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燃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年度报告摘要 证券代码:002911 证券简称:佛燃能源 公告编号:2021-028 佛燃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年度报告摘要 一、重要提示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 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除下列董事外,其他董事亲自出席了审议本次年报的董事会会议 未亲自出席董事姓名 未亲自出席董事职务 未亲自出席会议原因 被委托人姓名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 适用 √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是否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 是 □ 否 公司经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为:以 556000000 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6 元(含税), 送红股 0 股(含税),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转增 7 股。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股票简称 佛燃能源 股票代码 002911 股票上市交易所 深圳证券交易所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董事会秘书 证券事务代表 姓名 卢志刚 李瑛 办公地址 佛山市禅城区南海大道中 18 号 佛山市禅城区南海大道中 18 号 电话 0757-83036288 0757-83036288 电子信箱 bodoffice@fsgas.com liying@fsgas.com 2、报告期主要业务或产品简介 (一)报告期内公司所从事的主要业务、主要产品及其用途、经营模式、主要的业绩驱动因素 1. 报告期内公司所从事的主要业务、主要产品及其用途 (1)燃气供应业务 天然气广泛应用于居民生活、工业、商业、发电、交通运输和分布式能源等多个领域。在佛山市内,公司拥有统一接收 所有进入佛山市地域范围内管道天然气,向城市燃气企业及大型直供用户销售天然气的独家特许经营权,拥有禅城区、三水 1 佛燃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年度报告摘要 区、高明区和顺德区的管道燃气独家特许经营权;在佛山市以外地区,公司亦分别获得了南雄市(不含中国大唐集团公司“南 雄燃气发电项目”的供气)、肇庆市高要区、佛山(云浮)产业转移工业园内规划区域、恩平市(沙湖镇和横陂镇除外)、河 北省武强县行政管辖区(城区除外)、肇庆市广宁县古水太和工业园区、湖南省浏阳市东南片区、梅州市大埔县大麻镇的管 道燃气特许经营权。 公司与中石油、中海油气电和广东大鹏等上游企业签订中长期的天然气采购合同作为长期气源保障,同时根据具体的市 场供需变化情况适时采购零担气作为临时气源保障。公司在城市门站接收上游长输管线气源后,通过自身拥有的各类调压和 储配场站设施和天然气管网,向在佛山市各区拥有特许经营权的公司及大型直供用户销售管道天然气。公司拥有管道燃气特 许经营权的子公司在各自的特许经营地域范围内,通过建设城市燃气输配系统,向各类城市燃气终端客户销售管道天然气。 公司从事的燃气贸易业务以采购和销售进口 LNG 和国内 LNG 为主。公司与国内三大石油公司、LNG 接收站运营商、LNG 贸易商建立了广泛业务联系,适时采购 LNG;同时,公司通过子公司香港华源能,适时向国际天然气供应商采购进口 LNG 船 货。报告期内,与国际油气行业领先的供应商碧辟(中国)和切尼尔能源达成共识,签订天然气购销合同(SPA)、关键条款 协议(HOA),还采购接卸了具有价格竞争力的国际 LNG 现货。公司通过自主对外采购具有价格竞争力和质优的气源,能有效 降低气源采购成本,进一步确保气源稳定供应,使公司具备更强的议价能力和供气调节能力。 (2)燃气工程与设计业务 公司提供的燃气工程与设计业务主要为管道天然气业务提供配套和支持。公司子公司华禅能具备市政行业(城镇燃气工 程)专业乙级设计资质,公司子公司华燃能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资质、压力管道 GB1、GC2 安装资质,通过投 标或其它市场竞争方式承接各类城市燃气工程。依托公司管道燃气销售业务的发展,公司燃气工程与设计业务的经营区域主 要集中在公司拥有管道燃气特许经营权的区域。 (3)综合能源业务 公司从事的综合能源业务,通过深化天然气利用,为下游工商业用户提供热、电、冷等多能供应服务。