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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金逸影视: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20-08-31  

						                                 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广州金逸影视传媒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细则》等的相关规定,作
为广州金逸影视传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我们参加了公司于 2020 年 8 月 27 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并针对相
关事项发表意见如下:

    一、关于 2020 年半年度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和公司对外担
保情况的专项说明及独立意见

    根据《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
的通知》证监发[2003]56 号、《关于规范独立董事对于担保事项专项说明和独立
意见的通知》(证监发[2004]57 号)、《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
(证监发[2005]120 号)等文件规定以及《公司章程》、《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等
制度规定,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本着对公司、全体股东及投资者负责的态
度,按照实事求是的原则,对报告期内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和公
司对外担保的情况进行了认真的检查和落实,发表如下专项说明及独立意见:

    1、报告期内,公司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存在经营性资金往来,不存在
非经营性占用公司资金情形,亦不存在以前年度发生并延续到报告期的控股股东
及其他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

    2、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为本公司的股东、股东的控股子公司、股东的附
属企业及本公司持股 50%以下的其他关联方、任何非法人单位或个人提供担保的
事项。

    公司及公司的控股子公司没有其他对外担保,公司及公司的控股子公司也不
存在违规担保和逾期担保的情况。


    (以下无正文)
                              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此页无正文,为《广州金逸影视传媒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
第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的签名页】


独立董事签名:




    李仲飞                      罗党论                               王   露




                                                             2020 年 8 月 2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