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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德生科技: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23-03-25  

                                       广东德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履职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其他规
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人作为广东德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的独立董事,本着对公司以及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
认真审阅了公司提交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资料,基于独立
判断立场,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对《关于补选非独立董事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1、通过对非独立董事候选人教育背景、工作经历、任职资格等方面的情况
了解,我们认为本次提名的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具备履行董事职责的任职条件和工
作经验,能够胜任所聘岗位的职责要求,具备担任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资格。提名人是在充分了解被提名人的教育背景、职业经历和专业素养等综合情
况的基础上进行提名的,并已征得被提名人本人同意,提名程序合法有效。

    2、经审查,未发现上述非独立董事候选人有《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
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
文件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受到中国证券监督
管理委员会及其他有关部门处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惩戒的情形,也不属于“失信
被执行人”。

    3、因此,我们同意提名张颖女士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并同意提交公司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本页无正文,为《广东德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
二十一次会议的独立意见》之签字页)




独立董事签名:




沈肇章                               张   翼




付   宇




                                                    2023 年 3 月 2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