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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华阳集团:2019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2019-04-27  

						                                         惠州市华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




证券代码:002906          证券简称:华阳集团                           公告编号:2019-025




                   惠州市华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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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节 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

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

连带的法律责任。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负责人邹淦荣、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孙永镝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

管人员)何承军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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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本报告期                  上年同期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营业收入(元)                                  826,501,073.99           775,419,335.23                        6.59%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8,576,610.88             5,821,878.92                       47.32%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
                                                  1,052,524.23            -6,678,848.06                       115.76%
益的净利润(元)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               -189,768,173.99          -210,549,498.07                        9.87%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02                       0.01                     100.00%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02                       0.01                     100.00%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0.25%                    0.17%                        0.08%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末增
                                           本报告期末                 上年度末
                                                                                                         减

总资产(元)                                  4,476,059,550.51         4,546,900,638.10                        -1.56%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元)              3,405,326,933.63         3,400,828,146.89                        0.13%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项目                              年初至报告期期末金额                   说明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包括已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冲销部分)                 -181,342.83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与企业业务密切相关,按照国家统
                                                                      4,644,657.60
一标准定额或定量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有效套期保值业务外,持有交易
性金融资产、衍生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衍生金融负债
                                                                                     主要为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理
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以及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衍生金                3,727,681.63
                                                                                     财收益
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衍生金融负债和其他债权投资取得
的投资收益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311,015.06

减:所得税影响额                                                        977,924.81

合计                                                                  7,524,086.65                  --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 1 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
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 1 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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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将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 1 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
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1、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 10 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报告期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
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                    31,193                                                                   0
                                                   东总数(如有)

                                                 前 10 名股东持股情况

                                                                      持有有限售条件         质押或冻结情况
   股东名称            股东性质      持股比例         持股数量
                                                                        的股份数量       股份状态          数量

惠州市华阳投资
                    境内非国有法人        57.25%        270,851,352       270,851,352
有限公司

中山中科股权投
                    境内非国有法人        17.05%         80,679,898                  0
资有限公司

珠海横琴中科白
云股权投资基金
                    境内非国有法人        10.24%         48,468,750                  0
合伙企业(有限
合伙)

谢娴珠              境内自然人             0.13%           610,200                   0

彭皓琳              境内自然人             0.10%           472,500                   0

香港中央结算有
                    境外法人               0.09%           431,154                   0
限公司

许小俊              境内自然人             0.07%           336,829                   0

张宏光              境内自然人             0.07%           331,200                   0

蔡建国              境内自然人             0.07%           317,000                   0

白凌慧              境内自然人             0.06%           302,000                   0

                                         前 10 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

                                                                                                股份种类
             股东名称                           持有无限售条件股份数量
                                                                                         股份种类          数量

中山中科股权投资有限公司                                                   80,679,898 人民币普通股         80,679,898

珠海横琴中科白云股权投资基金
                                                                           48,468,750 人民币普通股         48,468,750
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谢娴珠                                                                       610,200 人民币普通股             610,200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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彭皓琳                                                                  472,500 人民币普通股            472,500

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                                                    431,154 人民币普通股            431,154

许小俊                                                                  336,829 人民币普通股            336,829

张宏光                                                                  331,200 人民币普通股            331,200

蔡建国                                                                  317,000 人民币普通股            317,000

白凌慧                                                                  302,000 人民币普通股            302,000

彭皓喆                                                                  277,500 人民币普通股            277,500

                                 中山中科股权投资有限公司及珠海横琴中科白云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均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
                                 是广东中科科创创业投资管理有限责任公司管理的私募投资基金,二者为一致行动。公
说明
                                 司未知其他前 10 名普通股股东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或是否为一致行动人。

前 10 名普通股股东参与融资融券
                                 无
业务情况说明(如有)

公司前 10 名普通股股东、前 10 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 是 √ 否
公司前 10 名普通股股东、前 10 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未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 10 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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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三节 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主要财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一)资产负债表项目说明

 序号            报表项目           期末金额           期初金额        变动幅度               主要变动原因

   1    应收票据                   692,778,004.99     422,901,854.74      63.82% 本期收到的票据增加

   2    其他应收款                  32,472,608.38      22,490,331.32      44.38% 应向客户收取的开发费用增加

   3    预收款项                    57,171,950.46      41,254,482.11      38.58% 预收客户定金增加

(二)利润表项目说明

                                 2019年1月1日至3 2018年1月1日至3
 序号            报表项目                                              变动幅度                 变动原因
                                  月31日止期间       月31日止期间

