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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德生科技:2021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2022-05-18  

                         证券代码:002908          证券简称:德生科技         公告编号:2022-031




                    广东德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权益分派方案情况

    广东德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2 年 5 月 13 日召开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1 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
增股本预案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 2022 年 5 月 13 日在《证券时报》《证券日
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1 年年度
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2-030)。

    1、公司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利润分配方案为:以权益分派实施
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分配现金红利 1.00 元(含税),
同时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转增 4 股。

    2、自公司 2021 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的预案披露至实施期间,
公司总股本因非公开发行股票上市而增加,公司将按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
相应调整分红总额,与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分配方案及其调整原则
一致。

    3、公司于 2022 年 5 月 7 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回购专用账户股份数为
0 股,为保证利润分配的正常实施,公司在申请办理分红派息业务至股权登记日
期间不进行回购公司股份。

    4、本次实施权益分派方案距离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二、权益分派方案

    1、公司 2021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剔除已回购股份 0
股后的 220,389,103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 1.000000 元人民币现金(含
税;扣税后,QFII、RQFII 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 10
股 0.900000 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
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
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
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 10%
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同时,以资本公
积金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转增 4.000000 股。【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
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 1 个月(含 1 个月)以内,每 10 股补缴
税款 0.200000 元;持股 1 个月以上至 1 年(含 1 年)的,每 10 股补缴税款 0.100000
元;持股超过 1 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2、公司 2021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分配方案确定了分配比例,以权益分
派实施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从而最终确定分配总额。公司股本总额在
分配方案披露至实施期间因非公开发行股票上市而增加 19,400,000 股,总股本
由 200,989,103 股增加至 220,389,103 股,公司将按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
相应调整分红总额。

    3、分红前本公司总股本为 220,389,103 股,分红后总股本增至 308,544,744
股。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2 年 5 月 24 日;除权除息日为:2022 年 5
月 25 日;本次转增的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起始交易日为:2022 年 5 月 25 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 2022 年 5 月 24 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
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
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1、本次所转股于 2022 年 5 月 25 日直接记入股东证券账户。在转股过程中
产生的不足 1 股的部分,按小数点后尾数由大到小排序依次向股东派发 1 股(若
尾数相同时则在尾数相同者中由系统随机排序派发),直至实际送(转)股总数
与本次送(转)股总数一致。

      2、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 A 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 2022
年 5 月 25 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3、以下 A 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序号            股东账号        股东名称

  1          02*****603         虢晓彬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2022 年 5 月 16 日至登记日:2022 年 5 月 24 日),

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而导致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不足的,

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我公司自行承担。




      六、股本变动结构表

      本次转增股本变动前后,公司股本结构变化情况如下:

                                 本次变动前            本次转增股份         本次变动后
         项目
                           股份数量(股)     比例       数量(股)   股份数量(股)     比例

一、有限售条件股份            67,930,153      30.82%     27,172,061     95,102,214       30.82%

二、无限售条件股份           152,458,950      69.18%     60,983,580    213,442,530       69.18%

三、总股本                   220,389,103    100.00%      88,155,641    308,544,744     100.00%
   注:上表因涉及零碎股处理,本次转增股数及权益分派实施后相关数据以中国结算深圳

分公司登记确认结果为准。




    七、调整相关参数

    1、本次实施转股后,按新股本 308,544,744 股摊薄计算,2021 年年度,每
股净收益为 0.2967 元。

    2、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公司将对《2019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划》中已授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及已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进
行相应调整,公司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履行审议程序及信
息披露义务。

    3、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根据公司于 2022 年 5 月 11 日披露的《回购报告
书》,若公司实施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发股票或现金红利、股票拆细、缩股及
其他等除权除息事项,自股价除权除息之日起,将按照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
易所的相关规定相应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




    八、咨询机构

    咨询地址:广州市天河区软件路 15 号第二层 201 室、三、四层

    咨询联系人:张安琪

    咨询电话:020-29118777

    传真电话:020-29118600




    九、备查文件

    1、公司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3、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确认有关分红派息、转增股本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




特此公告。




                                   广东德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五月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