公司依托现有的 客户资源与管网优势,全面考虑用户端能源供用特征,整合区域内天然气、电能、热能、氢能等多种能源,利用现代物理信 息技术、智能技术为客户量身定做多能协调的供能系统,改变以往各种能源供应系统单独规划、单独设计和独立运行的模式, 实现多种异质能源子系统之间的协调规划、优化运行、协同管理、交互响应和互补互济。在满足系统内多元化用能需求的同 时,有效地提升能源利用效率,有效降低用户综合用能成本,增强客户粘性。 (4)储气调峰业务 根据国家及各级政府的有关要求,公司积极承担天然气储气责任,积极参股 LNG 储气调峰项目,获取进口气加工权利。 公司签署开展小虎岛 LNG 调峰储气库项目合作协议,成功获得广东广海湾能源控股有限公司 19.9%股权,有利于丰富未来公 司天然气储气调峰能力的库容资源。公司组建了专业团队在国际气源采购等方面开展商务洽谈,提升项目气源的长期有效供 应能力,根据国内外 LNG 市场形势,公司积极筹划 LNG 储气调峰项目顺应了天然气行业市场化改革的发展方向,有利于公司 强化稳定供应及降低气源成本,以提升公司未来在终端市场的竞争力。 2、公司的主要业绩驱动因素 公司目前的业绩主要来源于燃气供应业务。公司业绩的增长主要受天然气供应能力、气源成本、市场开拓、政府政策以 及公司内部管理等多方面因素影响。公司未来将继续积极地响应政府环保政策的要求,按照有关的能源发展规划和天然气市 场化改革的方向,围绕燃气供应业务展开精细化运作,持续提升公司内部管理水平。公司还将在巩固和服务好现有客户的基 础上持续开发工商业用户,同时稳健地开拓异地城市燃气项目,扩大公司的经营区域。 公司的业绩增长还来自于燃气工程与设计业务、综合能源业务及其他业务的发展。公司将加快推进综合能源项目的开发, 围绕客户的综合需求,开展光伏、储能、节能改造、余热利用等能源服务,以进一步提升综合能源业务收入。公司积极研究 并布局氢能的制储运加用等领域。除此之外,公司还将稳步推进 LNG 储气调峰库项目的投资与建设。 (二)报告期内公司所属行业的发展阶段、周期性特点及公司所处的行业地位 1.公司所属行业的发展阶段 根据中国证监会发布的《2020 年 4 季度上市公司行业分类结果》,公司属于“燃气生产和供应业”。天然气是城市发展 不可或缺的重要能源。天然气在优化能源结构、改善城市环境、加速城市现代化建设和提高人民生活水平等方面的作用日益 突出。我国天然气生产和供应行业目前呈现出了如下主要特点和发展趋势: (1)天然气消费量持续增长,市场潜力较大 从需求侧角度来看,受我国宏观经济稳健发展、环保政策日趋严格等多个因素推动,我国天然气消费量连年保持稳步增 长趋势。据国家统计局、《中国能源发展报告 2021》的数据,2020 年,新冠肺炎疫情导致全社会对能源和电力需求下降,天 然气市场需求总体波动较大。在企业加快复工复产、国民经济加快复苏的基础上,天然气等清洁能源实现逆市增长。2020 年全年天然气表观消费量为 3,259.3 亿立方米,比 2019 年同期增加 228.7 亿立方米,同比涨幅为 7.6%。 目前我国天然气消费用途以居民城镇燃气和工商业燃料为主,还有部分是天然气发电和化工用气。习近平总书记在第七 十五届联合国大会上提出,我国将采取更加有力的政策和措施,力争 2030 年前二氧化碳排放达到峰值,2060 年前实现碳中 和。据《中国能源发展报告 2021》的数据,目前我国终端用煤比例是 29%,世界平均比例仅为 10%。我国目前煤电比例为 62%, 2 佛燃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年度报告摘要 世界平均比例仅为 36%。我国城市天然气普及率是 72%,县城只有 44%。天然气仍将作为改善空气质量和实现碳中和目标的 现实途径,发挥重要作用。“十四五”时期,我国天然气消费将迈入中高速增长阶段,年均增速 7.1%,2025 年有望实现 4,500 亿立方米。 (2)天然气供应对外依存度仍较高,进口 LNG 是保障供应能力的主要手段 据《2021 中国能源化工产业发展报告》预测,“十四五”时期,国内天然气资源的保障能力持续增强,但各气源比例有 所变化。国产气比重将下调至 51%,天然气对外依存度还将上升。随着我国天然气基础设施互联互通重点工程、LNG 接收站 接收能力、储气库调峰能力建设均取得了明显进展,以及天然气市场化改革的稳步推进,天然气进口气量也将稳步增长,并 突出供应体系的多元化。国际市场 LNG 供应在“十四五”时期可能出现从宽松到收紧的变化。“预计未来我国 LNG 进口量将 继续攀升。能源研究机构伍德麦肯兹预测,就年进口量而言,中国将在 2022 年超越日本成为全球第一大 LNG 进口国。 (3)在政府的高度重视下,我国天然气储气调峰设施的规划和建设提速 2018 年 4 月 26 日,国家发改委和国家能源局发布《关于加快储气设施建设和完善储气调峰辅助服务市场机制的意见》, 要求加大地下储气库扩容改造和新建力度;加快 LNG 接收站储气能力建设,在沿海地区优先扩大已建 LNG 接收站储转能力, 适度超前新建 LNG 接收站;统筹推进地方和城镇燃气企业储气能力建设,全面加强基础设施建设和互联互通;并构建规范的 市场化调峰机制和储气调峰辅助服务市场。 2. 