   1    税金及附加                   3,837,032.62       5,616,249.93     -31.68% 本期缴交的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减少

   2    资产减值损失                14,639,361.83      -6,072,332.39     341.08% 2018年一季度按账龄计提的应收账款坏账准
                                                                                  备转回

   3    其他收益                     4,644,657.60      10,477,668.06     -55.67% 本期收到的与收益相关政府补助较同期减少

   4    营业外收入                     492,533.57        146,185.37      236.92% 本期清理到期无需对外支付的账款增加

   5    营业外支出                     362,861.34        674,834.38      -46.23% 上年同期发生建校助学公益捐款支出

   6    利润总额                       -89,167.88        -747,350.42      88.07% 本期收入较上期增加

   7    所得税费用                   -8,738,607.61     -6,429,277.12     -35.92% 部分子公司递延所得税影响

   8    净利润                       8,649,439.73       5,681,926.70      52.23% 同利润总额变动原因

   9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       8,576,610.88       5,821,878.92      47.32% 同利润总额变动原因
        利润

(三)现金流量表项目说明

                                 2019年1月1日至3 2018年1月1日至3
 序号            报表项目                                              变动幅度                 变动原因
                                  月31日止期间       月31日止期间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104,497,501.11     -44,470,905.86     334.98% 部分理财产品到期赎回
   1
        净额

        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        -938,983.90        -401,394.25    -133.93% 本期人民币兑美元的汇率变动影响
   2
        价物的影响




                                                                                                                    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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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股份回购的实施进展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采用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回购股份的实施进展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三、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
完毕的承诺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承诺类                                                 承诺时
  承诺事由          承诺方                                 承诺内容                              承诺期限    履行情况
                                   型                                                     间

股改承诺      无

收购报告书
或权益变动
              无
报告书中所
作承诺

资产重组时
              无
所作承诺

                                          1、自发行人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 36
                                          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直接或间
                                          接持有的发行人本次发行上市前已发行的股
                                          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2、发行人
                                          上市后 6 个月内如发行人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
                                          的收盘价均低于本次发行的发行价,或者上市
                                          后 6 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本次发行的发行价,
                                          其所持有的公司股票将在上述禁售期届满后自
              控股股东惠州市              动延长 6 个月的禁售期限。若发行人股票在此
                                 股份禁
首次公开发    华阳投资有限公              期间发生除权、除息的,发行价格将作相应调 2015 年
                                 售及减                                                          至承诺履
行或再融资    司、间接控股股东            整。3、作为发行人的直接或间接控股股东,未 05 月 14                正常履行中
                                 持意向                                                          行完毕
时所作承诺    惠州市大越第一              来持续看好发行人及其所处行业的发展前景, 日
                                 的承诺
              投资有限公司                拟长期持有发行人股票以确保其对发行人的控
                                          股地位。4、如果在禁售期满后,在不丧失控股
                                          股东地位、不违反已作出的相关承诺的前提下,
                                          其存在对所持发行人的股票实施有限减持的可
                                          能。5、上述禁售期届满后两年内,在满足以下
                                          条件的前提下,可进行减持:(1)上述禁售期
                                          届满且没有延长禁售期的相关情形,如有延长
                                          禁售期,则顺延;(2)如发生需向投资者进行
                                          赔偿的情形,其已经全额承担了赔偿责任;(3)



                                                                                                                         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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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其进行减持的,将依照《公司法》、《证券法》
                            以及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有关法律、法规
                            的相关规定进行减持,减持价格不低于本次发
                            行的发行价格(如自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至上述减持公告之日发行人发生过除权、除息
                            的,发行价格应相应调整)。其进行减持前,提
                            前 3 个交易日予以公告。

                            1、自发行人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
                            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在发
                            行人本次发行前已持有的发行人的股份,也不
                            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2、上述期限届满后,
                            其因自身经营或投资需求,可根据需要以集中
                                                                                               中山中科及
股东中山中科股              竞价交易、大宗交易、协议转让或其他合法方
                                                                                               中科白云限
权投资有限公       股份禁 式适当转让部分发行人股份;其所持发行人股
                                                                         2015 年               售股已于
司 、股东珠海横 售及减 份在禁售期满后二十四个月内的减持比例最高                     至承诺履
                                                                         05 月 14              2018 年 10 月
琴中科白云股权 持意向 可至持有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时的股份总额的                      行完毕
                                                                         日                    15 日解除限
投资基金合伙企 的承诺 100%;在前述期限内减持股份的,减持价格不
                                                                                               售,相关承诺
业(有限合伙)              低于本次发行的发行价格(如自发行人首次公
                                                                                               正常履行中
                            开发行股票至上述减持公告之日发行人发生过
                            除权、除息的,发行价格应相应调整)。3、其
                            进行减持的,将依照《公司法》、《证券法》以
                            及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进行减
                            持,且提前 3 个交易日予以公告。

