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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哈三联: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专项说明2021-04-28  

                        证券代码:002900                证券简称:哈三联         公告编号:2021-037


                     哈尔滨三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许可[2017]1602 号文核准,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
同意,本公司由主承销商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 2017 年 9 月 12 日向社会公众
公开发行普通股(A 股)股票 5,276.67 万股,每股面值 1 元,每股发行价人民币
18.07 元。截至 2017 年 9 月 18 日止,本公司共募集资金 953,494,269.00 元,扣除
发行费用 53,375,312.82 元,募集资金净额 900,118,956.18 元。

    截至 2017 年 9 月 18 日,本公司上述发行募集的资金已全部到位,业经大华
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大华验字[2017]000685 号”验资报告验证确
认。

    截止 2020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对募集资金项目累计投入 287,014,813.32 元,
其中:公司于募集资金到位之前利用自有资金先期投入募集资金项目人民币
126,881,200.00 元;于 2017 年 9 月 18 日起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止会计期间使用募
集资金人民币 109,711,766.10 元,收到存款利息扣除手续费后的净额 5,035,833.46
元,理财产品收益 49,044,537.96 元;本年度使用募集资金 50,421,847.22 元,收到
存款利息扣除手续费后的净额 1,737,881.87 元,理财产品收益 19,367,440.86 元。截
止 2020 年 12 月 31 日,募集资金余额为人民币 688,289,837.01 元。

       二、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依照《中华人民
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
定了《哈尔滨三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以下简称“管理制度”),
该《管理制度》经本公司 2017 年第二届七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并业经本公司 2017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表决通过。

     根据《管理制度》的要求,并结合公司经营需要,本公司在中国农业银行股
份有限公司哈尔滨香坊支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哈尔滨分行营业部、中国光大银
行哈尔滨阳光支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哈尔滨中央大街支行开设募集资
金专项账户,以便管理不同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具体明细如下:

                  银行名称                               账号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哈尔滨香坊支行       08051201040031710      医药生产基地建设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哈尔滨分行营业部             65010078801000000124   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建设
中国光大银行哈尔滨阳光支行                   75950188000143672      营销与服务网络中心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哈尔滨中央大街支行   632519752              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建设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哈尔滨中央大街支行   632520304              营销与服务网络中心

     注:公司 2020 年将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哈尔滨分行营业部及中国光大银行哈
尔滨阳光支行的募集资金专户变更至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哈尔滨分行,并
分别于 2020 年 11 月、12 月注销原募集资金账户,相关三方监管协议及单位协定
存款协议同时终止。

     2017 年 10 月 9 日,公司会同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分别与中国光大银行
股份有限公司黑龙江分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哈尔滨香坊支行、上海浦
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哈尔滨分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对募集
资金的使用实行严格的审批手续,以保证专款专用;授权保荐代表人可以随时到
开设募集资金专户的银行查询募集资金专户资料。

     根据《管理制度》,公司一次或 12 个月内累计从专户中支取的金额超过一千
万人民币或发行募集资金净额的 5%的,公司及商业银行应当及时通知保荐机构;
根据《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公司一次或 12 个月内累计从专户中支取的金额
超过一千万人民币或发行募集资金净额的 5%的,商业银行应当及时通知保荐机
构,同时提供专户的支出清单。

     2020 年 11 月 23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
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专户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哈尔
滨分行设立两个新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将开设于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哈尔滨阳光支行及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哈尔滨分行的募集资金专项
账户分别变更至新设立的两个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哈尔滨分行专项账户。
划转完成后,公司已注销上述原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公司本次变更部分募集资金
专项账户,未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2020 年 11 月 24 日,
公司保荐机构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无异议核查意见。

     公司分别于 2020 年 11 月 30 日、2021 年 1 月 6 日与保荐机构安信证券股份有
限公司、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哈尔滨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实行严格的审批手续,以保证专款专用;授权保荐代表人可以
随时到开设募集资金专户的银行查询募集资金专户资料。

     根据《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公司一次或 12 个月内累计从专户中支取的
金额超过五千万人民币或发行募集资金净额的 20%(按照孰低原则确定)的,商
业银行应当及时通知保荐机构,同时提供专户的支出清单。

     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止,募集资金的存储情况列示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银行名称                       账号           初时存放金额       截止日余额       存储方式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哈尔
                               08051201040031710        747,830,000.00    292,631,747.85    活期
滨香坊支行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哈尔滨分行营
                               65010078801000000124     101,350,000.00              0.00    注销
业部
中国光大银行哈尔滨阳光支行     75950188000143672         50,938,956.18              0.00    注销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哈尔
                               632519752                          0.00    111,875,881.87    活期
滨中央大街支行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哈尔
                               632520304                          0.00      3,782,207.29    活期
滨中央大街支行
            合计                                        900,118,956.18    408,289,837.01