公司所处的行业地位 目前我国的城市燃气经营企业主要由两大类企业主导:一是在本地区拥有燃气专营特许经营权的地方国企,如成都、重 庆、深圳和长春等地均有该类型地方国有燃气公司;二是具有跨区域经营特征的大型燃气运营商,如华润燃气控股有限公司、 新奥能源控股有限公司、港华燃气有限公司、中国燃气控股有限公司和昆仑能源有限公司等,在中国内地拥有为数众多的燃 气特许经营项目。公司作为特许经营范围以佛山市为主并在其他县市也拥有一定数量特许经营权的企业,在上述第一大类的 全国同行业企业中,属于颇具实力的城市燃气经营企业。报告期内,公司在全部的特许经营区域内为各类用户提供管道天然 气服务,供应的天然气合计数量 29.33 亿立方米。公司在深耕现有市场并适时拓展新区域市场的同时,还在燃气工程设计及 施工、综合能源应用、储气调峰项目等领域加大投入,提高公司市场竞争力。 公司系中国城市燃气协会常务理事、英国燃气专业学会(IGEM)单位会员和广东油气商会常务副会长单位,公司还成为 了广东省燃气协会常务副会长单位;公司曾荣获“广东省政府质量奖”、“中国能源(集团)500 强”、“广东企业 500 强”、“广 东服务业 100 强”、“中国社会责任典范的佛山企业品牌”和“佛山企业 100 强”;报告期内,公司再次被评定为“中国服务 业 500 强”和“中国能源(集团)500 强”,并荣获“2020 年度广东省先进集体”称号。 3、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1)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单位:元 2020 年 2019 年 本年比上年增减 2018 年 营业收入 7,514,573,052.90 6,426,883,211.93 16.92% 5,094,297,537.93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469,134,527.84 411,515,667.21 14.00% 362,058,171.81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 447,858,838.91 392,519,535.77 14.10% 344,476,763.73 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842,625,606.37 870,417,643.42 -3.19% 631,436,113.71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84 0.74 13.51% 0.65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84 0.74 13.51% 0.65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14.44% 13.62% 0.82% 14.71% 本年末比上年末增 2020 年末 2019 年末 2018 年末 减 资产总额 8,648,687,247.31 7,043,324,698.01 22.79% 5,479,632,702.57 3 佛燃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年度报告摘要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 3,347,888,587.43 3,149,682,060.19 6.29% 2,586,314,279.31 (2)分季度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第一季度 第二季度 第三季度 第四季度 营业收入 1,164,126,332.41 1,807,168,461.60 2,091,583,054.02 2,451,695,204.87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 51,955,275.29 181,123,565.85 159,663,372.97 76,392,313.73 润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 49,670,325.30 171,704,589.95 153,504,044.23 72,979,879.43 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 183,901,500.64 367,573,160.93 255,892,601.14 35,258,343.66 额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 是 √ 否 4、股本及股东情况 (1)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 10 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年度报告披露 年度报告披露日 报告期末普 报告期末表决 日前一个月末 前一个月末表决 通股股东总 