                            自公司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 36 个月
                   股份禁 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直接或间接 2015 年
实际控制人之一                                                                      至承诺履
                   售的承 持有的公司本次发行上市前已发行的股份,也 05 月 14                    正常履行中
李光辉承诺                                                                          行完毕
                   诺       不由公司回购本人间接持有的该部分公司股       日
                            份。

实际控制人之一、            1、自公司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 36 个
董事和高级管理              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直接或间接
人员邹淦荣;实际            持有的发行人本次发行上市前已发行的股份,
控制人之一、董事            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2、公司上市后
张元泽;实际控制            6 个月内如发行人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
人之一、董事和高            价均低于本次发行的发行价,或者上市后 6 个
                   股份禁
级管理人员李道              月期末收盘价低于本次发行的发行价,其所持 2015 年
                   售及减                                                           至承诺履
勇;实际控制人之            有的公司股票将在上述禁售期届满后自动延长 05 月 14                  正常履行中
                   持意向                                                           行完毕
一、董事和高级管            6 个月的禁售期限。若发行人股票在此期间发 日
                   的承诺
理人员吴卫及其              生除权、除息的,发行价格将作相应调整。3、
近亲属游波;实际            上述禁售期届满后,在担任公司董事和/或高级
控制人之一、董事            管理人员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直接和/
和高级管理人员              或间接持有公司可转让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
孙永镝及其近亲              五,在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直接和/或间接所持
属任芸;实际控制            的公司股份。4、在上述禁售期届满后两年内减



                                                                                                               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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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之一、高级管理            持的,减持价格不低于本次发行的发行价格(如
人员曾仁武;实际            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至减持前一交易日公
控制人之一、高级            司发生过除权、除息的,发行价格相应调整)。
管理人员陈世银              5、前述"2"、"4"项承诺不因本人职务变更、离
                            职等原因而放弃。

                                                                                               独立董事朱
                                                                                               永德先生于
                                                                                               2019 年 2 月
董事杜昌焘;独立            若公司上市后,在担任公司董事期间持有公司                           因病去世,其
                   关于减                                                2015 年
董事朱永德;独立            股份的,则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所持有公司                至承诺履 不持有公司
                   持意向                                                05 月 14
董事余庆兵;独立            可转让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在离职后半                行完毕     股份,该项承
                   的承诺                                                日
董事李常青                  年内不转让所持的公司股份。                                         诺已履行完
                                                                                               毕;其他人员
                                                                                               承诺正常履
                                                                                               行中

                            1、自公司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 12 个
                            月内("禁售期"),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
                   关于股 间接持有的公司本次发行上市前已发行的股
                   份限售 份,也不由公司回购本人间接持有的该部分公 2015 年
                                                                                    至承诺履
监事温惠群         及减持 司股份。2、上述禁售期届满后,在担任公司监 05 月 14                   正常履行中
                                                                                    行完毕
                   意向的 事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直接和/或间接 日
                   承诺     持有公司可转让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在
                            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直接和/或间接所持的公
                            司股份。

                                                                                               监事陈雪英
                                                                                               于 2018 年 11
                                                                                               月 1 日辞去
                            若在公司上市后,在担任公司监事期间持有公                           监事职务,该
                   减持意                                                2015 年
监事高淑萍、陈雪            司股份的,则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所持有公                至承诺履 项承诺将于
                   向的承                                                05 月 14
英                          司可转让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在离职后                行完毕     2019 年 5 月 1
                   诺                                                    日
                            半年内不转让所持的公司股份。                                       日履行完毕;
                                                                                               监事高淑萍
                                                                                               承诺正常履
                                                                                               行中

