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反馈 手机随时随地看行情

公司公告

大博医疗: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事项的独立意见2019-08-21  

						证券代码:002901                                       证券简称:大博医疗


               大博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事项的
                                独立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股
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大博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制度》的规定,
我们作为大博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的独立董事,
现就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公司2019年半年度募集资金使用与存放情况的独立意见
    我们认为公司2019年半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严格执行公司《募集资金使
用管理制度》,公司披露的《关于募集资金2019年半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
告》真实准确的反映了公司2019年半年度存放与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况,不存在募集
资金违规使用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二、关于公司关联方资金占用和对外担保的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
干问题的通知》(证监发[2003]56 号)及《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

(证监发[2005]120 号)等的规定和要求,对公司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情况和对外
担保情况进行了认真的核查,发表如下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
    1、报告期内,公司无大股东及其他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公司资金情形,不存在
将资金直接或间接地提供给大股东及其他关联方使用的各种情形;也不存在以前期
间发生延续至报告期的大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违规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
    2、报告期内,公司无任何形式的对外担保事项,也无以前期间发生但延续到报
告期的对外担保事项。
    三、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修订及发布的最新会计准则进行
合理变更,变更后的会计政策符合相关规定,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
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会

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
章程》的规定。因此,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独立董事:李辉、林琳、王艳艳

                                                        2019 年 8 月 2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