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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金逸影视:2019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王露)2020-04-10  

						                                                      2019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广州金逸影视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本人自 2016 年担任广州金逸影视传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
立董事以来,根据《公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
《公司章程》、《关于加强社会公众股股东权益保护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
所中小企业板块上市公司董事行为指引》、《公司独立董事工作细则》及有关法律
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在工作恪尽职守,忠实履行相应职责,积极出席董事会、董
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及提名委员会,列席股东大会,认真审议董事会及专门委
员会各项议案,对公司相关事项发表发表独立意见,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监督作
用,切实维护了公司和股东尤其是社会公众股东的利益。现将 2019 年任职期间
的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2019 年出席董事会及股东大会的情况

    2019 年度,公司共召开 7 次董事会会议,2 次股东大会会议,董事会、股东
大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和其他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
程序,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本年度,本人按照《公司章程》及《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和要求,按时
出席了 7 次董事会会议。认真审议会议议案,并以谨慎的态度行使表决权,充分
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维护公司的整理利益和中小股东的利益。本年度,本人对
参加的各次董事会审议的各项议案均投了赞成票。

    二、2019 年度发表独立董事意见情况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对公司 2019 年
度经营活动情况进行了认真的了解和查验,并对重大事项尽职调查后,基于独立
判断立场,与公司其他两位独立董事就相关事项共同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1、2019 年 1 月 15 日在公司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上对《关于
2019 年度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2、2019 年 4 月 12 日在公司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上对《关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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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 2019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对《关于公司
2018 年度公司内部控制规则落实情况和<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关
于公司 2018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
情况的专项说明>的议案》、《关于公司 2019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关
于公司调整 2019 年度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额度和期限的议案》、《关
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关于续聘公司 2019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关
于 2018 年度公司董事薪酬的议案》和《关于 2018 年度公司非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薪酬的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3、2019 年 8 月 29 日在公司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上对《关于
2019 年半年度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和公司对外担保情况》和《关
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发表了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
    4、2019 年 10 月 29 日在公司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上对《关
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5、2019 年 11 月 25 日在公司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上对《关
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
选举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和《关于公司独立董事津贴的议案》发表了
独立意见。
    6、2019 年 12 月 11 日在公司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上对《关于聘
任公司总经理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财务总
监的议案》和《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三、对公司现场调查的情况
    2019 年度,本人对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进行了考察,体验了影院的观影服
务,并通过电话和邮件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人员保持联
络,时刻关注公司的动向,以及国家及产业政策和电影市场的变动,及其对公司
可能产生的影响,关注公司的舆论环境,及时获取公司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了
解事态进展并提供相应建议,发表相关意见。

    四、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作的工作

    1、本人对公司的治理结构情况进行了监督和核查,认为公司能够严格按照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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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对应规
范运作,加强公司的合法合规治理,提高公司的运营效率。
    2、认真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本人在审议公司董事会提交的议案时均要求
公司提供相关资料进行参考,必要时主动联系公司相关部门及员工进行询问了解,
并利用自身的管理专业知识,独立、客观、审慎地行使表决权,切实维护公司和
股东的合法权益。
    3、加强自身学习,提高履职能力。本人认真学习相关法律法规、行业内指
导文件等,加深理解,以更专业客观的角度为公司的科学决策和风险防范提供更
好的意见及建议,切实加强公司和投资者利益的安全性。

    五、任职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的工作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作为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认真审核与评价公司拟选举和聘
任的第四届董事会董事、高级管理人及第四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的任职资格,
发表了相关审查意见;作为审计委员会委员,对公司内部审计及定期报告等事项
进行审阅,督促审计工作进度,对公司的内部审计部门及其工作进行监督、对公
司的重大财务信息披露事项进行审议,监督公司的内部控制体系,发挥了审计委
员会委员的监督作用。
    通过上述工作的开展,本人切实履行了独立董事的忠实和勤勉义务,充分发
挥了独立董事的监督作用,维护了公司的整体利益和中小股东的利益。
    2020 年,本人将一如既往地秉承诚信与勤勉的态度,按照法律法规及公司
相关规定,认真履行独立董事的义务,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切实维护全体
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独立董事:王露
                                                          2020 年 4 月 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