                            本公司招股说明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重大遗漏,公司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
                   关于招 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如公司招股
                   股说明 说明书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2015 年
惠州市华阳集团                                                                      至承诺履
                   书信息 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将依法 05 月 14                    正常履行中
股份有限公司                                                                        行完毕
                   披露的 赔偿投资者损失,赔偿的金额根据本公司与投 日
                   承诺     资者协商确定的金额,或者依据监管部门、司
                            法机关认定的方式或金额确定。如本公司招股
                            说明书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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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对判断本公司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发行条件构
                        成重大、实质影响的,本公司将在中国证券监
                        督管理委员会、证券交易所或司法机关等有权
                        机关依法对上述事实作出认定或处罚决定后按
                        如下方式依法回购首次公开发行的全部新股。
                        (1)本公司已发行新股但尚未上市的,本公司
                        董事会应当在前述行为被依法认定后 5 日内制
                        定股份回购预案(预案内容包括回购股份数量、
                        价格区间、完成时间等信息),并提交股东大会
                        审议。回购价格不低于发行价并加算银行同期
                        活期存款利息,最终以本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
                        过的预案确定的价格为准;(2)本公司已上市
                        的,回购价格根据本公司股票发行价格加计银
                        行同期活期存款利息和市场价格孰高确定,若
                        本公司在该期间内发生除权、除息的,发行价
                        应相应作除权除息处理。在实施上述股份回购
                        时,如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等另有规定的从其
                        规定。

                        发行人招股说明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重大遗漏,华阳投资对其真实性、准确性、
                        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如发行人
                        招股说明书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
                        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
                        华阳投资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赔偿的金额
                        根据发行人与投资者协商确定的金额,或者依
                        据监管部门、司法机关认定的方式或金额确定。
                        如发行人因招股说明书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控股股东惠州市 关于招
                        述或者重大遗漏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则暂
华阳投资有限公 股说明                                                2015 年
                        停转让华阳投资持有的发行人的股份。如发行                至承诺履
司及间接控股股 书信息                                                05 月 14              正常履行中
                        人招股说明书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                行完毕
东惠州市大越第 披露的                                                日
                        大遗漏,对判断发行人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发
一有限公司     承诺
                        行条件构成重大、实质影响的,华阳投资将督
                        促发行人依法回购首次公开发行的全部新股,
                        且将依法购回已转让的原禁售股份(如有),发
                        行人已发行新股尚未上市的,购回价格不低于
                        发行价并加算银行同期存款利息;发行人发行
                        股份已上市的,购回价格根据发行人股票发行
                        价格加计银行同期活期存款利息和市场价格孰
                        高确定。在实施上述股份购回时,如法律法规、
                        公司章程等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股东中山中科股 关于招 发行人招股说明书及其他相关文件不存在虚假
                                                                     2015 年
权投资有限公   股说明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其对上述文件                  至承诺履
                                                                     05 月 14              正常履行中
司 、股东珠海横 书信息 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                 行完毕
                                                                     日
琴中科白云股权 披露的 律责任。如发行人因招股说明书及其他相关文

                                                                                                        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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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基金合伙企 承诺        件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被中
业(有限合伙)             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的,则暂停转让其持有或拥
                           有权益的发行人的股份。

                           发行人招股说明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重大遗漏,本人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
                           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如公司招股
实际控制人邹淦
                           说明书及其他相关文件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荣、张元泽、吴卫、关于招
                           述或者重大遗漏, 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
李道勇、孙永镝、股说明                                                 2015 年
                           受损失的,本人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赔偿               至承诺履
陈世银、曾仁武、书信息                                                 05 月 14              正常履行中
                           的金额 根据公司与投资者协商确定的金额,或              行完毕
李光辉;公司董 披露的                                                  日
                           者依据监管部门、司法机关认定的方式或 金额
事、监事及高级管 承诺
                           确定。如发行人因招股说明书有虚假记载、误
理人员
                           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
                           的,则暂停转让本人直接和/或间接拥有权益的
                           公司股份。