20,109 17,282 权恢复的优先 0 0 普通股股东总 权恢复的优先股 数 股股东总数 数 股东总数 前 10 名股东持股情况 质押或冻结情况 股东名称 股东性质 持股比例 持股数量 持有有限售条件的股份数量 股份状态 数量 佛山市气业 234,400,0 集团有限公 国有法人 42.16% 0 00 司 港华燃气投 境内非国 215,000,0 38.67% 0 资有限公司 有法人 00 佛山市众成 境内非国 45,000,00 投资股份有 8.09% 0 有法人 0 限公司 全国社会保 障基金理事 国有法人 1.01% 5,600,000 0 会转持一户 香港中央结 境外法人 0.22% 1,227,676 0 算有限公司 境内自然 仇健波 0.11% 620,000 0 人 4 佛燃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年度报告摘要 领航投资澳 洲有限公司 -领航新兴 境外法人 0.10% 549,100 0 市场股指基 金(交易所) 境内自然 陈顺雄 0.10% 534,800 0 人 境内自然 彭瑞林 0.08% 424,000 0 人 境内自然 刁恒彬 0.08% 420,000 0 人 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之日起的三年内,佛山市众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将其所持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 本公司股份对应的部分表决权委托给佛山市气业集团有限公司行使。该项委托已于 2020 年 行动的说明 11 月 21 日到期。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 10 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3)以方框图形式披露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5、公司债券情况 公司是否存在公开发行并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且在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未到期或到期未能全额兑付的公司债券 否 三、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1、报告期经营情况简介 2020年,新冠肺炎疫情给国内经济造成了较大冲击。面对突如其来的挑战,公司经营管理团队与全体员工凝心聚力,在 坚持疫情防控的同时,按照董事会制定的战略规划和经营计划,围绕公司“创新赋能,引领未来”的年度主题,在深耕佛山 5 佛燃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年度报告摘要 市本土管道燃气业务的同时,积极开拓异地管道燃气业务,扩大公司经营区域;在做强燃气供应业务的同时,积极开展燃气 工程与设计、综合能源、储气调峰等业务,优化公司业务布局。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751,457万元,同比增长17%,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46,913万元,同比增长14%,基本每股收益0.84元,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为14.44%,业绩稳 步增长。 报告期内,公司多措并举,继续大力推进市场开发,在深挖工商业客户用气需求的同时,积极拓展天然气在电厂、热电 联产、综合能源等领域的应用,实现了天然气供应量和经营业绩的稳步增长。报告期内,公司天然气供应量29.33亿立方米, 同比增长30.24%,其中,天然气销量为27.96亿立方米,同比增长34.91%,代管输量为1.37亿立方米,同比减少22%。公司管 道天然气各类用户中,工商业用户天然气销量为18.23亿立方米,占比65%。佛山市作为公司主要经营区域,天然气销量为17.31 亿立方米,同比减少5.92%,佛山本地管道燃气业务实现营业收入426,251.04万元,同比减少15.93%。 (一)挖潜增效,全力开拓和巩固市场 报告期内,公司前瞻预判、冷静应对,抓住“煤改气”等有利契机,创新服务,大力推进市场开拓,保持天然气供应量 稳定增长。公司积极推进佛山市建筑陶瓷行业清洁能源改造工作,探索推出包括节能改造、金融服务等在内的“煤改气十条” 暨“绿色能源贷”等服务措施,扩大传统业务范围,做大能源领域业务规模,实现传统城燃业务的区域扩张。 佛山市内传统城燃业务,公司抓住“煤改气”等有利契机,落实推进建筑陶瓷行业清洁能源改造工作,推出天然气服务 “十大举措”,佛山陶瓷“煤改气”用户在年底按计划顺利完成天然气转换。三水燃气、高明燃气和顺德燃气最高日用气量均 有所突破。