    注: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止,公司募集资金余额为 688,289,837.01 元,与上表募集资
金账户“截止日余额”差异为 280,000,000.00 元,系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
品导致,明细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受托人名称                                 产品名称                     认购金额
                                            “汇利丰”2020 年第 6264 期对公定制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哈尔滨香坊支行                                               260,000,000.00
                                            人民币结构性存款产品
                                            聚赢股票-挂钩沪深 300 指数结构性存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哈尔滨分行                                                     20,000,000.00
                                            款(标准款)(SDGA200145N)
             合计                                            280,000,000.00

    三、2020 年度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

   详见附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表》。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变更募投项目或募投项目发生对外转让或置换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公司已披露的关于募集资金使用相关信息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募集
资金的使用和管理不存在违规情况。




                                         哈尔滨三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 4 月 26 日
附表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表
编制单位:哈尔滨三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募集资金总额                                                                    900,118,956.18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50,421,847.22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287,014,813.32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截至期末
                                 是否已变                                                           截至期末累       投资进度 项目达到预                         项目可行性
                                              募集资金承       调整后投资         本年度投入                                               本年度实现   是否达到
  承诺投资项目和超募资金投向     更项目(含                                                         计投入金额       (%)(3) 定可使用状                         是否发生重
                                              诺投资总额         总额(1)              金额                                                   的效益     预计效益
                                 部分变更)                                                             (2)              =     态日期                             大变化
                                                                                                                     (2)/(1)
承诺投资项目
医药生产基地建设项目                否        747,830,000.00   747,830,000.00     41,074,576.34     255,729,027.37     34.20   2022/9/18     不适用     不适用           否
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建设项目            否        101,350,000.00   101,350,000.00        234,000.00        514,800.00       0.51   2022/9/18     不适用     不适用           否
营销与服务网络中心项目              否         50,938,956.18    50,938,956.18       9,113,270.88     30,770,985.95     60.41   2021/6/30     不适用     不适用           否
               合计                 —        900,118,956.18   900,118,956.18     50,421,847.22     287,014,813.32     31.89      —           —         —             —
                                 公司于 2020 年 8 月 25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延长部分募投项目实施期限的议案》,
                                 同意公司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医药生产基地建设项目”、“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建设项目”实施期限由 2020 年 9 月 18
                                 日延长至 2022 年 9 月 18 日。变更原因如下:1、“医药生产基地建设项目”是公司于 2014 年末根据当时的市场环境、行业发展趋势及公司实
                                 际情况等因素制定的,当前,国内外宏观经济环境压力较大,行业竞争不断加剧,客户需求呈现多样化,制造业转型升级的速度加快,对制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
                                 药企业的生产制造体系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为保障股东利益,确保募投项目的稳健性以及募集资金使用的有效性,公司根据市场、技术及客
况和原因(分具体募投项目)
                                 户需求等方面的变化,对该项目具体技术方案设计、生产线布局优化、生产工艺改进等进行了审慎研究及论证。此外,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的
                                 发生也对该项目实施进度造成一定影响,导致该项目建设进程整体延后;2、“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建设项目”由于受国家新药审评审批制度影
                                 响,该项目中的中试基地必须严格按照 GMP 规范要求建设,提升了设计标准。目前公司委托国内知名的设计公司进行设计,项目完成概念进
                                 入方案设计阶段。由于市场需求的变化以及技术的迭代更新,公司适时对研发项目进行调整,所需的建设周期相应延长。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     无。
说明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及使用进
                               不适用。
展情况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
                               无。
情况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整
                               无。
情况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中,医药生产基地建设项目、营销与服务网络中心项目在募集资金到位之前已由公司利用自筹资金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   先行投入,截至 2017 年 9 月 30 日,公司自筹资金实际投资额 12,688.12 万元,业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大华核字[2017]003735
换情况                         号”鉴证报告核验。2017 年 10 月 16 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
                               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已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置换金额为人民币 12,688.12 万元。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
                               无。
金情况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结余的金
                               不适用。
额及原因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和用于购买理财产品。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
                               无。
题或其他情况

    注:医药生产基地建设项目拟新建冻干粉针剂生产线、非 PVC 软袋输液生产线、口服固体制剂生产线、全自动化玻璃瓶输液生产线、塑料安瓿水针剂
生产线、内封式软袋输液生产线、化学原料药生产车间和生化原料药生产车间,同时配套建设锅炉、质检中心、污水处理仓库等辅助设施,整体建成前,
尚无法产生经济效益;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建设项目拟在哈尔滨现有厂区内新建工程技术中心,采购研发设备和办公设备,配备相应的研发人员,项目实施
后,将增加公司研发部门硬件和软件实力,加快研发进程,促进研发成果转化,不产生直接利润;营销与服务网络中心项目拟以哈三联为主体,建设营销
与服务网络中心,项目实施后,将提高公司产品销量、市场推广和服务水平,不产生直接利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