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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金逸影视: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19-10-31  

						                            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广州金逸影视传媒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
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细则》等的相
关规定,作为广州金逸影视传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
会独立董事,我们参加了公司于 2019 年 10 月 29 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

一次会议,并针对会计政策变更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修订印发合并财务报表格式
(2019 版)的通知》(财会[2019]16 号)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

及相关规定,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关于会
计政策及会计估计变更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
东利益的情形。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及《公司章程》的规
定,我们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事宜。


    (以下无正文)
                           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此页无正文,为《广州金逸影视传媒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
第二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的签名页】


独立董事签名:




    李仲飞                       罗党论                               王   露




                                                             2019 年 10 月 2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