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深圳市中新赛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增加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及调整实施方式的 核查意见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信证券”、“保荐机构”)作为深圳 市中新赛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新赛克”、“发行人”、“公 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 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上市公司 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 监管要求》等有关规定,就公司增加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及调整实施方式 进行了审慎核查,具体核查情况及核查意见如下: 一、保荐机构进行的核查工作 国信证券保荐代表人通过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等人员交谈, 查阅了报告期内募集资金置换的信息披露文件、延长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期 的信息披露文件、董事会和监事会及独立董事关于本次增加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实施地点及调整实施方式的议案文件,对其募集资金使用的合理性、必要性、 有效性进行了核查。 二、本次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基本情况 (一)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深圳市中新赛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 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1986 号)核准,中新赛克于 2017 年 11 月 21 日向社会公众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1,670 万股,每股面 值 1.00 元,每股发行价格为 30.22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 50,467.40 万元,扣除发 行费用 4,195.82 万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 46,271.58 万元。天健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已于 2017 年 11 月 15 日对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募集资 1 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出具了天健验[2017]3-115 号《验资报告》。 公司已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并与公司全资子公司南京中新赛克科 技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赛克科技”)、保荐机构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国信证券”)及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订了三方(或四方)监管协 议。 (二)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及实际使用情况 根据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所披露,公司本次募集资金用于 投资“网络与机器数据可视化产品升级优化项目”、“网络内容安全产品升级优化 项目”、“大数据运营产品升级优化项目”及“技术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公司于 2018 年 10 月 23 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延长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期的议案》,同意将公司首次公开 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网络与机器数据可视化产品升级优化项目”、“网络 内容安全产品升级优化项目”、“大数据运营产品升级优化项目”及“技术研发中 心建设项目”建设期均延长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 截至 2019 年 3 月 31 日,上述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使用计划及使用进度情况如 下表: 单位:人民币万元 截至 2019 年 3 截至 2019 年 3 序 项目总 拟投入 实施 项目名称 月 31 日累计投 月 31 日投资进 号 投资 募集资金 主体 入金额 度 网络与机器数 赛克 1 据可视化产品 29,571.06 23,202.79 19,706.33 84.93% 科技 升级优化项目 网络内容安全 赛克 2 产品 10,912.22 10,206.36 7,336.63 71.88% 科技 升级优化项目 大数据运营产 赛克 3 品升级 11,043.06 7,742.34 7,224.03 93.31% 科技 优化项目 技术研发中心 赛克 4 8,097.38 5,120.09 3,842.25 75.04% 建设项目 科技 合 计 59,623.72 46,271.58 38,109.24 82.36% - 2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变更情况 1、本次增加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的情况 本次增加实施地点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为“网络与机器数据可视化产品升级 优化项目”、“网络内容安全产品升级优化项目”、“大数据运营产品升级优化 项目”及“技术研发中心建设项目”。根据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 所披露,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注册地均位于南京市雨花台区郁金香路 17 号,在公 司自建的南京市雨花台区科技研发大楼的实施场地建成并投入使用之前,公司采 用租赁的方式获取项目建设场地。本次公司拟将南京市江宁区秣陵街道正方中路 888 号 1 幢作为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新增实施地点。 2、本次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的情况 (1)网络与机器数据可视化产品升级优化项目 网络与机器数据可视化产品升级优化项目总投资 29,571.06 万元,其建设期 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公司根据项目的实施进度,将网络与机器数据可视化产 品升级优化项目实施方式进行调整,具体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调整前募集 截止 2019 年 3 序 调整金额(增/ 调整后募集资 投资明细 资金投资金 月 31 日已投资 号 减) 金投资金额 额 金额 1 设备购置费 2,922.65 1,193.71 -1,500.00 1,422.65 2 软件购置费 311.97 129.67 -100.00 211.97 3 办公场地装修费 819.48 184.19 -600.00 219.48 4 场地租赁费用 629.40 350.53 -100.00 529.40 5 研发人员费用 9,372.00 9,014.56 1,600.00 10,972.00 6 推广人员费用 2,475.00 2,475.00 700.00 3,175.00 (2)网络内容安全产品升级优化项目 网络内容安全产品升级优化项目总投资 10,206.36 万元,其建设期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公司根据项目的实施进度,将网络内容安全产品升级优化项目实 施方式进行调整,具体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3 调整前募集 截止 2019 年 3 序 调整金额(增/ 调整后募集资 投资明细 资金投资金 月 31 日已投资 号 减) 金投资金额 额 金额 1 设备购置费 992.60 599.86 -200.00 792.60 2 办公场地装修费 438.00 240.18 -150.00 288.00 3 场地租赁费用 459.60 88.27 -200.00 259.60 4 铺底流动资金 1,764.35 1,759.56 550.00 2,314.35 (3)大数据运营产品升级优化项目 大数据运营产品升级优化项目总投资 7,742.34 万元,其建设期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公司根据项目的实施进度,将大数据运营产品升级优化项目实施方式 