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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德生科技: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公司采取填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的公告(三次修订稿)2020-08-28  

						  证券代码:002908            证券简称:德生科技            公告编号:2020-109



                         广东德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公司采取填补措施

                     及相关主体承诺的公告(三次修订稿)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大事项提示:以下关于广东德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后其
  主要财务指标的分析、描述均不构成公司的盈利预测,投资者不应仅依据该等
  分析、描述进行投资决策,如投资者据此进行投资决策而造成任何损失的,公
  司不承担任何责任。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工
  作的意见》(国办发[2013]110 号)、《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资本市场健康
  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14﹞17 号)和中国证监会《关于首发及再融资、
  重大资产重组摊薄即期回报有关事项的指导意见》(证监会公告[2015]31 号)
  的相关要求,为保障中小投资者知情权、维护中小投资者利益,公司就本次非
  公开发行股票对即期回报可能造成的影响进行了分析,并制定了具体的填补回
  报措施,相关主体对公司填补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作出了承诺。具体情
  况如下:

      一、本次非公开发行摊薄即期回报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

       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 A 股计划募集资金不超过人民币 47,752 万元(含本数),
  发行数量不超过 4,700 万股(含本数)。
   (一)主要假设、前提

    以下假设仅为测算本次非公开发行摊薄即期回报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
影响,不代表对公司 2021 年度经营情况及趋势的判断,亦不构成盈利预测。
投资者不应据此进行投资决策,投资者据此进行投资决策造成损失的,公司不
承担赔偿责任。相关假设如下:

    1、假设宏观经济环境、产业政策、行业发展状况、市场情况等方面没有
发生重大不利变化;

    2、假设本次非公开发行于 2020 年 12 月底实施完毕,该完成时间仅用于
计算本次非公开发行摊薄即期回报对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不对实际完成时间
构成承诺,最终以中国证监会核准本次发行后的实际完成时间为准;

    3、假设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为 47,752 万元(不考虑发行费
用的影响),发行价格为 10.16 元/股,发行股份数量为 4,700 万股;

    4、2020 年 1-6 月公司合并报表营业收入较上年同期增长 8.05%;假设:
公司 2020 年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
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与 2019 年度持平;2021 年度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
润及扣除非经常损益的预测净利润在 2020 年基础上按照增长 10%、增长 20%、
增长 30%三种情景分别计算(前述利润值不代表公司对未来利的盈利预测,仅
用于计算本次非公开发行摊薄即期回报对公司主要指标的影响,投资者不应据
此进行投资决策);

    5、未考虑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账后,对公司经营、财务状况(如财务费
用、投资收益)等的影响;

    6、假设公司 2020 年度每股现金分红比例与 2019 年度保持一致,并于 2021
年 6 月实施完成;

    7、假设公司股票期权激励在 2020 年 5 月 30 日后第一个行权期内全部均
匀行权;

    8、在测算公司本次发行后期末总股本和计算每股收益时,仅考虑上述假
   设对总股本的影响,不考虑其他可能产生的股权变动事宜。

        (二)对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

        基于上述假设,公司测算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对公司 2021
   年末每股收益等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具体情况如下表所示:
                                                       2020 年度/2020     2020 年度/2020 年 12 月 31 日
                        项目
                                                        年 12 月 31 日       发行前          发行后
期末总股数(万股)                                            20,104.49       20,126.90       24,826.90
情形 1:2020 年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及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较 2019 年增长 10%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万元)                               8,767.16        9,643.88        9,643.88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44            0.48            0.39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44            0.48            0.39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万元)             7,875.28        8,662.81        8,662.81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39            0.43            0.35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39            0.43            0.35
情形 2:2020 年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及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较 2019 年增长 20%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万元)                               8,767.16       10,520.60       10,520.60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44            0.52            0.42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44            0.52            0.42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万元)             7,875.28        9,450.34        9,450.34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39            0.47            0.38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39            0.47            0.38
情形 3:2020 年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及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较 2019 年增长 30%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万元)                               8,767.16       11,397.31       11,397.31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44            0.57            0.46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44            0.57            0.46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万元)             7,875.28       10,237.87       10,237.87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39            0.51            0.41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39            0.51            0.41
   注:基本每股收益及稀释每股收益系按照《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 9 号——净资产收
   益率和每股收益的计算及披露》的规定计算。


        由上表可知,本次非公开发行完成后,预计短期内公司基本每股收益、稀
   释每股收益将可能出现一定程度的下降,因此,公司短期内即期回报会出现一
   定程度摊薄。

        二、本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的风险提示

        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的总股本和净资产将会相应增加,公司整体资本实
力得以提升,公司将利用此次补充流动资金的机遇扩大经营规模、提升盈利能
力。但短期内公司净利润可能无法与股本和净资产保持同步增长,从而导致公
司每股收益和净资产收益率等指标相对本次发行前有所下降。公司存在本次非
公开发行完成后每股收益被摊薄和净资产收益率下降的风险。

    特别提醒投资者理性投资,关注本次非公开发行可能摊薄即期回报的风险。

    同时,在测算本次发行对即期回报的摊薄影响过程中,公司对 2021 年归
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的假设分析并非公司的盈利预测,为应对即期回报
被摊薄风险而制定的填补回报具体措施不等于对公司未来利润做出保证,投资
者不应据此进行投资决策,投资者据此进行投资决策造成损失的,公司不承担
赔偿责任。提请广大投资者注意。

