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阳集团:独立董事关于2023年度至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事前认可意见2022-10-28
惠州市华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 2023 年度至 2025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事前
认可意见
惠州市华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
议将于 2022 年 10 月 27 日召开,本次会议拟审议《关于 2023 年度至 2025 年度
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制度》及其
他相关规定,我们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着勤勉尽责的态度,客观公正的原则,
对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拟审议的《关于 2023 年度至 2025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
预计的议案》进行审阅,发表如下事前认可意见:
公司 2023 年度至 2025 年度拟与关联人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均为公司日常经
营活动所需,符合《公司章程》和《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的规定,遵循了公平、
公正、公开原则,交易定价均以市场价格为依据确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
东利益的情况,不会对公司业务的独立性造成影响,不会因此而对关联方形成依
赖。
我们同意将《关于 2023 年度至 2025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提交公
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惠州市华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 2023 年度至 2025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事前认可意见之签字页)
独立董事签字:
魏志华(签名):
罗中良(签名):
袁文峰(签名):
2022 年 10 月 2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