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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哈三联:2021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2021-08-30  

                          证券代码:002900           证券简称:哈三联          公告编号:2021-071


                     哈尔滨三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许可[2017]1602 号文核准,并经深圳证券交
易所同意,本公司由主承销商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 2017 年 9 月 12 日
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普通股(A 股)股票 5,276.67 万股,每股面值 1 元,
每股发行价人民币 18.07 元。截至 2017 年 9 月 18 日止,本公司共募集资金
953,494,269.00 元 , 扣 除 发 行 费 用 53,375,312.82 元 , 募 集 资 金 净 额
900,118,956.18 元。

    截至 2017 年 9 月 18 日,本公司上述发行募集的资金已全部到位,业
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大华验字[2017]000685 号”验资报
告验证确认。

    截至 2021 年 6 月 30 日,公司对募集资金项目累计投入 300,430,217.49
元,其中:公司于募集资金到位之前利用自有资金先期投入募集资金项目
人民币 126,881,200.00 元;于 2017 年 9 月 18 日起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止
会计期间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 160,133,613.32 元,收到存款利息扣除手续费
后的净额 6,773,715.33 元,理财产品收益 68,411,978.82 元;本年度使用募
集资金 13,415,404.17 元,收到存款利息扣除手续费的净额 939,501.86 元,
理财产品收益 5,000,975.42 元。截至 2021 年 6 月 30 日,募集资金余额为人
民币 680,814,910.12 元。

    二、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公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
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
等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 并修订了《哈尔滨三联药业股份有
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管理制度”),分别经公司第二届董事
会第七次会议、2017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以及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
一次会议、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根据《管理制度》的要求,并结合公司经营需要, 公司在中国农业银
行股份有限公司哈尔滨香坊支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哈尔滨分行营业部、
中国光大银行哈尔滨阳光支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哈尔滨中央大
街支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以便管理不同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具体
明细如下:

           银行名称                        账号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哈尔
                                  08051201040031710       医药生产基地建设
滨香坊支行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哈尔滨分行营
                                  65010078801000000124    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建设
业部
中国光大银行哈尔滨阳光支行        75950188000143672       营销与服务网络中心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哈尔
                                  632519752               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建设
滨中央大街支行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哈尔
                                  632520304               营销与服务网络中心
滨中央大街支行

    注:公司 2020 年将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哈尔滨分行营业部及中国光大银行哈尔滨
阳光支行的 募集资金 专 户变更至中 国民生银 行 股份有限公 司哈尔滨 分 行,并分别于
2020 年 11 月、12 月注销原募集资金账户,相关三方监管协议及单位协定存款协议同
时终止。

    2017 年 10 月 9 日,公司会同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分别与中国光大
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黑龙江分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哈尔滨香坊支
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哈尔滨分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
管协议》,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实行严格的审批手续,以保证专款专用;授权
保荐代表人可以随时到开设募集资金专户的银行查询募集资金专户资料。

    根据《管理制度》,公司一次或 12 个月内累计从专户中支取的金额超
过一千万元人民币或发行募集资金净额的 5%的,公司及商业银行应当及时
通知保荐机构;根据《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公司一次或 12 个月内累
计从专户中支取的金额超过一千万元人民币或发行募集资金净额的 5%的,
商业银行应当及时通知保荐机构,同时提供专户的支出清单。
       2020 年 11 月 23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三届监事
  会第六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专户的议案》,同意
  公司在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哈尔滨分行设立两个新的募集资金专项
  账户,并将开设于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哈尔滨阳光支行及上海浦东
  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哈尔滨分行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分别变更至新设立
  的两个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哈尔滨分行专项账户。划转完成后,公
  司已注销上述原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公司本次变更部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
  未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2020 年 11 月 24 日,公
  司保荐机构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无异议核查意见。

       公司已分别于 2020 年 11 月 30 日和 2021 年 1 月 6 日与保荐机构安信证
  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哈尔滨分行签订了《募集资
  金三方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实行严格的审批手续,以保证专款专
  用;授权保荐代表人可以随时到开设募集资金专户的银行查询募集资金专
  户资料。

       根据《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公司一次或 12 个月内累计从专户中
  支取的金额超过五千万人民币或发行募集资金净额的 20%(按照孰低原则
  确定)的,商业银行应当及时通知保荐机构,同时提供专户的支出清单。

       截至 2021 年 6 月 30 日,募集资金的存储情况列示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银行名称                  账号           初时存放金额      截止日余额      存储方式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
                         08051201040031710      747,830,000.00    45,858,188.66   活期
司哈尔滨香坊支行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哈尔滨
                         65010078801000000124   101,350,000.00             0.00   注销
分行营业部
中国光大银行哈尔滨阳光
                         75950188000143672       50,938,956.18             0.00   注销
支行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
                         632519752                        0.00    62,501,786.23   活期
司哈尔滨中央大街支行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
                         632520304                        0.00     5,454,935.23   活期
司哈尔滨中央大街支行
        合 计                                   900,118,956.18   113,814,910.12
      注:截至 2021 年 6 月 30 日,公司募集资金余额为人民币 680,814,910.12 元,与上表
  募集资金账户“截止日余额”差异为 567,000,000.00 元,系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
  财产品导致,明细如下:

