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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德生科技:独立董事对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21-05-22  

                                       广东德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国证券监督
管理委员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本人作为广东
德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的独立董事,本着对
公司以及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基于独立、客观判断的原则,现就公司第三届董
事会第一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选举虢晓彬先生为第三届董事会董事长兼公司总
经理,经虢晓彬先生提名,董事会同意聘任高敏女士、朱会东先生、谷科先生、
凌琳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陈曲女士为公司副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
任期三年,自本次会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时止。

    经认真审阅相关资料,我们认为相关审议、表决程序规范合法,符合相关法
律、法规及《公司章程》有关规定;上述人员具备履职所需的任职条件和工作经
验,不存在《中华人民和国公司法》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的情形,亦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且尚在禁入期或被深圳证
券交易所惩戒情形,其任职资格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
的有关规定。

    因此,我们同意公司董事会选举虢晓彬先生为第三届董事会董事长,同意聘
任相关高级管理人员,任期三年,自本次会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三届董事会任
期届满时止。
(本页无正文,为《广东德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
一次会议的独立意见》之签字页)




独立董事签名:




沈肇章________________             张   翼________________




付 羽________________




签署日期: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