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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金逸影视: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17-12-30  

						           广州金逸影视传媒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
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细则》等的相
关规定,我们作为广州金逸影视传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
董事,我们参加了公司于 2017 年 12 月 29 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
针对《关于公司变更会计估计的议案》经充分讨论,现发表意见如下:
    我们认为:关于公司变更会计估计是根据公司实际情况,本着谨慎性原则进
行地变更,能够更加客观、真实、准确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会
计估计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没有损害公
司及中小股东的利益。因此,我们同意公司本次会计估计变更。


                                         独立董事:李仲飞、罗党论、王露

                                                      2017 年 12 月 2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