   三、董事会选择本次发行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拟用于补充公司的流动资金,改善资本结构。
本次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的资本结构得到一定程度的改善,用于日常经营和
发展的营运资金压力将在一定程度上得到缓解,现金流状况有所改善提高,公
司抗风险能力与持续经营能力将进一步增强。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虢晓彬认购本公司非公开发行的股份,体现了
控股股东对上市公司支持的决心以及对本公司未来发展的信心,有利于保障本
公司的稳定持续发展。

   四、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与公司现有业务的关系,公司从事募投项目在
人员、技术、市场等方面的储备情况

   (一)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与公司现有业务的关系

    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全部用于补充流动资金,有
助于公司扩大经营规模,提升市场占有率,增强公司抗风险能力,从而进一步
提升盈利水平和核心竞争力。本次非公开发行后,公司的业务范围保持不变。

   (二)公司从事募投项目在人员、技术、市场等方面的储备情况

    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全部用于补充流动资金,旨
在改善公司资本结构,降低财务风险,补充长期发展所需要的流动资金,为公
司未来的快速发展奠定基础。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不涉及人员、
技术、市场等方面的相关储备。

   五、公司应对本次非公开发行摊薄即期回报采取的主要措施

    为了维护广大投资者的利益,降低即期回报被摊薄的风险,增强对股东利
益的回报,公司拟采取多种措施填补即期回报,具体如下:

   (一)不断完善公司治理,为公司可持续发展提供制度保障

    公司将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
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
的要求,不断完善公司治理结构,确保股东能够充分行使股东权利,确保董事
会能够按照公司章程的规定行使职权,做出科学、合理的各项决策,确保独立
董事能够独立履行职责,保护公司尤其是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为公司可持
续发展提供科学有效的治理结构和制度保障。

   (二)强化募集资金管理,保证募集资金合理规范使用

    公司已根据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制定《募集资金管理
制度》。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将存放于董事会指定的募集资金专项账
户中,并建立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制度,由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
公司共同监管募集资金;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账后,公司将根据相关规定,将
募集资金全部用于补充流动资产。

    公司将努力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完善并强化投资决策程序,设计合理的
资金使用方案,规范有效地运用各种融资工具和渠道,控制资金成本,节省公
司的各项费用支出,全面有效地控制公司经营和管控风险,提升经营效率和盈
利能力。

   (三)优化组织、队伍结构,提升运作效率

    公司将继续优化组织结构,做好各部门的职能定位与机构调整工作,细化
完善方案,理清各自职责,整合岗位,激发组织活力,提高工作效率,提升服
务质量。同时公司也将优化队伍结构,提升竞争能力,优先保障市场开拓与业
务布局。

   (四)统筹优化资源,提高一体化运营效能

       公司将充分利用发挥主营业务优势,突出一体化运行,打造队伍、人员、
技术、资金和市场统一协调平台,实现资源共享,把公司创新性的社保卡认知、
全产业链服务优势、多年积累的规模化市场基础等优势,转化为运营效率优势
和持续的盈利能力。

   (五)不断完善利润分配制度,强化投资者回报机制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和
《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的要求,公司在充分考虑
对股东的投资回报并兼顾公司的成长和发展的基础上,同时公司结合自身实际
情况制定了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上述制度的制定完善,进一步明确了公司
分红的决策程序、机制和具体分红比例,将有效地保障全体股东的合理投资回
报。

       未来,公司将继续严格执行公司分红政策,强化投资者回报机制,确保公
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得到保护。

       综上所述,本次非公开发行完成后,公司将合理规范使用募集资金,提高
资金使用效率,采取多种措施持续提升经营业绩,在符合利润分配条件的前提
下,积极推动对股东的利润分配,以提高公司对投资者的回报能力,有效降低
股东即期回报被摊薄的风险。

       公司制定的上述填补回报措施不等于对公司未来利润作出保证,投资者不
应据此进行投资决策,特此提示。

   六、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采取填
补措施的承诺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虢晓彬先生对公司填补即期回报措施能够得到
切实履行作出如下承诺:

       “1、不越权干预公司经营管理活动,不侵占公司利益;
    2、切实履行公司制定的有关填补即期回报措施及本承诺,如违反本承诺
或拒不履行本承诺给公司或股东造成损失的,同意根据法律、法规及证券监管
机构的有关规定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3、自本承诺出具日至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完毕前,若中国证监
会作出关于填补回报措施及其承诺的其他新的监管规定的,且上述承诺不能满
足中国证监会该等规定时,本人承诺届时将按照中国证监会的最新规定出具补
充承诺。”

   七、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采取填补
措施的承诺

    公司全体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根据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对公司填补回报
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作出承诺:

    “1、不无偿或以不公平条件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输送利益,也不采用其
他方式损害公司利益;

    2、对本人的职务消费行为进行约束;

    3、不动用公司资产从事与履行职责无关的投资、消费活动;

    4、由董事会或薪酬委员会制定的薪酬制度与公司填补即期回报措施的执
行情况相挂钩;

    5、未来公司如实施股权激励,股权激励的行权条件与公司填补即期回报
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6、切实履行公司制定的有关填补即期回报措施及本承诺,如违反本承诺
或拒不履行本承诺给公司或股东造成损失的,同意根据法律、法规及证券监管
机构的有关规定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7、自本承诺出具日至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完毕前,若中国证监
会作出关于填补回报措施及其承诺的其他新的监管规定的,且上述承诺不能满
足中国证监会该等规定时,本人承诺届时将按照中国证监会的最新规定出具补
充承诺。”
特此公告。




             广东德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八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