                           1、该等主体控制的除发行人及其控股企业以外
                           的公司(含华阳投资、大越第一)不存在于中
                           国境内或境外直接或间接控制与发行人及其控
                           股企业目前所从事的主营业务构成竞争或可能
                           构成竞争的业务或活动。2、如果该等主体或其
                           控制的除发行人及其控股企业外的企业发现任
                           何与发行人或其控股企业主营业务构成或可能
                           构成直接或间接竞争关系的新业务机会,将立
                           即书面通知发行人,并促使该业务机会按合理
实际控制人邹淦             和公平的条款和条件首先提供给发行人或其控
荣、张元泽、吴卫、         股企业。3、如果发行人或其控股企业放弃该等
李道勇、孙永镝、           竞争性新业务机会且该等主体或其控制的除发
陈世银、李光辉、           行人及其控股企业以外的企业从事该等竞争性
                 避免同                                                2015 年
曾仁武;控股股东           业务,则发行人或其控股企业有权随时一次性               至承诺履
                 业竞争                                                05 月 14              正常履行中
惠州市华阳投资             或分多次向该等主体或其控制的除发行人及其               行完毕
                 的承诺                                                日
有限公司、间接控           控股企业以外的企业收购在该等竞争性业务中
股股东惠州市大             的任何股权、资产及其他权益。4、该等主体及
越第一投资有限             其控制的除发行人及其控股企业外的企业拟转
公司;                     让、出售、出租、许可使用或以其他方式转让
                           或允许使用与发行人或其控股企业主营业务构
                           成或可能构成直接或间接竞争关系的资产和业
                           务时,该等主体及其控制的除发行人及其控股
                           企业外的企业将向发行人或其控股企业提供优
                           先受让权,并承诺尽最大努力促使该等主体参
                           股企业在上述情况下向发行人或其控股企业提
                           供优先受让权。5、除前述情况外,该等主体不
                           会以任何方式违反本承诺而直接或间接控制与
                           发行人及其控股企业构成竞争的任何业务和活



                                                                                                          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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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动。

                          1、该等主体不会利用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地
                          位,谋求发行人及其控股企业在业务经营等方
实际控制人邹淦            面给予该等主体及其关联方(发行人及其控股
荣、张元泽、吴卫、        企业除外,下同)优于独立第三方的条件或利
李道勇、孙永镝、          益。2、该等主体将避免或减少自身及其关联方
陈世银、李光辉、规范和 与发行人及其控股企业之间发生关联交易。3、
                                                                  2015 年
曾仁武;控股股东 减少关 对于无法避免或有合理原因而发生的与发行人           至承诺履
                                                                  05 月 14          正常履行中
惠州市华阳投资 联交易 及其控股企业的关联交易, 该等主体及其关联             行完毕
                                                                  日
有限公司、间接控 的承诺 方将遵循公允、合理的定价原则,不会利用该等
股股东惠州市大            关联交易损害发行人及其他股东的利益。4、该
越第一投资有限            等主体将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
公司;                    证券交易所之相关规则的规定遵守关联董事、
                          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等批准关联交易的法定决策
                          程序,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1、本次发行上市后,若因发行人控股子公司惠
                          州市华硕数码科技有限公司被惠州市工商行政
                          管理局吊销营业执照且不能办理工商注销的情
                          况导致发行人遭受损失,华阳投资将承担赔偿
                          或补偿责任。2、本次发行上市后,若因发行人
                          参股公司惠州英迪普顿电器有限公司管理陷入
                          僵局,无法开展生产经营活动、无法进行工商
                          年检或办理工商注销的情况,而导致发行人遭
                          受损失,华阳投资将承担赔偿或补偿责任。3、
                          本次发行上市后,若应有权部门的要求或决定,
                          发行人或其控股企业需要为员工补缴本次发行
                          上市前的各项社会保险费或住房公积金,或因
                 关于相
控股股东惠州市            未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或住房公积金事由而承 2015 年
                 关经营                                                       至承诺履
华阳投资有限公            担任何罚款,或由此使发行人或其控股企业因 05 月 14              正常履行中
                 事项的                                                       行完毕
司                        相关诉讼、仲裁而承担损失,华阳投资将无偿 日
                 承诺
                          代发行人或其控股企业补缴员工以前年度的各
                          项社会保险费或住房公积金并承担由此给发行
                          人带来的损失。4、发行人及其控股子公司生产
                          产品涉及多种知识产权,且该等知识产权的权
                          利人主要为境外企业或组织。由于相关知识产
                          权的复杂性及权利人的分散性,发行人无法完
                          全排除知识产权发生纠纷的风险。华阳投资已
                          充分了解该情况,若发行人及其控股子公司未
                          来因知识产权许可使用产生纠纷并需就知识产
                          权许可使用费用进行补缴,则华阳投资将承担
                          其中归属于华阳投资作为发行人控股股东期间
                          的费用。

控股股东惠州市 关于劳 1、该等主体将督促发行人及其控股企业全面执 2017 年 至承诺履 正常履行中



                                                                                                      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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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阳投资有限公 务派遣 行现行有效的《劳务派遣暂行规定》及相关法 05 月 15 行完毕
司;实际控制人邹 的承诺 律、法规的相关规定。2、若发行人及其控股企 日
淦荣、张元泽、吴            业在华阳投资作为控股股东期间因不符合《劳
卫、李道勇、孙永            务派遣暂行规定》相关规定而受到有关政府部
镝、陈世银、李光            门的处罚,该等主体将全额承担其因被处罚而
辉、曾仁武                  受到的一切直接和间接损失,保证发行人及其
                            控股企业不因此遭受任何损失。

