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博医疗:关于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2018-10-16
证券代码:002901 证券简称:大博医疗 公告编号:2018-044
大博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
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大博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8 年 9 月 28 日召
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公司<2018 年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并于 2018 年 9 月 29 日在深圳证券交易
所网站(http://www.szse.cn/)及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首次公开披露了相关公告。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中小
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 4 号:股权激励》以下简称“《备忘录第 4 号》”)
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通过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查
询,公司对本次 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 “本次激励计划”)内
幕信息知情人在本次激励计划草案公告前 6 个月内(2018 年 3 月 28 日至 2018
年 9 月 28 日,以下简称“自查期间”)买卖大博医疗股票的情况进行了自查,
具体情况如下:
一、核查的范围与程序
1、核查对象为本次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
2、本次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均填报了《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表》。
3、公司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就核查对象在自查期
间买卖公司股票情况进行了查询确认,并由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
分公司出具了《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及股份变更查询证明》及《股东股份变更明
细清单》。
二、核查对象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说明
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 2018 年 10 月 8 日出具的
《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及股份变更查询证明》及《股东股份变更明细清单》,本
次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在自查期间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
三、结论意见
综上所述,公司已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建立了信息披
露及内幕信息管理的相关制度;在本次激励计划草案首次公开披露前 6 个月内,
未发现本次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利用公司本次激励计划有关内幕信息进
行公司股票交易或泄露本次激励计划有关内幕信息的情形。
四、备查文件
1、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及股份
变更查询证明;
2、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股东股份变更明细清单。
特此公告。
大博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 年 10 月 1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