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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华阳集团: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2021-07-07  

                        证券代码:002906         证券简称:华阳集团         公告编号:2021-041


               惠州市华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惠州市华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
会议于2021年7月6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21年7月1日以邮件方式
发出,应参加会议人数3人,实际参加会议人数3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温惠群女
士主持,符合《公司章程》及《公司法》等相关法规规定。会议决议如下:
     1、审议通过了《关于2020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
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公司《2020 年股票期
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公司 2020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的解除限售条件已经成就。因此,我们一致
同意公司对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办理解除限售相关事宜。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 体 内 容 详 见 公 司 于 2021 年 7 月 7 日 刊 登 在 巨 潮 资 讯 网
(http://www.cninfo.com.cn)和《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
报》上的《关于2020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
售条件成就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42)。
    2、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2020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
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董事会决定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符合《上
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激励计划的相
关规定,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同意公司对已离职人员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
的限制性股票合计 78,100 股进行回购注销,回购价格为 6.45 元/股。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 体 内 容 详 见 公 司 于 2021 年 7 月 7 日 刊 登 在 巨 潮 资 讯 网
(http://www.cninfo.com.cn)和《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
报》上的《关于回购注销2020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
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43)。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股东大会召开时间将另行通知。
    特此公告。




                                          惠州市华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二〇二一年七月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