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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哈三联: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2023-04-26  

                         证券代码:002900           证券简称:哈三联         公告编号:2023-023


                    哈尔滨三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发布的相关企业会计准则解释而进行的相
应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

    哈尔滨三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 年 4 月 24 日召
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
政策变更的议案》,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有关规
定,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1、会计政策变更原因

    (1)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5 号

    2021 年 12 月 30 日,财政部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5 号》(财会
[2021]35 号)(以下简称“准则解释第 15 号”),其中“关于企业将固定资产达到
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或者研发过程中产出的产品或副产品对外销售的会计处理”和
“关于亏损合同的判断”内容自 2022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

    (2)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6 号

    2022 年 11 月 30 日,财政部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6 号》(财会
[2022]31 号,以下简称“准则解释第 16 号”),“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
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内容自 2023 年 1 月 1 日起
施行,允许企业自发布年度提前执行;“关于发行方分类为权益工具的金融工具
相关股利的所得税影响的会计处理”、“关于企业将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修改为
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的会计处理”内容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2、变更前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
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
定。

    3、变更后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后,公司将按照财政部修订并发布的《准则解释第 15 号》、《准则
解释第 16 号》的相关规定执行,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
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
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4、变更日期

    根据财政部解释第 15 号要求,“关于企业将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
或者研发过程中产出的产品或副产品对外销售的会计处理”、“关于亏损合同的判
断”内容自 2022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关于资金集中管理相关列报”内容自公布
之日起施行。根据上述文件的要求,公司对原采用的相关会计政策进行相应调整。

    根据财政部解释第 16 号要求,“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
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内容可以自 2023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
“关于发行方分类为权益工具的金融工具相关股利的所得税影响的会计处理”、
“关于企业将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修改为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的会计处理”
内容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根据上述会计准则解释的相关规定,公司对原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
 并按以上文件规定的生效日期开始执行上述会计准则。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发布的相关规定和要求进行。执行变
更后的会计政策,不会对公司营业收入、净资产、净利润等产生重大影响,不涉
及公司盈亏性质改变,不涉及公司业务范围的变更。不涉及以前年度的追溯调整,
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
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

    三、董事会对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合理性的说明

    董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按照财政部相关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
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
重大影响,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四、独立董事对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经审核,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符合会计准则及财政部的相关规定,提交审
议及决策程序合法合规,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无重大影
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事项。

    五、监事会对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经审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符合财政部相关要求,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
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哈尔滨三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 年 4 月 2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