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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中新赛克: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的公告2018-03-17  

						证券代码:002912            证券简称:中新赛克          公告编号:2018-012



             深圳市中新赛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市中新赛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第一
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于 2018 年 3 月 16 日在深圳市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
开,会议通知已于 2018 年 3 月 5 日以电子邮件的方式送达各位监事。本次会议
由公司监事会主席召集并主持,会议应出席的监事 5 人,实际出席的监事 5 人,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本次会议的通知、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
司法》及《深圳市中新赛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 2017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2017 年,公司全体监事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
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
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等公司制
度的规定,从切实维护公司利益和广大股东权益出发,认真履行股东大会赋予监
事会的职责,对公司的经营决策程序、依法运作情况、财务状况及内部控制制度
的建立健全等方面进行了监督和核查,对保障公司的规范运作和健康发展起到了
积极作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18 年 3 月 17 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披露的《2017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本议案需提交 2017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审议通过《关于<深圳市中新赛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年度报告>
及其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深圳市中新赛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
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
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18 年 3 月 17 日在《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上海
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17 年
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18-013)及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披露的《2017 年年度报告》。

    本议案需提交 2017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3、审议通过《关于 2017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17 年度公司实现营业收入
49,781.06 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 44.93%;实现营业利润 14,140.66 万元,较上
年同期增长 70.50%;实现利润总额 14,469.74 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 23.97%;
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13,233.12 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 31.59%。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18 年 3 月 17 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披露的《2017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本议案需提交 2017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4、审议通过《关于 2017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本次利润分配预案与公司发展成长相匹配,分配预案符
合公司实际情况,未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符合证监会《关于进
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
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有利于公司的正常经营和健康发展。
监事会同意本次 2017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18 年 3 月 17 日在《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上海
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 2017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14)。

    本议案需提交 2017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5、审议通过《关于 2017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制度和专项使用,并按相
关规定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了募集资金的存放及实际使用情况,不存
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
况。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也出具了鉴证报告,保荐机构国信证券
股份有限公司也发表了核查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18 年 3 月 17 日在《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上
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17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18-015)及在巨潮资讯
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公
司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和《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
2017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专项核查报告》。

    本议案需提交 2017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6、审议通过《关于<2017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及内部控制规则落实
自查表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报告期内,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以及结合公司生
产经营实际需要,公司已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体系,该体系能够遵循内部
控制的基本原则有效执行,保证了公司经营活动的有序开展,切实保护公司全体
股东的根本利益。公司《2017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
了公司内部控制体系的建设和运行情况。监事会对《2017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
价报告》及内部控制规则落实自查表无异议。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也出具了内部控制审计报告,保荐机构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也发表了核查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18 年 3 月 17 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披露的《2017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内部控制规则落实自查表》、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深圳市中新赛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内
部控制审计报告》、《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 2017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
评价报告的核查意见》和《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内部控制规则落实自
查表的核查意见》。

    7、审议通过《关于续聘 2018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担任公司审计机构期间,能够按照《企
业会计准则》和《审计准则》的有关规定对公司进行审计,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
公正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较好地履行了双方合同所规定的责任
和义务。为保证公司审计工作的顺利进行,公司监事会同意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
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18 年度审计机构,负责公司会计报表的审计等相
关工作,聘用期限为一年。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18 年 3 月 17 日在《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上
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
于 续 聘 审 计 机 构 的 公 告 》 ( 公 告 编 号 : 2018-016 ) 及 在 巨 潮 资 讯 网
(www.cninfo.com.cn)披露的《独立董事关于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相关
事项的独立意见》、《独立董事关于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
认可意见》。

     本议案需提交 2017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8、审议通过《关于 2018 年度董事、监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18 年 3 月 17 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披露的《2018 年度董事、监事薪酬方案》。

     本议案需提交 2017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9、审议通过《关于预计 2018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预计 2018 年度,公司全资子公司南京中新赛克科技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
称“赛克科技”)向江苏金陵科技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陵科技”)的关
联采购金额不超过人民币 500 万元;赛克科技向金陵科技的关联销售金额不超过
人民币 2,000 万元。

     保荐机构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也发表了核查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18 年 3 月 17 日在《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上海
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 2018
年 度 日 常 关 联 交 易 预 计 的 公 告 》( 公 告 编 号 : 2018-017 ) 及 在 巨 潮 资 讯 网
(www.cninfo.com.cn)披露的《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 2018 年度日常
关联交易预计的的核查报告》。

     本议案需提交 2017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0、审议通过《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自有资金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募集资金置换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账时间不超过
6 个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公司以自有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是为了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度,符合公司发展的需要;募集资金的使
用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
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同意公司使用募集
资金人民币 16,308.65 万元置换预先投入的同等金额的自有资金。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也出具了鉴证报告,保荐机构国信证券
股份有限公司也发表了核查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18 年 3 月 17 日在《证券日报》、《证券时报》、
《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
《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公告》(公告编号:2018-018)及在巨潮资讯
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公
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鉴证报告》和《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
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自筹资金的核查意见》。

    本议案需提交 2017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1、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公司依据财政部新颁布的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和要求,对公司会计政策进行
相应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有重大影响。相关决策程
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因此,公司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18 年 3 月 17 日在《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上海
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会
计政策变更公告》(公告编号:2018-019)。

     三、备查文件

    1、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市中新赛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18 年 3 月 1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