内部控制评价工作情况

    (一)内部控制评价范围

    公司按照风险导向原则确定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
险领域。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包括:本公司及下属子公司。

    纳入评价范围单位资产总额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资产总额的 100%,营业收
入合计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营业收入总额 100%。

    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业务和事项包括:资金管理、采购、存货、销售、工程
项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与研发、长期股权投资、筹资、预算、成本费用、担
保、合同、子公司管理、业务外包、财务报告编制与披露、人力资源管理、信息
系统、关联交易、内部审计等。

    重点关注的高风险领域主要包括:货币资金管理、采购管理、销售管理、固
定资产管理、无形资产与研发管理、预算管理、担保管理、子公司管理、关联交
易、募集资金管理等事项。

    1.货币资金管理

    为规范公司资金管理,保证资金安全,公司对货币资金的收支和保管业务建
立了授权审批程序,规定了货币资金从支付申请、复核与审批等各个环节的权限
与责任。审批人应当根据货币资金授权批准制度的规定,在授权范围内进行审批,
不得超越审批权限。

    2.采购管理

    公司制定了采购业务相关管理制度,对物料请购需求的申请审批、供应商选
择、招标和询比价流程、采购合同管理、物料验收入库、领用、付款控制、退货
处理等环节做出了明确规定;物料采购按照公司年度生产计划,落实到月。采购
申请明确了采购物资类别、技术参数、规格型号、数量等关键要素,对于超预算
和预算外采购项目,先履行预算追加/调整程序,由相应审批权限的部门或人员
审批后,按照前述采购程序执行。

    3.销售管理
    公司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有关法律法规及实际情况建立了《销
售客户管理制度》、《防范商业贿赂管理制度》、《销售价格及合同管理制度》、《销
售收款管理制度》、《销售发货及运输管理制度》等控制管理制度规定和流程,确
保公司有效地开拓市场,在提高销售业绩的同时确保应收账款记录的正确、完整
以及安全性,公司定期检查分析销售过程中的薄弱环节,采取有效控制措施,以
确保实现销售目标。

    4.固定资产管理

    公司制定了《固定资产管理制度》,对固定资产的管理进行了规范。按照归
口管理原则,实行由使用部门、管理部门、财务部分工负责的原则,使用部门、
管理部门对实物负直接管理责任,财务部负责核算、盘点的责任。规定了购置、
验收、使用维护、转移、报废等相关流程,对实物资产的计划提报、审批、验收
入库、领用发出、台账登记、不定时抽盘、保管及处置等关键环节进行控制,确
保实物资产处于可控状态,做到账、卡、物相符,确保资产安全完整,账实相符。

    5.无形资产与研发管理

    公司始终坚持全面风险管理的理念,对公司科研活动严格控制,以提升公司
科研管理水平。公司制定了《研究与开发项目管理制度》,制度规定了研发项目
立项到开发管理、研发项目的实施管理、研发项目的引进管理等工作流程。公司
重视研发成果的保护,通过申请专利和技术秘密的方式保护研发成果,并与相关
科研人员签订了保密协议。

    6.预算管理

    为保障公司战略的落实和行动方案的执行,把企业的战略意图、决策目标以
及资源配置以预算的方式加以量化,合理配置资源,加强公司整体的计划、协调
和沟通,实行以战略为导向的全面预算管理,公司制定了《预算管理制度》,规
范了预算的编制、审批、执行与分析,明确了预算管理各级机构的职责权限,实
行统一规划、逐级管理的预算管理体制,确保预算目标合理、方法科学、执行有
效,使企业战略目标得以实现。

    7.担保管理
    公司根据《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法规制订了《担保管理制度》,制度明确
了股东大会、董事会关于对外担保事项的审批权限,明确规定了担保原则、程序
及风险、担保的批准及信息披露、担保责任等相关内容,加强了对外担保合同订
立的管理、审核、审批机制,能够及时了解和掌握被担保人的经营和财务状况,
防范潜在风险,避免和减少可能发生的损失。公司内审部门在重要的担保事项发
生后及时进行跟踪审计。

    8.子公司的管理

    公司制订了《控股公司、全资子公司管理制度》,制度重点对人力资源管理、
财务管理、采购管理、合同管理、投资担保、内部审计、重大事项等方面进行了
明确规定,为保证公司发展战略的有效执行,母公司通过向控股公司、全资子公
司委派或推荐董事、监事及主要高级管理人员,制度规定控股公司、全资子公司
相应物资由母公司集中采购管理。母公司各职能部门对控股公司、全资子公司的
对口业务进行专业指导及监督,体现了母公司对各控股公司、全资子公司业务管
理、控制与服务职能,确保对各控股公司、全资子公司自主经营的前提下,实施
了有效的内部控制。

