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三联:证券投资专项说明2021-04-28
哈尔滨三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证券投资专项说明
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规定要求,哈尔滨三
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对公司 2020 年度证券投资情
况进行了认真核查,现将具体情况说明如下:
一、证券投资审批情况
截至 2020 年末,公司关于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风险投资审议情况如下:
序号 日期 会议届次 审议议案 审议内容 审议结果
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 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2017 年 12 月
会议、第二届监事会 《关于使用自 之日起 12 个月内使
25 日
第六次会议 有闲置资金进 用最高额度不超过 1
1 同意
行风险投资的 亿元人民币自有资金
2018 年 1 月 2018 年第一次临时 议案》 进行风险投资,期限
12 日 股东大会 内可循环使用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 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2018 年 12 月
次会议、 第二届监事 《关于使用自 之日起 12 个月内使
21 日
会第十三次会议 有闲置资金进 用最高额度不超过 1
2 同意
行风险投资的 亿元人民币自有资金
2019 年 1 月 9 2019 年第一次临时 议案》 进行风险投资,期限
日 股东大会 内可循环使用
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 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2019 年 10 月
四次会议、第二届监 《关于使用自 之日起 12 个月内使
14 日
事会第十七次会议 有闲置资金进 用最高额度不超过 1
3 同意
行风险投资的 亿元人民币自有资金
2019 年 10 月 2019 年第二次临时 议案》 进行风险投资,期限
30 日 股东大会 内可循环使用
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 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2020 年 10 月
会议、第三届监事会 《关于使用自 之日起 12 个月内使
13 日
第四次会议 有闲置资金进 用最高额度不超过 1
4 同意
行风险投资的 亿元人民币自有资金
2020 年 10 月 2020 年第一次临时 议案》 进行风险投资,期限
29 日 股东大会 内可循环使用
公司在充分保障日常运营性资金需求、不影响正常生产经营并有效控制风险
的前提下,使用自有闲置资金用于风险投资,范围包括:股票及其衍生品投资、
基金投资、期货投资、房地产投资、以上述投资为标的的证券投资产品。
二、2020 年度证券投资情况
2020 年度,公司证券投资的具体明细如下表:
单位:元
计入权益的
资产 本期公允价值 资金
初始投资成本 累计公允价 本期购买金额 本期出售金额 报告期损益 期末账面价值
类别 变动损益 来源
值变动
自有
股票 86,523,507.08 -42,873,722.73 0.00 18,982,422.02 13,722,220.99 8,054,169.21 78,910,975.44
资金
合计 86,523,507.08 -42,873,722.73 0.00 18,982,422.02 13,722,220.99 8,054,169.21 78,910,975.44 --
三、投资的决策与管理程序
1、公司董事长为风险投资管理的第一责任人,在董事会或股东大会授权范
围内签署风险投资相关的协议、合同;
2、董事长根据风险投资类型指定专人或部门负责风险投资项目的运行和管
理事宜;
3、董事会秘书及证券投资部负责履行相关的信息披露义务;
4、公司财务部负责风险投资项目资金的筹集、使用管理,并负责对风险投
资项目保证金进行管理;
5、公司审计部负责对风险投资项目的审计与监督,每个会计年度末应对所
有风险投资项目进展情况进行全面检查,并根据谨慎原则,合理的预计各项风险
投资可能发生的收益和损失,并向审计委员会报告。对于不能达到预期效益的项
目应当及时报告公司董事会。
四、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公司进行风险投资可能面临的风险包括但不限于金融市场波动风险、收益回
报率不可预期风险、流动性风险、操作风险等。
(二)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已制定了《风险投资管理制度》,规范了公司投资行为和审批程序,
有利于防范公司投资风险,实现投资收益最大化和投资风险的可控性。
2、采取适当的分散投资决策、控制投资规模等手段来控制投资风险。
3、必要时可聘请外部机构和专家为公司风险投资提供咨询服务,保证公司
在投资前进行严格、科学的论证,为正确决策提供合理化建议。
五、独立董事意见
经审核,公司证券投资的资金来源均为自有闲置资金,内部控制与监督能够
严格落实,资金安全能够得到有效保障,不存在影响公司主营业务正常开展的情
况,投资行为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风险投资管理制度》的规定。
特此公告。
哈尔滨三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 4 月 2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