佛山市外传统城燃业务,肇庆、广宁“煤改气”工作取得重大成效,肇庆区域日用气量屡创新高,一度突破320 万立方米;恩平佛燃全年销售量较去年增长8倍;2019年中成立的浏阳中蓝实现“煤改气”用户及蒸汽供应开发的“双突破”, 年销售天然气大幅增长,达1603万方。 (二)优化布局,开拓能源事业发展新征程 在当前国家能源结构向多元化转变的背景下,公司由“佛燃股份”发展为“佛燃能源”,已由单一供气企业向综合能源 供应商及解决方案提供商进行转变。报告期内,公司布局的综合能源、天然气贸易、调峰储气等业务逐渐成为公司新的业绩 增长动能。 公司依托良好的工商业客户基础,开展光伏发电、冷热电联产、电化学储能、交通能源业务等综合能源业务,深化天然 气利用,为下游用户提供一体化的能源供应服务。报告期内,公司主导创建佛山市氢能产业技术创新联盟共同推进佛山市氢 能产业相关技术创新发展。佛山市首座加氢充电光伏发电综合能源站成功投产落地,推动制氢加氢加气一体化站在南庄开工 建设。公司还积极研究制氢设备及储氢加氢技术,开展能源科技前沿研究,以期进一步实现产业链延伸。 公司成功获得广东广海湾能源控股有限公司19.9%股权、广州小虎石化码头有限公司30%股权和广州元亨仓储有限公司 40%股权,有利于未来公司丰富天然气供应保障能力的库容资源。以上项目的股权收购,使公司获得了稀缺的码头资源及大 型油品化工库资源,推动公司向综合能源服务商的转型。 公司采购接卸了具有价格竞争力的国际LNG现货,并与国际油气行业领先的供应商碧辟(中国)及切尼尔能源达成共识, 分别签订了《天然气购销合同》和《关键条款协议》,为近几年公司下游市场天然气贸易量的增长需求提供了保障。在降低 综合采购成本的同时,优化气源结构。 (三)不忘初心,安全管理和客户服务两手抓 报告期内,公司围绕“保安全,促发展”的年度安全生产工作主题,继续深入笃行“高标准、细流程、重执行、严考核” 的安全管理理念,认真做好各项安全运行管理工作,确保安全生产态势良好稳定,促进各项新板块业务的发展,并实现了五 大事故指标(死亡事故、重大人身伤害事故、火灾事故、重大设备设施事故、重大质量事故)为零。 公司坚持“正心聚气,承安共生”的核心价值观与“心相连、气相通”的客户服务理念,提供安全、优质、稳定的天然 气和良好的售后服务,让工商企业创造更多的商业价值,让城乡居民享受更加美好的品质生活。 (四)创新发展,研发实力与品牌价值持续提升 公司逐步加大研发投入,公司累计拥有专利技术授权专利172项、软件著作权53项、对外发表论文著作207篇。下属高新 技术企业6家,其中佛山市三水燃气有限公司、佛山市华燃能建设有限公司、佛山市华禅能燃气设计有限公司、南雄市佛燃 天然气有限公司、佛山市顺德区港华燃气有限公司和佛山市高明燃气有限公司分别取得了《高新技术企业证书》,另外佛山 市天然气高压管网有限公司已完成了高新技术企业公示。上述取得《高新技术企业证书》的子公司将按规定享受国家关于高 新技术企业的相关税收优惠政策。 报告期内,公司荣获第十八届中国土木工程詹天佑奖。公司再次上榜“中国服务业500强”,“中国能源(集团)500强”, 首次荣获“广东省先进集体”荣誉称号,连续七年上榜“佛山口碑榜最佳口碑单位”等荣誉称号。 2、报告期内主营业务是否存在重大变化 □ 是 √ 否 3、占公司主营业务收入或主营业务利润 10%以上的产品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6 佛燃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年度报告摘要 单位:元 营业收入比上 营业利润比上 毛利率比上年 产品名称 营业收入 营业利润 毛利率 年同期增减 年同期增减 同期增减 天然气销售 6,610,687,254.12 855,149,165.45 12.94% 15.22% 3.64% -1.44% 4、是否存在需要特别关注的经营季节性或周期性特征 □ 是 √ 否 5、报告期内营业收入、营业成本、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总额或者构成较前一报告期发生 重大变化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6、面临退市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7、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 (1)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1)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2017年修订)(以下简称“新收入准则”) 财政部于2017年度修订了《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修订后的准则规定,首次执行该准则应当根据累积影响数 调整当年年初留存收益及财务报表其他相关项目金额,对可比期间信息不予调整。 本公司自2020年1月1日起执行新收入准则。根据准则的规定,本公司仅对在首次执行日尚未完成的合同的累积影响数调 整2020年年初留存收益以及财务报表其他相关项目金额,比较财务报表不做调整。