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赛克:关于全资子公司签署重大合同的公告2018-03-30
证券代码:002912 证券简称:中新赛克 公告编号:2018-024
深圳市中新赛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全资子公司签署重大合同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如果遇到不可预计或不可抗力等因素的影响,有可
能会导致合同无法全部履行或终止的风险。合同执行过程中因受各省份建设条件
的约束可能出现交期延误、付款延迟等风险,从而影响本合同的收入确认。敬请
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2、本合同预计将于 2019 年 12 月 31 日之前履行完毕,将对公司 2018 年及
2019 年的经营业绩产生积极的影响。
一、合同签署概况
深圳市中新赛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全资
子公司南京中新赛克科技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赛克科技”)于 2017 年 12
月 27 日收到中国电信侧配套工程项目招标人发来的《中标通知书》,确认赛克
科技为该项目 A 类设备第一包中标人。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17 年 12 月 27 日
在《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全资子公司收到中标通知书的公告》(公告
编号:2017-017)。
经公司与中国电信集团系统集成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电信集成”)协
商,双方一致同意由公司全资子公司南京中新赛克软件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
“赛克软件”)负责此项目的合同签署,享有和承担合同中的权利和义务。
2018 年 3 月 29 日,赛克软件和电信集成于北京市按照 12 个省份分别签署
了购销合同,合同总金额为人民币 49,896.44 万元(含税)。
二、交易对手方介绍
1、基本情况
交易对手方名称:中国电信集团系统集成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陈忠岳
注册资本:54,225.45 万人民币
主营业务:经营与通信、信息相关的系统集成及软件开发、技术转让、技术
服务、技术支持、技术咨询;计算机及其外部设备、电讯器材的销售(国家有专
项专营规定的除外);经营本企业和成员企业自产产品及技术出口业务;本企业
和成员企业生产所需的原辅材料、仪器仪表、机械设备、零配件及技术的进口业
务(国家限定公司经营和国家禁止进出口的商品除外);经营进料加工和“三来
一补”业务。
住所:北京市海淀区复兴路 33 号 13 层东塔 13 层 1308 室
关联关系:公司及子公司与交易对手方不存在任何关联关系。
2、最近一个会计年度与公司发生类似业务的交易金额
2017 年度,公司与电信集成累计交易金额为 193.90 万元,占公司 2017 年
度宽带互联网数据汇聚分发管理产品营业收入的 0.76%。
3、履约能力分析
电信集成是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长期以来致力于为中国电
信以及广大政企客户提供融合 IT 服务咨询、网络系统建设、信息系统整体运行
外包服务、云计算、安全服务、灾备服务、移动互联网应用、行业信息化应用等
内容的 ICT 整体解决方案,具有较强的资金实力,具备履行合同义务的能力。
三、合同的主要内容
(一)合同签订双方
买方:中国电信集团系统集成有限责任公司
卖方:南京中新赛克软件有限责任公司
(二)合同标的及总金额
1、合同标的:中国电信侧配套工程项目的设备和服务
2、合同总金额(含税)
本合同总金额为人民币 49,896.44 万元(含税),包含 12 个省份(含直辖
市)分别独立执行,因此赛克软件与电信集成按照 12 个省份分别签署了购销合
同,各省份除具体交付设备数量、合同价款不同外,合同签约时间及合同其他条
款内容均完全一致。
单位:人民币元
合同名称 签署时间 合同价格 (含税)
序号
1 甘肃省设备及相关服务采购合同 12,591,163.50
黑龙江省设备及相关服务采购合
2 10,444,856.06
同
3 湖北省设备及相关服务采购合同 58,663,202.60
4 江西省设备及相关服务采购合同 31,334,568.17
5 青海省设备及相关服务采购合同 20,889,712.12
6 山西省设备及相关服务采购合同 20,889,712.12
7 陕西省设备及相关服务采购合同 2018 年 3 月 29 日 46,072,039.10
8 四川省设备及相关服务采购合同 100,729,307.95
9 云南省设备及相关服务采购合同 31,334,568.17
10 重庆市设备及相关服务采购合同 94,577,066.77
11 海南省设备及相关服务采购合同 35,627,183.04
12 山东省设备及相关服务采购合同 35,810,992.92
总金额 498,964,372.52
(三)结算方式
本合同签署且合同中约定的设备货到验收合格后,合同款项由买方以三个月
银行承兑汇票方式一次性付至卖方。
(四)违约责任
如果因卖方原因使得交货、检验、初验(含再次初验)、试运行(含顺延和
重新计算的试运行期)、终验(含再次终验)等任一阶段工作延误的,卖方应就
该等延误向买方承担违约责任。
(五)合同生效时间及履行期限
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预计将于 2019 年 12 月 31 日之前履行完
毕。
四、对公司及子公司的影响
公司全资子公司具备较强的履行合同能力,资金、人员、技术和产能均能够
保证合同的顺利履行,并已有类似项目顺利履约交付的经验。
公司全资子公司具备完善的研发流程和较强的产品研发实力,产品可满足客
户需求;在项目招标正式启动后,公司全资子公司进行了备货,同时预留了相应
的生产产能,在获取中标通知书后已启动生产,可满足合同供货需求;公司全资
子公司在同类项目中积累了丰富的经验,有完善的售后支持团队,可确保项目交
付及运行维护的顺利执行。
本合同总价款为人民币 49,896.44 万元(含税),与前期披露的项目中标金
额略有差异,系实际合同签署时根据中标份额按照各省所需设备配置具体数量精
确核算所致。公司预计本合同可确认收入约为 42,646.53 万元,占公司 2017 年
度经审计营业收入的 85.67%。若本合同进展顺利,预计将于 2019 年 12 月 31 日
之前履行完毕,将对公司 2018 年及 2019 年的经营业绩产生积极的影响。
本合同的签订不会影响公司及子公司业务的独立性, 不存在因履行合同而
对交易对手方形成依赖的情形。
五、风险提示
1、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如果遇到不可预计或不可抗力等因素的影响,有可
能会导致合同无法全部履行或终止的风险。
2、合同执行过程中因受各省份建设条件的约束可能出现交期延误、付款延
迟等风险,从而影响公司收入的确认。
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六、备查文件
1、甘肃省设备及相关服务采购合同;
2、黑龙江省设备及相关服务采购合同;
3、湖北省设备及相关服务采购合同;
4、江西省设备及相关服务采购合同;
5、青海省设备及相关服务采购合同;
6、山西省设备及相关服务采购合同;
7、陕西省设备及相关服务采购合同;
8、四川省设备及相关服务采购合同;
9、云南省设备及相关服务采购合同;
10、重庆市设备及相关服务采购合同;
11、海南省设备及相关服务采购合同;
12、山东省设备及相关服务采购合同。
特此公告。
深圳市中新赛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 年 3 月 2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