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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华阳集团:独立董事关于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事前认可意见2019-04-27  

						                     惠州市华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事前认可意见


    惠州市华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
会议将于 2019 年 4 月 25 日召开,本次会议拟审议《关于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
案》。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制度》及其
他相关规定,我们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着勤勉尽责的态度,客观公正的原则,
对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拟审议的《关于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进行审
阅,发表如下事前认可意见:
    公司 2019 年度至 2021 年度拟与关联人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均为公司日常经
营活动所需,符合《公司章程》和《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的规定,遵循了公平、
公正、公开原则,交易定价均以市场价格为依据确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
东利益的情况,不会对公司业务的独立性造成影响。
    我们同意将《关于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提交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
次会议审议。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惠州市华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日常关联交易预计
的事前认可意见之签字页)


独立董事签字:




    李常青(签名):




    余庆兵(签名):




    罗中良(签名):




                                                      2019 年 4 月 2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