执行该准则的主要影响如下: 会计政策变更的内 审批程序 受影响的报表项 对2020年1月1日余额的影响金额 容和原因 目 合并 母公司 将与燃气工程施工 第四届董事会第三 预收款项 -414,877,031.74 -21,800,241.26 相关的与天然气销 十二次会议审议通 合同负债 380,621,130.04 20,000,221.34 售相关的预收款项 过 其他流动负债 34,255,901.70 1,800,019.92 重分类至合同负 债。 与原收入准则相比,执行新收入准则对2020年度财务报表相关项目的影响如下(增加/(减少)): 受影响的资产负债表项目 对2020年12月31日余额的影响金额 合并 母公司 预收款项 -570,971,915.29 -18,359,033.31 合同负债 523,827,445.22 16,843,149.83 其他流动负债 47,144,470.07 1,515,883.48 (2)执行《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3号》 财政部于2019年12月10日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3号》(财会〔2019〕21号,以下简称“解释第13号”),自2020 年1月1日起施行,不要求追溯调整。 7 佛燃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年度报告摘要 ①关联方的认定 解释第13号明确了以下情形构成关联方:企业与其所属企业集团的其他成员单位(包括母公司和子公司)的合营企业或 联营企业;企业的合营企业与企业的其他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此外,解释第13号也明确了仅仅同受一方重大影响的两方或 两方以上的企业不构成关联方,并补充说明了联营企业包括联营企业及其子公司,合营企业包括合营企业及其子公司。 ②业务的定义 解释第13号完善了业务构成的三个要素,细化了构成业务的判断条件,同时引入“集中度测试”选择,以在一定程度上 简化非同一控制下取得组合是否构成业务的判断等问题。 本公司自2020年1月1日起执行解释第13号,比较财务报表不做调整,执行解释第13号未对本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 生重大影响。 (3)执行《碳排放权交易有关会计处理暂行规定》 财政部于2019年12月16日发布了《碳排放权交易有关会计处理暂行规定》(财会[2019]22号),适用于按照《碳排放权交 易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开展碳排放权交易业务的重点排放单位中的相关企业(以下简称重点排放企业)。该规定自2020 年1月1日起施行,重点排放企业应当采用未来适用法应用该规定。 本公司自2020年1月1日起执行该规定,比较财务报表不做调整,执行该规定未对本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 响。 (4)执行《新冠肺炎疫情相关租金减让会计处理规定》 财政部于2020年6月19日发布了《新冠肺炎疫情相关租金减让会计处理规定》(财会〔2020〕10号),自2020年6月19日起 施行,允许企业对2020年1月1日至该规定施行日之间发生的相关租金减让进行调整。按照该规定,对于满足条件的由新冠肺 炎疫情直接引发的租金减免、延期支付租金等租金减让,企业可以选择采用简化方法进行会计处理。 本公司对于属于该规定适用范围的租金减让全部选择采用简化方法进行会计处理,并对2020年1月1日至该规定施行日之 间发生的相关租金减让根据该规定进行相应调整。 (2)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 (3)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本公司本年度通过投资新设5家全资子公司,分别为佛山市华粤能投资有限公司、香港华源能国际能源贸易有限公司、 佛山市禅城燃气有限公司、佛山市华盛能贸易有限公司、广东佛燃科技有限公司。 本公司本年度通过投资新设11家控股子公司,分别为佛山市顺德蓝宇能源有限公司、佛山市顺风氢能科技有限公司、梅 州市佛燃天然气有限公司、恩平市中蓝能源有限公司、华翌(广东)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江门市佛燃能源有限公司、中山市 中润能源有限公司、华吉(广东)新能源有限公司、华汉(广东)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佛山市三水陶聚能源有限公司、广东 长为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以上16家新设公司纳入本公司合并范围。 佛燃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殷红梅 二〇二一年三月二十二日 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