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燃能源: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2020-11-06
证券代码:002911 证券简称:佛燃能源 公告编号:2020-102
佛燃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佛燃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五次
会议于 2020 年 11 月 6 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于 2020 年 11 月 2
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应参加会议人数 9 人,实际参加会议人数 9 人。会议由
公司董事长尹祥先生主持,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符合《公司法》
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拟签署天然气采购关键条款协议的议案》
为保障公司中长期天然气稳定供应,分散采购风险,打造公司多元化资源池,
会议同意公司子公司香港华源能国际能源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香港华源能”)
向切尼尔能源国际销售公司(有限责任合伙)采购液化天然气,授权公司经营管
理层根据经营情况适时决策香港华源能签署《液化天然气购买和销售协议关键条
款 》 ( HEADS OF AGREEMENT LNG SALE AND PURCHASE AGREEMENT AND JOINT
COLLABORATION),并开展后续的《液化天然气购买和销售协议》的谈判,授权
有效期自本决议签署之日起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关于子公司与切尼尔公司签订<液化天然气购买和销售关键条款协议>的
公告》(公告编号:2020-103)同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
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三、备查文件
佛燃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五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佛燃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 年 11 月 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