                            作为发行人控股股东,华阳投资对改制及职工
                            持股事项承诺如下:发行人历史上存在员工(职
                            工)持股的情况,且在不同阶段将股东登记为
                            职工持股会、受托自然人、持股公司等,虽然
                            发行人已对职工持股进行了规范,取消了委托
                   对改制
控股股东惠州市              持股并完善了股东登记事项,但若未来发行人 2015 年
                   及职工                                                           至承诺履
华阳投资有限公              因历史上的股东登记事宜遭受任何处罚或损       05 月 14              正常履行中
                   持股事                                                           行完毕
司                          失,华阳投资将全额补偿。发行人在历次持股 日
                   项承诺
                            员工(职工)入资过程中未发生过任何纠纷,
                            在退股过程中共发生过 4 起诉讼,共涉及 3 人,
                            且均已通过法院判决或法院调解等方式处理完
                            毕。若未来发行人因历史上的员工(职工)持
                            股事项遭受损失,华阳投资将全额补偿。

                            1、本人承诺不无偿或以不公平条件向其他单位
                            或者个人输送利益,也不采用其他方式损害公
                            司利益;2、本人承诺对职务消费行为进行约束;
                            3、本人承诺不动用公司资产从事与本人履行职
                            责无关的投资、消费活动;4、本人承诺由董事
                            会或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制定的薪酬制度与公司
                            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5、若公司后
董事及高级管理
                            续推出公司股权激励政策,承诺未来公司股权
人员(邹淦荣、张
                            激励的行权条件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
元泽、吴卫、李道 摊薄即                                                  2016 年
                            况相挂钩;6、自本承诺出具日至公司本次公开               至承诺履
勇、孙永镝、杜昌 期回报                                                  03 月 21              正常履行中
                            发行股票实施完毕前,若中国证监会作出关于                行完毕
焘、余庆兵、李常 承诺                                                    日
                            填补回报措施及其承诺的其他新的监管规定
青、朱永德、陈世
                            的,且上述承诺不能满足中国证监会该等规定
银、曾仁武);
                            时,本人承诺届时将按照中国证监会的最新规
                            定出具补充承诺。作为填补回报措施相关责任
                            主体之一,若违反上述承诺或拒不履行上述承
                            诺,本人同意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等
                            证券监管机构按照其制定或发布的有关规定、
                            规则,对本人作出相关处罚或采取相关管理措
                            施。

控股股东惠州市 摊薄即 不越权干预公司经营管理活动,不侵占公司利 2016 年
                                                                                    至承诺履
华阳投资有限公 期回报 益。若违反上述承诺或拒不履行上述承诺,本 03 月 21                        正常履行中
                                                                                    行完毕
司、间接控股股东 承诺       公司/本人同意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      日



                                                                                                            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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惠州市大越第一              等证券监管机构按照其制定或发布的有关规
投资有限公司;实            定、规则,对本公司/本人作出相关处罚或采取
际控制人邹淦荣、            相关管理措施。公司如违反前述承诺,将及时
张元泽、吴卫、李            公告违反的事实及原因,除因不可抗力或其他
道勇、孙永镝、陈            非归属于公司的原因外,将向公司股东和社会
世银、李光辉、曾            公众投资者道歉,同时向投资者提出补充承诺
仁武                        或替代承诺,保护投资者的利益,并在公司股
                            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实施补充承诺或替代承诺。
                            同时,公司承诺将根据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
                            交易所后续出台的实施细则,持续完善填补被
                            摊薄即期回报的各项措施。

                            本公司承诺,如在招股说明书及相关文件中所
                            披露的承诺未能履行、确已无法履行或无法按
                            期履行的,将采取以下措施:(1)在股东大会
                            及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上披露相关承诺未能履 2015 年
惠州市华阳集团 承诺约                                                              至承诺履
                            行、无法履行或无法按期履行的具体原因,并 05 月 14                 正常履行中
股份有限公司       束措施                                                          行完毕
                            向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公开道歉。(2)研究 日
                            将投资者损失降低到最小的方案,以保护投资
                            者的权益。(3)若本公司未履行承诺,导致投
                            资者遭受经济损失的,本公司将依法予以赔偿。