       受托人名称                             产品名称                         认购金额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中国农业银行“汇利丰” 2021 年第 4859 期对公定
                                                                             260,000,000.00
哈尔滨香坊支行              制人民币结构性存款产 品(HF214859)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中国农业银行“汇利 丰”2020 年第 6487 期对公
                                                                             240,000,000.00
哈尔滨香坊支行              定制人民币结 构性存款产品 (HF206487)
中国民生银行哈尔滨中央大    聚赢股票-挂钩沪深 300 指数结构性存款(标准
                                                                              17,000,000.00
街支行                      款)(SDGA210567N)
中国民生银行哈尔滨中央大    聚赢股票-挂钩沪深 300 指数结构性存款(标准
                                                                              50,000,000.00
街支行                      款)(SDGA210037N)
         合 计                                                               567,000,000.00

       三、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详见附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明细表》。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变更募投项目或募投项目发生对外转让或置换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公司已披露的关于募集资金使用相关信息及时、真实、准确、完整,
  募集资金的使用和管理不存在违规情况。




                                                    哈尔滨三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 8 月 27 日
           附表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表


           编制单位:哈尔滨三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                                                                       90,011.90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1,341.54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30,043.02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是否已变                                                                            截至期末投资   项目达到预                               项目可行性
                                              募集资金承诺     调整后投资总    本年度投入金     截至期末累计投入                                   本年度实现的   是否达到
   承诺投资项目和超募资金投向    更项目(含                                                                          进度(%)(3)   定可使用状                               是否发生重
                                                投资总额           额(1)           额               金额(2)                                            效益       预计效益
                                 部分变更)                                                                            =(2)/(1)      态日期                                   大变化
承诺投资项目
                                                                                                                                    2022 年 9 月
医药生产基地建设项目                 否            74,783.00       74,783.00         1,185.51            26,758.41        35.78%                     不适用       不适用        否
                                                                                                                                    18 日
                                                                                                                                    2022 年 9 月
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建设项目             否            10,135.00       10,135.00             0.00               51.48          0.51%                     不适用       不适用        否
                                                                                                                                    18 日
                                                                                                                                    2022 年 6 月
营销与服务网络中心项目               否             5,093.90        5,093.90           156.03             3,233.13        63.47%                     不适用       不适用        否
                                                                                                                                    30 日
               合计                                90,011.90       90,011.90         1,341.54            30,043.02
                                     公司于 2021 年 6 月 25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延长部分募投项目实施期限的议案》,同意公司将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营销与服务网络中心项目”实施期限由 2021 年 6 月 30 日延长至 2022 年 6 月 30 日。变更原因如下:根据营销与服务网络
                                 中心项目建设规划,公司陆续在全国重点区域建立营销 办事处,目前已建立哈尔滨、齐齐哈尔、佳木斯、鸡西等输液办事处和输液用仓 库,扩建完成北京、南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
                                 京、广东、重庆等销售办事处,并购置配套办公与运输设 备,营销与服务网络中心项目已初步建立,并已投入使用。但受新冠疫情以及重 点监控药品目录等医
和原因(分具体募投项目)
                                 改政策的影响,公司对部分产品营销策略进行调整,以积极 应对市场变化并不断完善销售服务体系。
                                     “医药生产基地建设项目”是公司于 2014 年末根据当时的市场环境、行业发展趋势及公司实际情况等因素制定的,当前,国内外宏观经济环境压力较大,行
                                 业竞争不断加剧,客户需求呈现多样化, 制造业转型升级的速度加快,对制药企业的生产制造体系提出了更高要求。为保障股东利益,确保募投项目的稳健性
                                   以及募集资金使用的有效性,公司根据市场、 技术及客户需求等方面的变化,对该项目具体技术方案设计、生产线布局优化、 生产工艺改进等进行了审慎研究
                                   及论证。此外,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的发生也 对该项目实施进度造成一定影响,导致该项目建设进程整体延后。
                                       “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建设项目”由于受国家新药审评审批制度影响,该项目中的 中试基地必须严格按照 GMP 规范要求建设,提高了设计标准。目前公司委
                                   托国内知名的设计公司进行设计,项目完成概念设计进入方案设计阶段,致力于打造国内一流的研究中心,吸引高尖端研发人才,提升公司产品研发能力,由于
                                   市场需求的变化以及技术的迭代更新,公司适时对研发项目进行调整,所需的建设周期相应延长。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
                                   无
明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及使用进展情
                                   不适用。
况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情
                                   无。
况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整情
                                   无。
况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中,医药生产基地建设项目、营销与服务网络中心项目在募集资金到位之前已由公司利用自筹资金先行投入,截至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     2017 年 9 月 30 日,公司自筹资金实际投资额 12,688.12 万元,业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大华核字[2017]003735 号”鉴证报告核验。2017 年
情况                               10 月 16 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已预先投入
                                   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置换金额为人民币 12,688.12 万元。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无。
情况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
                                   不适用。
及原因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和用于购买理财产品。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无
或其他情况

               注:医药生产基地建设项目拟新建冻干粉针剂生产线、非 PVC 软袋输液生产线、口服固体制剂生产线、全自动化玻璃瓶输液生产线、塑料安瓿水针
          剂生产线、内封式软袋输液生产线、化学原料药生产车间和生化原料药生产车间,同时配套建设锅炉、质检中心、污水处理、仓库等辅助设施,整体建
          成前,尚无法产生经济效益;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建设项目拟在哈尔滨现有厂区内新建工程技术中心,采购研发设备和办公设备,配备相应的研发人员,
          项目实施后,将增加公司研发部门硬件和软件实力,加快研发进程,促进研发成果转化,不产生直接利润;营销与服务网络中心项目拟以哈三联为主体,
          建设营销与服务网络中心,项目实施后,将提高公司产品销量、市场推广和服务水平,不产生直接利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