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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德生科技:2021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沈肇章)2022-04-16  

                                              广东德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沈肇章)


       本人作为广东德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在 2021
年度的董事会工作中,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和公司《独
立董事议事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和要求,诚实、勤勉、独立地
履行职责,积极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各项会议议案,对公司相关事项发表独
立意见,切实维护公司和股东的合法权益,较好地发挥了独立董事的作用。本人
自 2021 年 5 月 21 日起担任公司董事会独立董事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现将
2021 年 5 月 21 日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本人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的情况汇报如
下:

    一、出席会议情况

    2021 年度任职期间,本人以勤勉尽责的态度,积极参加公司会议,认真审
阅会议相关材料,积极参与各议案的讨论并提出合理建议。公司 2021 年度董事
会、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和其他重大事项均履
行了相关程序,合法有效。本人出席董事会会议的情况如下:

   1、年度内召开董事会会议次数                            15

         其中:应出席次数                                  9

               亲自出席次数                                9

               委托出席次数                                0

               是否连续二次未亲自出席会议                 否

   2、年度内召开股东大会次数                               6

         列席股东大会次数                                  3



    二、发表独立意见和事前认可意见情况

    依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以及《上市公司治理准
则》等相关规章制度的规定,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人就 2021 年任期内生产经
营中的重大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和事前认可意见,具体情况如下:

     (一)2021 年任职期间,本人就需要经独立董事发表事前认可意见的决策
事项,发表意见如下:

     时间                 会议届次                   事项                  意见类型


2021 年 12 月 01   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
                                        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事项       同意
日                 会议


     (二)2021 年任职期间,本人就需要经独立董事发表事独立意见的决策事
项,发表意见如下:

     时间                 会议届次                  事项                  意见类型


2021 年 05 月 21   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   关于选举公司董事长、关于聘任
                                                                         同意
日                 会议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等事项


                                        关于公司 2021 年半年度控股股

                                        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情

2021 年 08 月 11   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   况和对外担保情况、公司 2021 年
                                                                         同意
日                 会议                 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

                                        专项报告、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等

                                        事项

2021 年 09 月 10   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   关于拟收购北京金色华勤数据服
                                                                         同意
日                 会议                 务有限公司 51%股权的事项


                                        关于延长公司 2020 年非公开发
2021 年 10 月 29   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
                                        行股票股东大会决议及授权有效     同意
日                 会议
                                        期的事项


2021 年 11 月 08   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   关于以控股子公司股权质押向银
                                                                         同意
日                 会议                 行申请并购贷款的事项
                                        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
2021 年 12 月 01   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
                                        流动资金、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   同意
日                 会议
                                        所等事项


      三、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履职情况

     1、作为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2021 年共参加了五次审计委员会会议:

     2021 年 05 月 21 日,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主
任委员的议案》;

     2021 年 07 月 30 日,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1 年半年度财务报告>的议案》、
《关于<公司 2021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2021 年 10 月 19 日,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1 年第三季度财务报告>的议
案》;

     2021 年 11 月 18 日,审议通过《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2021 年 12 月 28 日,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2 年度内部审计工作计划>的
议案》。

     2、作为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2021 年共参加了一次薪酬与考核委
员会会议:

     2021 年 05 月 21 日,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
委员会主任委员的议案》。

     四、对公司进行现场调查情况

     2021 年度任职期间,本人除通过参加董事会、股东大会及公司经营层组织
的其他会议外,还不定期到公司进行现场检查,对现场检查发现的问题及改进建
议,以会议或电话、邮件的方式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或其他相关人员进行
沟通。按照相关制度的要求,对公司规范运作、内部控制、资金往来、关联交易
等重大事项进行调查,同时,时刻关注外部环境、行业状况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的
影响,及时向公司汇报,切实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保证公司和股东的利益。
     五、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1、审慎行使表决权

    本人对公司的生产经营状况、管理和内部控制等制度、流程的建设及执行情
况等进行持续的关注,并利用自身的专业知识,对董事会及各专门委员会审议的
事项独立、客观、审慎地行使表决权,促进董事会决策的科学性和客观性,督促
公司的规范运作,切实维护了公司和股东的利益。

    2、持续关注公司信息披露情况

    本人对公司信息披露情况进行监督,并督促公司严格按照《上市公司信息披
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公司《信息披露管
理制度》的有关规定,完成信息披露工作,确保了公司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
完整、及时和公正,维护了公司及中小股东的权益。

    3、积极持续学习,提升履职能力

    为加深对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与独立董事履行职责相关的法律法规和规
章制度的认识和理解,本人一直注重对相关法律、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的学习,
并与其他独立董事保持交流学习,不断提高对股东合法权益维护和公司规范运营
方面的认知和理解,切实加强对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的保护。

    六、其他工作

    1、本人未发生提议召开董事会的情况;

    2、本人未发生提议聘用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3、本人未发生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况。




    2022 年度,本人将继续本着诚信与勤勉的精神,关注和了解公司情况,按
照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的规定和要求,全面履行独立董事的义务,加强同公
司董事会、监事会、经营管理层之间的沟通与交流,利用个人的专业能力为董事
会决策提供参考意见,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保证公司的规范运作,维护公
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特此报告!




                                        报告人:沈肇章

                                   二〇二二年四月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