                            如在招股说明书及相关文件中所披露的承诺未
                            能履行、确已无法履行或无法按期履行的,将
                            采取以下措施:(1)在发行人股东大会及中国
                            证监会指定报刊上披露相关承诺未能履行、无
控股股东惠州市
                            法履行或无法按期履行的具体原因,并向发行
华阳投资有限公                                                          2015 年
                   承诺约 人其他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公开道歉。(2)                至承诺履
司、间接控股股东                                                        05 月 14              正常履行中
                   束措施 研究将投资者损失降低到最小的方案,以保护                 行完毕
惠州市大越第一                                                          日
                            投资者的权益。(3)发行人应促使将应付华阳
投资有限公司
                            投资的现金分红予以暂时扣留,直至华阳投资
                            履行相关承诺。(4)若华阳投资未履行承诺,
                            导致发行人或投资者遭受经济损失的,将依法
                            予以赔偿。

股东中山中科股
                            中山中科股权投资有限公司和珠海横琴中科白
权投资有限公
                            云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承诺, 2015 年
司 、股东珠海横 承诺约                                                             至承诺履
                            如违反在招股说明书及相关文件中所披露的承 05 月 14                 正常履行中
琴中科白云股权 束措施                                                              行完毕
                            诺,将承担发行人、发行人其他股东或利益相 日
投资基金合伙企
                            关方因此所受到的任何损失。
业(有限合伙)

实际控制人、董              发行人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
事、高管及监事 承诺的 员承诺,如其在招股说明书及相关文件中所披 2015 年
                                                                                   至承诺履
(邹淦荣、张元 约束措 露的承诺未能履行、确已无法履行或无法按期 05 月 14                       正常履行中
                                                                                   行完毕
泽、吴卫、李道勇、施        履行的,其本人将采取以下措施:(1)在公司 日
孙永镝、陈世银、            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上披露相关承


                                                                                                           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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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光辉、曾仁武、           诺未能履行或无法履行的具体原因,并向公司
杜昌焘、余庆兵、           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公开道歉。(2)研究将
李常青、朱永德、           投资者损失降低到最小的方案,以保护投资者
温惠群、高淑萍、           的权益。(3)发行人及其控股子公司还应将其
陈雪英)                   本人的薪酬、津贴等予以暂时扣留(如有)。(4)
                           若本人未履行承诺,导致发行人或投资者遭受
                           经济损失的,本人将依法予以赔偿。此外,上
                           述人员中在大越第一或大越第二持有股份的,
                           还将暂时扣留应付其本人的现金分红,直至其
                           履行相关承诺。

                           如其在招股说明书及相关文件中所披露的承诺
                           未能履行、确已无法履行或无法按期履行的,
                           其本人将采取以下措施:(1)在公司股东大会
                           及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上披露相关承诺未能履
间接持有发行人
                   承诺的 行或无法履行的具体原因,并向公司股东和社 2015 年
股份的实际控制                                                                   至承诺履
                   约束措 会公众投资者公开道歉。(2)研究将投资者损 05 月 14                正常履行中
人近亲属任芸、游                                                                 行完毕
                   施      失降低到最小的方案,以保护投资者的权益。 日
波
                           (3)大越第一应将应付其本人的现金分红予以
                           暂时扣留,直至其履行相关承诺。(4)若本人
                           未履行承诺,导致发行人或投资者遭受经济损
                           失的,本人将依法予以赔偿。

