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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金逸影视: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修正案2022-04-15  

                                                                                               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修正案


     证券代码:002905                证券简称:金逸影视                 公告编号:2022-018


                           广州金逸影视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修正案

         为规范广州金逸影视传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募集资金的管
     理和运用,最大程度地保障投资者的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
     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
     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 年修订)》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2 年修订)》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公司章程》,公司于 2022 年 4 月 13 日召
     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
     的议案》,现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拟对现行的《广州金逸影视传媒股份有限公
     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进行修订,具体修订内容如下:


序号                      修订前                                           修订后

       第一条   为规范广州金逸影视传媒股份有限公
       司(下称“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和运用,最大程      第一条   为规范广州金逸影视传媒股份有限公
       度地保障投资者的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司(下称“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和运用,最大程
       公司法》(下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      度地保障投资者的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国证券法》(下称“《证券法》”)、《首次公开发      公司法》(下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
       行股票并上市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        国证券法》(下称“《证券法》”)、《首次公开发
       管理办法》、《关于进一步规范上市公司募集资        行股票并上市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
       金使用的通知》、《深圳证券交易所(下称“深交       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
 1     所”)股票上市规则》(下称“《股票上市规则》”)、 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
       《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块上市公司特别          圳证券交易所(下称“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下
       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        称“《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规范运作指引(2015 年修订)》、《上市公司监       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
       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       范运作》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证券监管机构
       的监管要求》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证券监管        的规则以及《广州金逸影视传媒股份有限公司章
       机构的规则以及《广州金逸影视传媒股份有限公        程》(下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并结合公司
       司章程》(下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并结合      实际情况,制定本管理制度(下称“本制度”)。
       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管理制度(下称“本制度”)。

       第八条   公司应当在募集资金到位后一个月内         第八条 上市公司应当在募集资金到位后一个月
 2     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下称“商       内与保荐人或者独立财务顾问、存放募集资金的
       业银行”)签订三方监管协议(下称“协议”)。协议至   商业银行签订三方监管协议(以下简称三方协
                                                               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修正案


    少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议)。三方协议至少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一) 公司应当将募集资金集中存放于专户中;     (一)公司应当将募集资金集中存放于专户;

    (二) 专户帐号、该专户涉及的募集资金项目、存   (二)募集资金专户账号、该专户涉及的募集资
    放金额;                                      金项目、存放金额;

    (三) 公司一次或十二个月内累计从专户中支取     (三)公司一次或者十二个月内累计从专户中支
    的金额超过 1000 万元或募集资金净额的 5%的, 取的金额超过五千万元人民币或者募集资金净
    公司及商业银行应当及时通知保荐机构;          额的 20%的,公司及商业银行应当及时通知保荐
                                                  人或者独立财务顾问;
    (四) 商业银行每月向公司出具对账单,并抄送保
    荐机构;                                      (四)商业银行每月向公司出具银行对账单,并
                                                  抄送保荐人或者独立财务顾问;
    (五) 保荐机构可以随时到商业银行查询专户资
    料;                                          (五)保荐人或者独立财务顾问可以随时到商业
                                                  银行查询专户资料;
    (六) 保荐机构的督导职责、商业银行的告知及配
    合职责、保荐机构和商业银行对公司募集资金使    (六)保荐人或者独立财务顾问的督导职责、商
    用的监管方式;                                业银行的告知及配合职责、保荐人或者独立财务
                                                  顾问和商业银行对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监管方
    (七) 公司、商业银行、保荐机构的权利、义务和
                                                  式;
    违约责任。
                                                  (七)公司、商业银行、保荐人或者独立财务顾
    (八) 商业银行三次未及时向保荐人出具对账单
                                                  问的权利、义务和违约责任;
    或通知专户大额支取情况,以及存在未配合保荐
    人查询与调查专户资料情形的,公司可以终止协    (八)商业银行三次未及时向保荐人或者独立财
    议并注销该募集资金专户。                      务顾问出具对账单或者通知专户大额支取情况,
                                                  以及存在未配合保荐人或者独立财务顾问查询
    公司应当在全部协议签订后及时报深交所备案
                                                  与调查专户资料情形的,公司可以终止协议并注
    并公告协议主要内容。
                                                  销该募集资金专户。
    公司通过控股子公司实施募投项目的,应由公
                                                  公司应当在上述三方协议签订后及时公告三方
    司、实施募投项目的控股子公司、商业银行和保
                                                  协议主要内容。
    荐机构共同签署三方监管协议,公司及其控股子
    公司应当视为共同一方。                        公司通过控股子公司实施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
                                                  应当由公司、实施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控股子公
    上述协议在有效期届满前提前终止的,公司应当
                                                  司、商业银行和保荐人或独立财务顾问共同签署
    自协议终止之日起一个月内与相关当事人签订
                                                  三方协议,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应当视为共同一
    新的协议,并及时报深交所备案后公告。
                                                  方。

