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赛克: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2019-11-06
深圳市中新赛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深圳市中新赛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中新赛克
股票代码:002912
信息披露义务人名称:平潭综合实验区因纽特投资有限公司
住所:平潭综合实验区金井湾片区商务营运中心6号楼5层511室-1757
通讯地址:平潭综合实验区金井湾片区商务营运中心6号楼5层511室-1757
股份变动性质:股份减持
签署日期:二〇一九年十一月五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
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及其他相关的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有关
规定编写本报告书。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
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的规定,本
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了信息披露义务人所持有的深圳市中新赛克科技股份有限公
司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
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在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
四、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书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除本信息披露义务
人外,没有委托或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中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做
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五、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目录
第一节 释义 ..................................................................................................... 1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 2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 2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
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 5%的情况 .............................................................. 3
第三节 本次权益变动的目的 .......................................................................... 4
一、本次权益变动目的 ............................................................................ 4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未来 12 个月内增加或继续减少其在公司中拥有权
益的股份的计划 ............................................................................................... 4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 5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和比例 ...................... 5
二、本次权益变动的具体情况 ................................................................ 5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权利限制的情况 .............. 6
第五节 前 6 个月买卖上市交易股份的情况 ................................................... 7
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 ..................................................................................... 8
第七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 9
第八节 备查文件 ............................................................................................10
一、备查文件 ..........................................................................................10
二、备查文件置备地点 ...........................................................................10
附表 .................................................................................................................12
第一节 释义
本报告书中,除非文中另有所指,下列简称具有如下含义:
释义项 指 释义内容
公司/中新赛克 指 深圳市中新赛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义务人/因纽特 指 平潭综合实验区因纽特投资有限公司
因纽特通过集中竞价交易合计减持公司
本次权益变动 指 1,504,090 股股份, 占公司总股本的
1.4094%。
深圳市中新赛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
报告书/本报告书 指
变动报告书
《公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交易所 指 深圳证券交易所
元 指 人民币元
1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 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一) 基本信息
1、公司名称:平潭综合实验区因纽特投资有限公司
2、住所:平潭综合实验区金井湾片区商务营运中心 6 号楼 5 层 511 室-1757
3、法定代表人:张伟
4、注册资本:1,000 万元人民币
5、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1145672215093
6、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7、经营范围:对第一产业、第二产业、第三产业的投资;依法从事对非公开
交易的企业股权进行投资以及相关咨询服务;投资咨询。(以上均不含金融、证
券、保险、期货等需审批的项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
可开展经营活动)
8、成立日期:2010 年 12 月 11 日
9、营业期限:2010 年 12 月 11 日 至 2030 年 12 月 10 日
10、股东情况:周游(持股比例 40%)、杨丽璇(持股比例 20%)、陈庚涌
(持股比例 16%)、单孟川(持股比例 10%)、赵强(持股比例 10%)、薛俊鹏(持
股比例 4%)
11、通讯地址:平潭综合实验区金井湾片区商务营运中心 6 号楼 5 层 511 室
-1757
(二) 董事及主要负责人情况
姓名 在因纽特 性别 国籍 长期居 是否取得其他 在公司任职或在其他
担任的职 住地 国家或者地区 公司兼职情况
务 的居留权
2
胡煜 经理 男 中国 北京市 否 北京含元资本管理有
限公司董事长,经理;
南京含元股权投资有
限责任公司总经理,
执行董事;南京含元
创科股权投资有限责
任公司董事长;南京
含元倍数健康产业股
权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董事长。
张伟 执行董事 男 中国 广州市 否 中楷控股集团股份有
限公司财务负责人;
广东安诺药业股份有
限公司董事。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
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 5%的情况
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
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
3
第三节 本次权益变动的目的
一、 本次权益变动目的
信息披露义务人减持所持有的公司股份是由于自身经营需要。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未来 12 个月内增加或继续减少其在公司中拥有权益的
股份的计划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不排除在未来 12 个月内继续减持
