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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华阳集团: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公告2020-08-28  

						证券代码:002906          证券简称:华阳集团        公告编号: 2020-071


                  惠州市华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惠州市华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0 年 8 月 26 日召
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
为有效管理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外币资产、负债及现金流的汇率风险,实现稳健经
营,同意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开展不超过等值人民币 80,000 万元额度的外汇套期
保值业务,占公司 2019 年度已审计净资产的 23.24%。本次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经
董事会审议后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具体情况说明如下:
    一、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目的
    控股子公司进出口业务主要采用美元、港币及欧元等外币进行结算,因此当
汇率出现较大波动时,汇兑损益将对公司的经营业绩造成一定影响。为有效规避
进出口业务所面临的汇率风险,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拟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
    二、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概述
    1、主要涉及币种及业务品种
    公司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只限于从事与公司生产经营所使用的主要结算货
币相同的币种,主要外币币种有美元、港币及欧元等。公司进行的外汇套期保值
业务包括远期结售汇、外汇掉期、外汇期权及其他外汇衍生产品业务等。
    2、额度规模
    根据公司实际业务发展情况,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拟进行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
额度规模不超过等值人民币 80,000 万元。
    3、授权及期限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开展,董事会授权公司外汇套期保值
业务小组负责组织实施。业务期限自获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
效,额度可循环使用。
    4、资金来源: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公司及控股子公司除根据与银行签
订的协议缴纳一定比例的保证金外,不需要投入其他资金,该保证金将使用公司
的自有资金,不涉及募集资金。
       三、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必要性和可行性
    公司产品需要出口海外市场,同时公司需要从海外进口原材料及设备。受国
际政治、经济不确定因素影响,外汇市场波动较为频繁,公司经营不确定因素增
加。为防范外汇市场风险,公司有必要根据具体情况,适度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
务。
    公司开展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基于公司外汇资产、负债状况及外汇收支业务
情况,与公司业务紧密相关,能进一步提高公司应对外汇波动风险的能力,更好
地规避和防范公司所面临的外汇汇率、利率波动风险,增强公司财务稳健性。
       四、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风险分析
    1、汇率波动风险:在汇率行情变动较大的情况下,银行结售汇汇率报价可
能偏离公司实际收付时的汇率,造成汇兑损失;
    2、内部控制风险: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专业性较强,复杂程度较高,可能会
由于内控不完善而造成风险;
    3、交易对手违约风险: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存在合约到期无法履约造成违约
而带来的风险。
       五、公司采取的风险控制措施
    1、为避免汇率大幅波动带来的损失,公司会加强对汇率的研究分析,实时
关注国际市场环境变化,适时调整策略,最大限度的避免汇兑损失;
    2、公司外汇交易行为均以正常生产经营为基础,以具体经营业务为依托,
以套期保值为手段,以规避和防范汇率风险为目的,不进行单纯以盈利为目的的
外汇交易;
    3、公司已建立《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对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操作原
则、审批权限、业务管理流程、信息隔离措施和风险处理程序等方面做出了明确
规定,控制交易风险;
    4、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时,慎重选择与具有合法资格且实力较强的境内
外金融机构开展业务。
    5、公司审计部将每季度或不定期对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实际操作情况、资
金使用情况及盈亏情况进行审查;
    6、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
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7、公司依据相关制度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六、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会计核算原则
    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
则第 24 号——套期会计》、《企业会计准则第 37 号——金融工具列报》等相关规
定及其指南,对外汇套期保值业务进行相应核算和披露。
    七、独立董事和监事会意见
    1、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是围绕公司业务进行的,不是单纯以盈利为目的,
而是以具体经营业务为依托,以套期保值为手段,以规避和防范汇率波动风险为
目的,具有一定的必要性。公司在保证正常生产经营的前提下开展外汇套期保值
业务,有利于规避和防范汇率大幅波动对公司经营造成的不利影响,有利于控制
外汇风险,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公司及控股
子公司开展不超过等值人民币 80,000 万元额度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
    2、监事会意见
    经核查,公司监事会认为,在保证正常生产经营的前提下开展外汇套期保值
业务,有利于规避和防范汇率大幅波动对公司经营造成的不利影响,有利于控制
外汇风险,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权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公司及控股子公
司开展不超过等值人民币 80,000 万元额度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
    八、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3、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惠州市华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八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