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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哈三联:2021年度关于营业收入扣除事项的专项核查意见(大华核字【001975】号)2022-04-27  

                                      哈尔滨三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营业收入扣除事项的

                        专项核查意见

                      大华核字[2022]001975 号




       大 华 会 计 师 事 务 所 (特 殊 普 通 合 伙 )

Da Hua Certified Public Accountants(Special General Partnership)
               哈尔滨三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营业收入扣除事项的
                          专项核查意见
             (2021 年 1 月 1 日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止)




                        目       录                          页       次

一、   关于营业收入扣除事项的专项核查意见                     1-2

二、   营业收入扣除情况明细表                                     1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北京市海淀区西四环中路 16 号院 7 号楼 12 层 [100039]
                                        电话:86 (10) 5835 0011 传真:86 (10) 5835 0006
                                                                    www.dahua-cpa.com




                  关于营业收入扣除事项的
                        专项核查意见


                                                        大华核字[2022]001975号



哈尔滨三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我们接受委托,对哈尔滨三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哈三
联)2021 年度财务报表进行审计,并出具了大华审字[2022]002724
号审计报告。在此基础上我们检查了贵公司编制的后附 2021 年度营业
收入扣除情况明细表(以下简称“明细表”)。该明细表已由哈三联管
理层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监管机构”)发布的《深圳证券
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2 年修订)》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南第 1 号——业务办理》以下简称“上市规则及相关要求”)
的规定编制以满足监管要求。
    一、管理层对明细表的责任
    管理层负责按照监管机构上市规则的规定编制明细表以满足监管
要求,并负责设计、执行和维护必要的内部控制,以使明细表不存在
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
    二、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执行审计工作的基础上对明细表发表专项核查意
见。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规定执行了专项核查工作。


                             第1页
                                          大华核字[2022]001975 号专项核查意见




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要求我们遵守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
计划和执行专项核查工作以对明细表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
证。

   三、专项核查意见
    我们认为,哈三联 2021 年度营业收入扣除情况明细表中的财务信
息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监管机构上市规则的规定编制以满足监管要求。
    四、编制基础和对分发的限制
       我们提醒明细表使用者关注,明细表是哈三联为满足深圳证券
交易所的要求而编制的。因此,明细表可能不适用于其他用途。
    本报告应与本审计机构出具的大华审字[2022]002724 号审计报
告一并阅读。本报告仅供哈三联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使用,且不得分发
给除哈三联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以外的机构和人员。本段内容不影响已
发表的专项核查意见。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

                                       (项目合伙人)              张瑞

             中国北京                  中国注册会计师:

                                                                   孙蕊


                                        二〇二二年四月二十五日


                              第 2页
哈尔滨三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
营业收入扣除情况明细表




                           哈尔滨三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营业收入扣除情况明细表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发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2 年修订)》及《深圳

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1 号——业务办理》中营业收入扣除事项的规定,本公

司编制 2021 年度营业收入扣除情况明细表以满足监管要求。

    具体情况如下:

编制单位:哈尔滨三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项目                         本年度             上年度           备注
营业收入                                           945,799,422.97   1,338,882,990.74
减:营业收入扣除项目
    与主营业务无关的业务收入                        35,410,921.21      5,721,468.31
      其中:正常经营之外的其他业务收入              35,410,921.21      5,721,468.31
    不具备商业实质的收入
    与主营业务无关或不具备商业实质的其他收入
营业收入扣除后金额                                 910,388,501.76   1,333,161,522.43




                                                              哈尔滨三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公章)
                                                                二〇二二年四月二十五日




                                           第1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