                                                  上述三方协议在有效期届满前提前终止的,公司
                                                  应当自三方协议终止之日起一个月内与相关当
                                                  事人签订新的三方协议并及时公告。

                                                  第十八条 上市公司改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
    第十八条 公司改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 地点的,应当在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及时公告,说
3   实施方式的,应当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并在    明改变情况、原因、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造
    两个交易日内向深交所报告并公告改变原因。      成的影响以及保荐人或者独立财务顾问出具的
                                                  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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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十九条 公司闲置募集资金暂时用于补充流动
    资金的,应当经董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监
    事会、保荐机构发表明确同意意见并披露,且应
    当符合下列条件:
                                                    第十九条 上市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
    (一) 不得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或者影响募集       流动资金的,应当经董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
    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                        监事会、保荐机构发表明确同意意见并披露,仅
                                                    限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且应当符
    (二) 已归还前次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
                                                    合下列条件:
    资金(如适用);
                                                    (一)不得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或者影响募集
    (三) 单次补充流动资金时间不得超过十二个月;
                                                    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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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 过去十二个月内未进行风险投资,并承诺在
                                                    (二)已归还前次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
    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期间不进
                                                    资金;
    行风险投资、不对控股子公司以外的对象提供财
    务资助。                                        (三)单次补充流动资金时间不得超过十二个
                                                    月;
    前款所称风险投资是指《运作规范指引》第七章
    第一节所界定的风险投资,本制度下同。            (四)不使用闲置募集资金直接或者间接进行证
                                                    券投资、衍生品交易等高风险投资。
    闲置募集资金用于补充流动资金时,仅限于与主
    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不得通过直接或间
    接安排用于新股配售、申购,或用于股票及其衍
    生品种、可转换公司债券等的交易。

                                                    第三十一条     公司拟变更募集资金用途的,应
                                                    当在提交董事会审议后二个交易日内公告下列
                                                    内容:
    第三十一条     公司拟变更募集资金用途的,应当
    在提交董事会审议后二个交易日内公告下列内        (一) 原项目基本情况及变更的具体原因;
    容:                                            (二) 新项目的基本情况、可行性分析和风险提
    (一) 原项目基本情况及变更的具体原因;           示;

    (二) 新项目的基本情况、可行性分析和风险提       (三) 新项目的投资计划,新项目涉及收购资产或
    示;                                            企业所有者权益的应当比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
                                                    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予以披露;
5   (三) 新项目的投资计划;
                                                    (四) 新项目已经取得或尚待有关部门审批的说
    (四) 新项目已经取得或尚待有关部门审批的说       明(如适用);
    明(如适用);
                                                    (五) 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对变更募集资
    (五) 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对变更募集资     金投向的意见;
    金投向的意见;
                                                    (六)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尚需提交股东大会
    (六)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尚需提交股东大会       审议的说明;深交所要求的其他内容。
    审议的说明;深交所要求的其他内容。
                                                    (七)新项目涉及关联交易的,还应当按照《深
                                                    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关联交易
                                                    制度》的有关规定予以披露
                                                                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修正案



                                                 (八)深交所要求的其他内容。



                                                 第三十八条 公司会计部门应当对募集资金的使
                                                 用情况设立台账,详细记录募集资金的支出情况
                                                 和募集资金项目的投入情况。
    第三十八条 公司会计部门应当对募集资金的使
    用情况设立台账,详细记录募集资金的支出情况   公司内部审计部门应当至少每季度对募集资金
    和募集资金项目的投入情况。                   的存放与使用情况检查一次,并及时向董事会报
6                                                告检查结果。
    公司内部审计部门应当至少每季度对募集资金
    的存放与使用情况检查一次,并及时向董事会报   公司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存在违
    告检查结果。                                 规情形、重大风险或者内部审计部门没有按前款
                                                 规定提交检查结果报告的,应当及时向董事会报
                                                 告。董事会应当在收到报告后二个交易日内向本
                                                 所报告并公告。

     除以上修订外,《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其他条款均保持不变。

     本次修订尚需股东大会审议。

                                                    广州金逸影视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 年 4 月 1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