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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大博医疗: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2019-09-28  

						证券代码:002901           证券简称:大博医疗         公告编号:2019-039




                   大博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大博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于

2019 年 9 月 27 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以专人送达、传真、
电子邮件、电话相结合的方式已于 2019 年 9 月 20 日向各位监事发出,本次会议
应参加监事 3 名,实际参加监事 3 名,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
章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合法有效。

    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詹欢欢女士主持,与会监事就会议议案进行了审议、
表决,形成了如下决议:
    一、会议以 3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向
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等法律法

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
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 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规定的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条件业已成就,根据公司 2018 年第一次临
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同意确定以 2019 年 9 月 27 日为预留授予日,授予 89 名激
励对象 36.26 万股限制性股票。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
   (1)本次被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均符合《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
范性文件和《激励计划(草案)》关于激励对象条件及授予条件的相关规定,不
 存在《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的不得成为激励对象的情形,激励对象中无独立董
 事、监事、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
 父母、子女。本次被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满足获授

 限制性股票的条件。
    (2)董事会确定的预留部分授予日符合《管理办法》和公司《激励计划(草
 案)》的有关授予日的规定。公司和本次授予激励对象均未发生不得授予限制性
 股票的情形,公司本次激励计划设定的激励对象获授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条件
 业已成就。

     综上,公司监事会认为,本次激励计划预留部分激励对象均符合相关法律法
 规及规范性文件所规定的条件,符合《激励计划(草案)》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
 和授予条件,其作为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其获授预
 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条件业已成就。监事会同意以 2019 年 9 月 27 日为预留授予
 日,向 89 名激励对象授予 36.26 万股限制性股票。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
《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
 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二、会议以 3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变
 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新增实施地点及延期的议案》

     经审核,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拟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新增实施地点及
 延期符合公司发展战略的需要,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内容及程序符合《深圳证
 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
 定,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同意公司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新增实施地
 点及延期。

     特此公告。



                                                   大博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19年9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