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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哈三联: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延长部分募投项目实施期限的核查意见2022-06-29  

                                                     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哈尔滨三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延长部分募投项目实施期限的核查意见

         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安信证券”)作为哈尔滨三
     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哈三联”、“公司”)首次公开发行 A 股股票的
     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2020 年修正)》《深圳证券
     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2 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
     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
     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 年修订)》等相关规定,对哈三联首次公开发
     行股票募集资金项目中的“营销与服务网络中心项目”及“哈三联动保生产基地
     建设项目”延期事项进行了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哈三联首次发行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哈尔滨三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
     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1602 号文)核准,2017 年 9 月 12 日,公司公
     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5,276.67 万股,发行价格为每股 18.07 元,募集资
     金总额为人民币 95,349.43 万元,扣除发行费用 5,337.53 万元,本次募集资金净
     额为 90,011.90 万元。

         以上募集资金已由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 2017 年 9 月 18 日
     出具的“大华验字[2017]000685 号”《验资报告》审验。上述募集资金已经全部
     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

         (二)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

         截至 2022 年 5 月 31 日,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                           承诺投资    变更/终止     累计已投               项目预定可使用状
             项目                                                  投资进度
号                             金额      后投资金额    入金额                       态日期
1    医药生产基地建设项目    74,783.00     62,358.00   29,257.81     46.92%   2022 年 09 月 18 日

                                           1
序                                    承诺投资    变更/终止     累计已投                 项目预定可使用状
                 项目                                                        投资进度
号                                      金额      后投资金额    入金额                         态日期
2    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建设项目         10,135.00         51.48      51.48      100.00%
3     营销与服务网络中心项目           5,093.90      5,093.90    4,233.53      83.11%    2022 年 06 月 30 日
     哈三联动保生产基地建设项
4                                             -      4,625.00    1,821.77      39.39%    2022 年 06 月 30 日
               目
5       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                    -     10,083.52            -           -
     哈三联大容量注射剂生产线
6                                             -      7,800.00     247.92        3.18%    2023 年 3 月 31 日
             扩建项目
              合计                    90,011.90     90,011.90   35,612.51            -


            注:截至 2022 年 5 月 31 日,营销与服务网络中心项目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为 1,283.63

     万元(其中包括理财收益 335.61 万元,利息收入 87.65 万元);哈三联动保生产基地建设项

     目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为 2,803.23 万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二、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具体情况及原因
            (一)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具体情况

            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进展情况及资金支付进度,为了更好地维护公
     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公司基于审慎及效益最大化原则,在项目实施主体和募集
     资金投资项目用途不发生变更、项目投资总额和建设规模不变的情况下,对以下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期限进行调整:

       序                                           调整前项目预定可使       调整后项目预定可使
                           项目名称
       号                                               用状态日期               用状态日期
        1            营销与服务网络中心项目         2022 年 6 月 30 日         2023 年 6 月 30 日
        2       哈三联动保生产基地建设项目          2022 年 6 月 30 日        2023 年 12 月 31 日

            (二)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原因

            “营销与服务网络中心项目”计划主要投入在全国范围内新建、扩建销售办
     事处、扩充营销团队、购置信息化软件及硬件设施。但近年来,持续受国家重点
     监控合理用药目录政策、新冠疫情及产品市场竞争格局日益激烈等诸多因素影
     响,为了更好的推进项目开展及保证公司健康发展,公司调整了营销策略,实行
     精细化营销管理,针对产品属性、适应症、市场区域等差异,优化营销中心组织
     架构,以加强市场销售团队建设,提升营销体系团队凝聚力、执行力,为做深做
     透市场、做大做强产品的销售目标夯实基础。对此,公司适当控制了募集资金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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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资项目的投资进度。该项目原计划于 2022 年 6 月底完成,为确保募投项目建设
的稳健性和募集资金使用效果,基于谨慎性原则,公司决定对“营销与服务网络
中心项目”实施期限进行延期。

    截至 2022 年 5 月 31 日,“哈三联动保生产基地建设项目”建设部分基本完
成,本次延期的主要原因为:项目中工程、设备类合同的结算款、验收款、质保
金未开始支付。同时,受疫情原因,公司新产品批准文号审批工作受到影响,原
计划正式生产日期预计延后。因此,公司结合当前实际情况与资金支付计划,决
定对“哈三联动保生产基地建设项目”预计完成日期进行延期。

    三、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影响

    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是根据项目的实际实施情况作出的审慎决定,项目的
延期未改变项目的内容、投资总额、实施主体,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
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募投项目的实施造成实质性影响。本次对部分募投
进行延期,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公司内审部门将加强对项
目建设进度的监督,使项目按新的计划进行建设,以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益。

    四、相关审批程序和审核意见

    2022 年 6 月 27 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
五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延长部分募投项目实施期限的议案》,独立董事
已经发表了明确的独立意见。

    五、核查结论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事项不会对公司
的正常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也不存在改变或者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
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上述事项已履行了必要的内部决策程序,符合《深圳证券
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
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 年修订)》等有
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关于部分募投项目
延期事项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3
   (此页无正文,为《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哈尔滨三联药业股份有限
公司延长部分募投项目实施期限的核查意见》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                         保荐代表人:
                    杨   苏                              温桂生




                                                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22 年 6 月 2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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