                           在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年内,如果出现连
                           续 20 个交易日的公司股票收盘价低于公司最
                           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每股净资产=合并
                           财务报表中归属于母公司普通股股东权益合计
                           数÷期末公司股份总数;如最近一期审计基准日
                           后,因利润分配、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增发或
                           配股等情况导致公司净资产或股份总数出现变
惠州市华阳集团
                           化时,则每股净资产应相应调整,下同)的情
股份有限公司;控
                           形,且公司情况同时满足监管机构对于回购、
股股东惠州市华 上市后
                           增持等股本变动行为的规定(以上简称"启动条
阳投资有限公司;三年内
                           件"),则启动本预案,本预案具体措施如下: 2015 年
董事及高管(邹淦 稳定股                                                          至承诺履
                           董事(独立董事除外,下同)、高级管理人员增 05 月 14              正常履行中
荣、张元泽、吴卫、价的预                                                         行完毕
                           持公司股票: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在满足启 日
李道勇、孙永镝、案及承
                           动条件的 10 个交易日内(如期间存在 N 个交
杜昌焘、余庆兵、诺
                           易日限制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买卖股票,则董
李常青、朱永德、
                           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在首次满足启动条件后的
陈世银、曾仁武)
                           10+N 个交易日内),应就其是否有增持公司股
                           票的具体计划书面通知公司并由公司进行公
                           告,如有具体计划,应披露拟增持的数量范围、
                           价格区间、完成时间等信息,董事、高级管理
                           人员增持公司股票应当遵守:每一有义务回购
                           人员累计增持金额不低于其上年度薪酬总额的
                           20%,但不超过其上年度薪酬总额的 50%。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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过上述标准的,有关稳定股价措施在当年度不
再继续实施。但如下一年度继续出现需启动稳
定股价措施的情形时,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将
继续按照上述原则执行稳定股价预案。对于未
来新聘的董事(独立董事除外)、高级管理人员,
公司将在其做出承诺履行公司发行上市时董
事、高级管理人员已作出的相应承诺要求后,
方可聘任。2、公司回购公司股票:如董事、高
级管理人员未如期向公司通知前述增持公司股
票计划,或明确表示未有增持计划,或限制董
事、高级管理人员买卖股票大于 10 个交易日,
则公司董事会应在首次满足启动条件的 20 个
交易日内公告是否有具体股票回购计划,如有,
应披露拟回购股票的数量范围、价格区间、完
成时间等信息。公司计划回购金额应遵循以下
原则:单次用于回购股票的资金金额不高于
1,000 万元;单一年度用以稳定股价的回购资
金合计不超过 5,000 万元。超过上述标准的,
有关稳定股价措施在当年度不再继续实施。但
如下一年度继续出现需启动稳定股价措施的情
形时,公司将继续按照上述原则执行稳定股价
预案。3、公司控股股东(指惠州市华阳投资有
限公司,下同)增持公司股票:如公司董事会
未如期公告前述股票回购计划,或因各种原因
导致前述股票回购计划未能通过股东大会的,
控股股东应无条件增持公司股票;此外控股股
东亦可根据实际情况,主动增持公司股票。控
股股东应在其首次满足启动条件后的 30 个交
易日内将增持计划书面通知公司并由公司进行
公告。控股股东计划增持金额应遵循以下原则:
单次用于增持股票的资金金额不低于 1,000
万元;单一年度其用以稳定股价的增持资金不
超过 5,000 万元。超过上述标准的,有关稳定
股价措施在当年度不再继续实施。但如下一年
度继续出现需启动稳定股价措施的情形时,其
将继续按照上述原则执行稳定股价预案。4、在
履行完毕前述三项任一增持或回购措施后的
120 个交易日内,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公司、
控股股东的增持/回购义务自动解除。从履行完
毕前述三项任一增持或回购措施后的第 121
个交易日开始,如果公司股票收盘价格连续 20
个交易日仍低于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
产,则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公司、控股股东
的增持或回购义务将按照前述 1、2、3 的顺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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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自动产生。5、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公司、控
                        股股东在履行其增持/回购义务时,应按照公司
                        股票上市地上市规则及其他适用的监管规定履
                        行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本预案的约束措施如
                        下:若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已公告具体增持计
                        划但由于主观原因不能实际履行,公司应用与
                        其履行增持义务相等金额的津贴、薪酬代其履
                        行增持义务;若相关人员连续两次未能履行其
                        增持义务,由控股股东或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
                        同意更换相关董事,由公司董事会提请解聘相
                        关高级管理人员。如果公司控股股东由于主观
                        原因未履行其增持义务,公司应将与控股股东
                        计划履行其增持义务相等金额的应付控股股东
                        现金分红予以截留,直至控股股东履行其增持
                        义务;若控股股东未提出增持计划,则公司可
                        将本预案中规定控股股东履行其增持义务的最
                        低额相等金额的应付控股股东现金分红予以截
                        留用于股票回购计划,控股股东丧失对相应金
                        额现金分红的追索权。如因相关法律、法规对
                        于社会公众股股东最低持股比例的规定导致公
                        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公司、控股股东在一
                        定时期内无法履行其增持或回购义务的,相关
                        责任主体可免于前述约束措施,但亦应积极采
                        取其他合理且可行的措施稳定股价。

股权激励承
               无
诺

其他对公司
中小股东所     无
作承诺

承诺是否按
               是
时履行

如承诺超期
未履行完毕
的,应当详细
说明未完成
               不适用
履行的具体
原因及下一
步的工作计
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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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对 2019 年 1-6 月经营业绩的预计

□ 适用 √ 不适用


五、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

□ 适用 √ 不适用


六、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七、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


八、报告期内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登记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内未发生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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