    9.关联交易管理

    公司制订了《关联交易决策制度》,对公司关联交易行为从交易原则、关联
人和关联关系、关联交易、关联交易的决策程序及关联交易的披露等各方面进行
了规定。公司定期更新关联方清单,对关联方和关联交易展开自查。公司内部审
计部门作为公司关联交易的独立核查部门,对公司关联方的认定和关联交易管理
定期执行检查。

    10.募集资金管理

    公司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依照此制度与相应法律法规的规定,规
范募集资金管理。公司审计部门每季度跟踪监督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并出具审计报
告向董事会报告,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管理,不存在存放非募集资金或用作
其他用途的情况;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严格按照募集资金投资计划进行,不存在质
押、委托贷款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投资;不存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性补充
流动资金情况;募集资金相关使用情况披露真实、准确、完整、及时,符合规范
运作要求。

    上述纳入评价范围的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涵盖了公司经营管理
的主要方面,不存在重大遗漏。

    (二)内部控制评价工作依据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依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及其配套指引等相关规定,结合公司相关制
度、流程、指引等文件规定,组织开展内部控制评价工作。公司董事会根据企业
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对重大缺陷、重要缺陷和一般缺陷的认定要求,结合公司规模、
行业特征、风险偏好和风险承受度等因素,区分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和非财务报告
内部控制,研究确定了适用于本公司的内部控制缺陷具体认定标准,并与以前年
度保持一致。公司确定的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如下:

    1.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1)公司确定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量标准如下:

    定量标准以营业收入作为衡量指标。

    根据影响财务报告严重程度,财务报表错报金额大于等于合并财务报表利润
总额 5%,则认定为重大缺陷;财务报表错报金额大于等于年度合并报表利润总
额 3%,但小于年度合并报表利润总额 5%,则认定为重要缺陷;财务报表错报
金额小于年度合并报表利润总额 3%,则认定为一般缺陷。

    (2)公司确定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性标准如下:

    1)有确凿证据表明公司在评价期末存在下列情形之一,应认定为重大缺陷:

    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舞弊;

    更正已公布的财务报告;

    注册会计师发现财务报告存在重大错报,而内部控制在运行过程中未能识别
该错报;

    公司审计委员会和内部审计机构对内部控制的监督无效。
   2)有确凿证据表明公司在评价期末存在下列情形之一,应认定为重要缺陷:

   未依照公认会计准则选择和应用会计政策;

   未建立反舞弊程序和控制措施;

   对于非常规或特殊交易的账务处理没有建立相应的控制机制或没有实施;

   对于期末财务报告过程的控制存在一项或多项缺陷,不能合理保证编制的财
务报表达到真实、完整的目标。

   3)一般缺陷是指除上述重大缺陷、重要缺陷之外的其他控制缺陷。

   2. 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1)公司确定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量标准如下:

   定量标准以营业收入作为衡量指标。

   根据造成直接财产损失金额大小,直接财产损失金额大于等于合并财务报表
利润总额 5%,则认定为重大缺陷;直接财产损失金额大于等于年度合并报表利
润总额 3%,但小于年度合并报表利润总额 5%,则认定为重要缺陷;直接财产
损失金额小于年度合并报表利润总额 3%,则认定为一般缺陷。

   (2)公司确定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性标准如下:

   1)有确凿证据表明公司在评价期存在下列情形之一,应认定为内部控制存
在重大缺陷:

   重大事项缺乏合法决策程序;

   缺乏决策程序或决策程序不规范,导致出现重大失误;

   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规章或规范性文件,受到刑事处罚或责令停产;

   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的行政处罚;

   内部控制重大缺陷未得到整改;

   重要业务缺乏制度控制或制度系统性失效。
   2)有确凿证据表明公司在评价期末存在下列情形之一,应认定为内部控制
存在重要缺陷:

   决策程序不规范导致出现较大失误;

   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规章或规范性文件,受到除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
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以外的行政处罚;

   重要业务制度或系统存在重要缺陷;

   内部控制重要缺陷未得到整改。

   3)一般缺陷是指除上述重大缺陷、重要缺陷之外的其他控制缺陷。

    (三)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1. 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根据上述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的认定标准,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财务报告
内部控制重大缺陷和重要缺陷。

   2. 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根据上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的认定标准,报告期内未发现公司非财务
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和重要缺陷。

    四、其他内部控制相关重大事项说明

   公司无其他内部控制相关重大事项说明。




                                             哈尔滨三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 4 月 2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