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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大博医疗:2020年年度利润分配实施公告2021-06-24  

                        证券代码:002901         证券简称:大博医疗           公告编号:2021-045



                    大博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年度利润分配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方案情况

    1、大博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5 月 18 日
召开的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2020 年度利润分配议案》,具体内
容详见公司分别于 2021 年 4 月 27 日和 2021 年 5 月 19 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的
《2020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17)及《2020 年年度股
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1-036)。
    2、自利润分配方案披露至本次利润分配实施期间,公司股本变动如下:
    (1)由于公司 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及预留部分的 27
名激励对象因离职、职位变动或业绩考核不符合全部解锁要求不再符合激励条
件。根据《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公司已回购注
销上述人员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合计 13.818 万股,并于 2021 年
4 月 23 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完毕 A 股 13.818 万

股股份的回购注销手续,本次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由 40,223.58 万股减少至

40,209.762 万股。相关工商变更手续已于 2021 年 5 月 17 日办理完毕。

    (2)公司于 2021 年 5 月 14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及第二届监
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
案》。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和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董事会认为公
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规定的首次授予条件已经成就,同意确定以 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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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年 5 月 14 日为授予日,并于 2021 年 6 月 3 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深圳分公司办理完毕 A 股 304.22 万股股份的授予登记手续,本次限制性股票授
予登记完成后,公司总股本由 40,209.762 万股增加至 40,513.982 万股。
    公司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实施期间,若公司股本发生变化,公司利润分配方案
将按照分配比例不变原则进行调整。
    3、本次实施的利润分配方案与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的利润分配方
案一致。
    4、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实施距离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方案
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二、利润分配方案

    公司 2020 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40,513.982 万股为基
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 8.00 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通过深股通持有
股份的香港市场投资者、QFII、RQFII 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
基金每 10 股派 7.20 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
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
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
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
分按 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
1 个月(含 1 个月)以内,每 10 股补缴税款 1.60 元;持股 1 个月以上至 1 年(含
1 年)的,每 10 股补缴税款 0.80 元;持股超过 1 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1 年 6 月 30 日,除权除息日为:2021 年 7
月 1 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 2021 年 6 月 30 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
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


                                      2
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1、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将于 2021 年 7 月 1
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2、公司首发前股份的股息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3、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2021 年 6 月 23 日至登记日:2021
年 6 月 30 日),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而导致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
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不足,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我公司自行承担。

    六、咨询机构

    咨询机构:大博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咨询联系人:石若楠
    咨询电话:0592-6083018    咨询传真:0592-6587078

    七、备查文件

    1、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相关确认文件;
    2、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3、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特此公告。




                                                大博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 6 月 24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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