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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德生科技:独立董事对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21-11-09  

                                               广东德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在上市公
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
律法规、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本人作为广东德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的独立董事,本着对公司以及全体股东负责的态
度,基于独立、客观判断的原则,现就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的议案
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对《关于以控股子公司股权质押向银行申请并购贷款的议案》的独立
意见

       我们认为:公司拟以北京金色华勤数据服务有限公司 51%的股权作为质押,
向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申请 4,590 万元的并购贷款,有利于
提高公司现金流,促进公司的持续稳定发展,且履行了必要的审议决策程序,符
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
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融资事项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及独
立性构成重大影响。

       综上,我们一致同意本次质押及贷款事项。
(本页无正文,为《独立董事对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

意见》之签署页)



独立董事签名:




沈肇章________________             张   翼________________




付   宇________________




                                                        2021年11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