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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大博医疗: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17年度公司内部控制规则落实自查表的核查意见2018-04-24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大博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度公司内部控制规则落实自查表的核查意见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开展“加强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内控规则落实”
专项活动的通知》(以下简称“深交所通知”)要求,并结合中国证监会《证券发
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
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中信证券”)作为大博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博医疗”或“公
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保荐机构,对大博医疗董事会填写的《内部控
制规则落实自查表》(以下简称“《自查表》”)进行了核查,核查情况及核查意
见如下:

    一、本次核查的有关情况

    通过与公司董事、监事、高管、财务部、内部审计部等部门的沟通交流,取
得了相关的信息资料;查阅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三会决议及会议记录、审计委
员会的会议记录和报告、内部审计部门的工作计划和报告、以及各项业务和管理
规章制度;查阅公司管理层出具的内部控制规则落实情况自查表,对公司董事会
填写的《自查表》进行了逐项核查。

    二、核查意见

    经核查,中信证券认为:大博医疗的法人治理结构较为健全,现有的内部控
制制度和执行情况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
相关法律法规和证券监管部门的要求;公司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与生产经营及
业务管理相关的有效内部控制。大博医疗填写的《自查表》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
易所的相关规定和要求填写,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大博医疗对深圳证券交易所有
关内部控制的相关规则的落实情况。保荐机构对该自查表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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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此页无正文,专用于《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大博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度公司内部控制规则落实自查表的核查意见》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

                      罗 耸                   徐   峰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 4 月 24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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