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三联:独立董事年度述职报告2023-04-26
哈尔滨三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本人作为哈尔滨三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在
任职期间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等法律、法
规以及《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相关规定,恪尽职守,勤勉
尽责地履行自身职责,积极出席公司相关会议,认真审议公司董事会各项议案,
对公司重大事项发表了独立客观的意见,基于个人专长和专业知识,对公司的科
学决策和规范运作提出合理化建议,充分发挥独立董事作用,切实维护公司和全
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本人 2022 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出席会议情况
经公司董事会选举,本人于 2022 年 3 月 17 日起担任公司独立董事,任职后
亲自出席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对董事会各项议案均投了赞成票,认为公司董事会
和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及决策程序均符合法定要求,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
益的情形。出席会议具体情况如下:
本报告期应 以通讯方式 是否连续两次
独立董事 现场出席董 委托出席董 缺席董事 出席股东
参加董事会 参加董事会 未亲自参加董
姓名 事会次数 事会次数 会次数 大会次数
次数 次数 事会会议
刘洪泉 10 0 10 0 0 否 3
二、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2022 年,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规章制度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经营情
况,依照自身专业知识和能力,对职责范围内公司重大事项进行认真核查、积极
讨论,做出客观、公正、独立的判断并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情况如下:
日期 会议名称 独立意见 意见类型
2022 年 4 第三届董事会
关于续聘 2022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事前认可意见 同意
月 15 日 第二十次会议
1、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的专项
说明和独立意见
2、关于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
3、关于 2021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独立意见
4、关于 2022 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独
立意见
5、关于续聘 2022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独立意见
2022 年 4
6、关于《2021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 同意
月 25 日
告》的独立意见
7、关于《2021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独立
意见
8、关于《2021 年度证券投资专项说明》的独立意见
9、关于 2022 年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独立意见
10、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及新增募投项目的独
立意见
第三届董事会
2022 年 6
第二十一次会 关于延长部分募投项目实施期限的独立意见 同意
月 27 日
议
1、关于公司《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第三届董事会
2022 年 7 及其摘要的独立意见
第二十二次会 同意
月 29 日 2、关于公司《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
议
管理办法》的独立意见
第三届董事会 1、关于对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及新增募投项目的
2022 年 8
第二十三次会 独立意见 同意
月8日
议 2、关于延长部分募投项目实施期限的独立意见
1、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的专项
第三届董事会 说明和独立意见
2022 年 8
第二十四次会 2、关于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 同意
月 24 日
议 3、关于对《2022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
专项报告》的独立意见
1、关于调整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
第三届董事会 项的独立意见
2022 年 8
第二十五次会 2、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独立意见 同意
月 29 日
议 3、关于使用自有资金、银行承兑汇票方式支付募投
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独立意见
第三届董事会 1、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独立
2022 年 10
第二十六次会 意见 同意
月 25 日
议 2、关于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证券投资的独立意见
第三届董事会
2022 年 11
第二十七次会 关于换届选举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的独立意见 同意
月9日
议
2022 年 11 第四届董事会
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独立意见 同意
月 28 日 第一次会议
2022 年 12
关于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事前认可意见 同意
月 21 日
1、关于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独立意见
第四届董事会
2、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及新增募投项目的独
2022 年 12 第二次会议
立意见 同意
月 26 日
3、关于调整回购专户剩余股份用途并注销的独立意
见
三、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履职情况
2022 年,在担任公司提名委员会召集人期间,切实履行职责,按照监管要
求,对提名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候选人任职资格进行认真核查,认为候选人资
格无异议并提交董事会审议,切实履行专门委员会委员职责。
四、现场调查情况
2022 年,通过电话、微信、邮件沟通以及参加会议等方式,与公司管理层人
员保持紧密联系,积极了解公司生产经营、内部控制体系建设与执行、财务管理
等相关情况,关注公司信息披露及外部市场环境变化对公司的影响,及时掌握公
司重大事件进展情况,为公司科学决策及规范运行提供专业、合理化建议。
五、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1、监督公司治理及经营管理情况
积极与公司管理层人员保持沟通交流,关注公司生产经营、财务管理、内部
控制制度建设等方面情况,对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决议执行及重大事项进展等
情况进行监督,认真审阅公司提供的相关资料,并利用自身专业知识,独立、客
观、审慎地行使表决权,为董事会科学决策提供参考意见,切实履行独立董事职
责,促进公司治理结构的完善与优化。
2、持续关注公司信息披露工作
持续关注公司信息披露工作,审慎核查公司重大信息的规范性、有效性,确
保公司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依法保障投资者知
情权,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3、加强自身学习及履职能力
认真学习新修订的法律、法规及监管规则,积极参加监管部门组织的各项培
训,不断加强对法规的理解与运用,进一步提高独立履职能力。
六、其他工作
1、报告期内无提议召开董事会的情况;
2、报告期内无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情况;
3、报告期内无提议聘用或解聘审计机构的情况;
4、无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况。
2023 年,本人将继续秉承审慎、客观、独立的原则,勤勉尽责地履行独立董
事职责,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积极参与公司相关会议,充分发挥专
业优势,为公司的科学决策及规范运营提供更多合理化建议,加强与公司管理层
的沟通交流,多方位促进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
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在此,对公司董事会、经营管理层和相关工作人员,在
本人履职过程中给予的积极配合与支持,表示衷心的感谢!
独立董事:刘洪泉
邮箱:Hongquan.Liu@fresenius-kabi.com
2023 年 4 月 2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