进行调整,具体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调整前募集 截止 2019 年 3 序 调整金额(增/ 调整后募集资 投资明细 资金投资金 月 31 日已投资 号 减) 金投资金额 额 金额 1 办公场地装修费 419.98 176.92 -200.00 219.98 2 研发人员费用 4,545.00 4,545.00 200.00 4,745.00 (4)技术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技术研发中心建设项目总投资 8,097.38 万元,其建设期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公司根据项目的实施进度,将技术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实施方式进行调整, 具体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调整前募集 截止 2019 年 3 序 调整金额(增/ 调整后募集资 投资明细 资金投资金 月 31 日已投资 号 减) 金投资金额 额 金额 1 设备购置费 634.44 301.44 -200.00 434.44 2 办公场地装修费 243.00 63.01 -150.00 93.00 3 研发人员费用 3,410.00 3,410.00 350.00 3,760.00 (5)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间资金调整 同时公司根据项目的实际需求,将技术研发中心建设项目预算中预备费与铺 底流动资金,调整至网络与机器数据可视化产品升级优化项目,具体如下: 4 单位:人民币万元 截止 2019 调整前募 调整后募 序 募集资金投资 年 3 月 31 调整金额 投资明细 集资金投 集资金投 号 项目名称 日已投资 (增/减) 资金额 资金额 金额 技术研发中心 1 预备费 222.61 0.00 -222.61 0.00 建设项目 技术研发中心 铺底流动 2 445.22 0.00 -445.22 0.00 建设项目 资金 网络与机器数 3 据可视化产品 预备费 713.98 691.51 222.61 936.59 升级优化项目 网络与机器数 铺底流动 4 据可视化产品 4,639.30 4,639.08 445.22 5084.52 资金 升级优化项目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原因及影响 1、增加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的原因 基于公司的战略发展布局与业务发展需要,公司于 2018 年 12 月 28 日召开 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全资子公司增资并通过全资子公 司收购资产的议案》,公司全资子公司南京中新赛克软件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 称“赛克软件”)以自有资金 8,000.00 万元收购南京中兴力维软件有限公司持有 的南京市江宁区秣陵街道正方中路 888 号 1 幢房地产。截至本核查意见披露日, 上述物业收购事宜正在按合同约定执行,尚未完成物业产权交割。合同执行期 间内,公司可以将上述物业作为研发场所。 根据目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的实际情况,赛克科技拟向赛克软件租赁 上述物业作为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新增实施地点,该新增的实施地点靠近公司主 要的研发场所(南京市江宁区秣陵街道正方中路 888 号中新赛克研发楼),调整 后有利于推进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进度,有助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更好地 实现效益,节省部分办公场地费用,符合公司经营战略布局和长远发展,对公 司整体经营情况将产生积极影响。 2、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的原因 5 由于公司所处行业的技术标准不断发展演进,公司原计划购置的相关设备与 软件不能满足研发需求,部分设备采用了自制形式,原计划购置的相关设备与软 件需求减少;同时在增加新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之后,项目对办公场地 租赁及装修费用的需求大大降低。另一方面,公司所处行业竞争日益加剧,需要 加大研发投入和优秀人才引进力度,不断提高技术创新能力,及时完成产品的研 发和更新换代。因此,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中的研发人员费用、推广人员费用 及铺底流动资金额度不能满足当前的需求。 为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更符合公司利益和需求,结合公司实际经营情 况,在项目实施主体不发生变更的情况下,公司拟将“网络与机器数据可视化产 品升级优化项目”中的部分设备购置费、软件购置费、办公场地装修费、场地租 赁费用调整为研发人员费用与推广人员费用,“网络内容安全产品升级优化项目” 中的部分设备购置费、办公场地装修费、场地租赁费用调整为铺底流动资金,“大 数据运营产品升级优化项目”中的办公场地装修费调整为研发人员费用,“技术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中的部分设备购置费、办公场地装修费调整为研发人员费用。 同时,公司技术研发中心建设目的为提高公司研发能力,不直接形成产品并 产生效益,原计划中预备费与铺底流动资金需求不再执行。为了更加有效的使用 募集资金,经审慎考虑,公司拟将原“技术研发中心建设项目”中的预备费与铺 底流动资金调整至“网络与机器数据可视化产品升级优化项目”中执行,预算明 细项目及金额保持不变。调整后“网络与机器数据可视化产品升级优化项目”募 集资金投入金额由 23,202.79 万元,增加至 23,870.62 万元;调整后“技术研发中 心建设项目”募集资金投入金额由 5,120.09 万元,减少至 4,452.26 万元。 3、增加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及调整实施方式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增加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及调整实施方式的事项是根据项 目实际情况作出的决定,符合公司经营战略发展要求与业务布局,符合公司全体 股东的利益。公司将继续严格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 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 引》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加强募 集资金投资项目的管理及监督,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 6 三、本次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事项履行的决策程序 2019 年 4 月 19 日,相关议案已经中新赛克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二 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中新赛克全体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同意 增加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及调整实施方式的事项。上述议案尚需提交公 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保荐机构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 公司本次增加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及调整实施方式的事项符合《上市 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 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 等相关规定,该事项的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待公司股 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正式实施。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调整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 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保荐机构同意公司增加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及调整实施方式的事项。 (以下无正文) 7 (本页无正文,为《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市中新赛克科技股份有限公 司增加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及调整实施方式的核查意见》之签署页) 保荐代表人: 张存涛 胡 璇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