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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华阳集团: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2021-07-07  

                        证券代码:002906             证券简称:华阳集团         公告编号:2021-040


                  惠州市华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惠州市华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华阳集团”)第三届
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于2021年7月6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21年7
月1日以邮件方式发出,应参加会议人数9人,实际参加会议人数9人,会议由邹
淦荣董事长主持,符合《公司章程》及《公司法》等相关法规规定。会议决议如
下:
       1、审议通过了《关于2020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
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公司《2020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
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以及公司 2019 年年度股
东大会对董事会的授权,公司董事会认为 2020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划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已经成就,同意公司为满足条件的
激励对象办理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相关事宜。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 体 内 容 详 见 公 司 于 2021 年 7 月 7 日 刊 登 在 巨 潮 资 讯 网
(http://www.cninfo.com.cn)和《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
报》上的《关于2020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
售条件成就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42)。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1
年 7 月 7 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惠州市华阳
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
见》。
       2、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2020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
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鉴于本次激励计划授予限制性股票的 14 名原激励对象因离职已不具备激励
对象资格,根据公司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及 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
董事会同意上述人员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合计 78,100 股予以回
购注销,回购价格为 6.45 元/股。注销完成后,本次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
数量由 2,980,427 股调整为 2,902,327 股,激励对象人数由 352 人调整为 338
人。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 体 内 容 详 见 公 司 于 2021 年 7 月 7 日 刊 登 在 巨 潮 资 讯 网
(http://www.cninfo.com.cn)和《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
报》上的《关于回购注销2020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
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43)。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1
年 7 月 7 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惠州市华阳
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
见》。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股东大会召开时间将另行通知。
    特此公告。


                                             惠州市华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七月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