公司股份的计划。若今后发生相关权益变动事项,信息披露义务人将严格按照相
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4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一、 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和比例
本次权益变动前,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公司 6,840,000 股股份,占公司总股
本的 6.4093%。本次权益变动完成后,信息披露义务人直接持有公司 5,335,910
股股份,占上市公司股份总数的 4.9999%。
本次权益变动前持股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后持股情况
股东
股份性质 股份数量 股份数量
名称 持股比例 持股比例
(股) (股)
合计持股数量 6,840,000 6.4093% 5,335,910 4.9999%
因 纽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6,840,000 6.4093% 5,335,910 4.9999%
特
有限售条件股份 0 0.0000% 0 0.0000%
二、本次权益变动的具体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的具体情况如下:
股东 减持均价 减持股数
减持方式 减持时间 减持比例
名称 (元/股) (股)
2019 年 7 月 1 日 97.42 355,400 0.3330%
2019 年 7 月 2 日 97.40 249,239 0.2335%
2019 年 7 月 5 日 94.21 234,951 0.2202%
2019 年 7 月 8 日 94.43 64,800 0.0607%
因纽 集中竞价 2019 年 7 月 15 日 95.23 153,800 0.1441%
特 交易
2019 年 10 月 10 日 100.20 3,000 0.0028%
2019 年 10 月 14 日 107.39 270,100 0.2531%
2019 年 10 月 31 日 104.25 39,600 0.0371%
2019 年 11 月 4 日 104.57 133,200 0.1248%
合计 1,504,090 1.4094%
注:本次权益变动比例合计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为四舍五入原因造成。
5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权利限制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本次权益变动所涉及的标的股份不存在质押、冻结或
其他权利限制情形。
6
第五节 前 6 个月买卖上市交易股份的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在签署本报告书之日前 6 个月内,除上权益变动情况外,未
有其他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
7
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
根据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和《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公告
书》,信息披露义务人就股份锁定及减持事项做出以下承诺:
1、自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持
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
2、自锁定期满之日起十二个月内,累计减持公司股份总数不超过公司股票
上市之日所持有公司股份总额的 40%,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格;自锁定期满之
日起二十四个月内,累计减持公司股份总数不超过股票上市之日所持有公司股份
总额的 80%。
减持价格:将不低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的发行价。上述两年期限届满后,
将按市价且不低于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审计基准日后发生权益分
派、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情况的,应做除权除息处理)的价格进行减持。
减持方式: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竞价交易系统、大宗交易平台或深圳证券
交易所允许的其他转让方式减持公司股票。
信息披露:所持股票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将提前五个交易日通知公
司,并由公司在减持前三个交易日予以公告。其减持公司股票时,将严格依照《公
司法》、《证券法》、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执行。如违反以上承诺
进行减持的,其自愿将减持所得收益上缴公司。
3、遵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
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
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严格履行了上述承诺,未出现违反承
诺的行为。本次权益变动不存在与上述承诺不一致的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认为本报告书已按有关规定对本次权益变动的有关信息做
了如实披露,除本报告书披露的信息外,不存在为避免投资者对本报告内容产生
误解而应当披露但未披露的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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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本人(以及本人所代表的机构)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名称(签章):平潭综合实验区因纽特投资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签字):
张伟
日期:2019 年 11 月 5 日
9
第八节 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营业执照;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董事及其主要负责人的名单及其身份证明文件;
(三)中国证监会或证券交易所要求报送的其他备查文件。
二、备查文件置备地点
本报告书及上述备查文件被置于公司证券投资部,供投资者查阅。
10
(此页无正文,为《深圳市中新赛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之
签字盖章页)
信息披露义务人名称(签章):平潭综合实验区因纽特投资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签字):
张伟
日期:2019 年 11 月 5 日
11
附表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基本情况
上 市 公 司 名 深圳市中新赛克科技股份 上市公司所
深圳市
称 有限公司 在地
股票简称 中新赛克 股票代码 002912
平潭综合实验区金井湾片
信 息 披 露 义 平潭综合实验区因纽特投 信息披露义
区商务营运中心 6 号楼 5 层
务人名称 资有限公司 务人注册地
511 室-1757
拥 有 权 益 的 增加 □ 减少 √ 有无一致行
有 □ 无 √
股 份 数 量 变 不变,但持股人发生变化 动人
化 □
信息披露义 信息披露义
务人是否为 务人是否为
是 □ 否 √ 是 □ 否 √
上市公司第 上市公司实
一大股东 际控制人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 √ 协议转让 □
国有股行政划转或变更 □ 间接方式转让 □
权益变动方
取得上市公司发行的新股 □ 执行法院裁定 □
式(可多选)
继承 □ 赠与 □
其他 □ (请注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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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披露义
务人披露前
拥 有 权 益 的 股票种类: 人民币普通股(A 股)
股 份 数 量 及 持股数量: 6,840,000 股
占 上 市 公 司 持股比例: 6.4093%
已发行股份
比例
本次权益变
股票种类: 人民币普通股(A 股)
动后,信息披
变动数量: 1,504,090 股
露义务人拥
变动比例: 1.4094%
有权益的股
变动后持股数量: 5,335,910 股
份数量及变
变动后持股比例: 4.9999%
动比例
信息披露义
务人是否拟
于未来 12 个 是 √ 否 □
月内继续减
持
信息披露义
务人在此前
6 个月是否
是 √ 否 □
在二级市场
买卖该上市
公司股票
13
涉及上市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股份的,信息披露义务人还应当就以下内
容予以说明:
信息披露义务人不是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以下内容不适用。
控股股东或
实际控制人
减持时是否
存 在 侵 害 上 不适用
市公司和股
东权益的问
题
控股股东或
实际控制人
减持时是否
存在未清偿
其对公司的
负债,未解除 不适用
公司为其负
债提供的担
保,或者损害
公司利益的
其他情形
本次权益变
动 是 否 需 取 不适用
得批准
是否已得到
不适用
批准
14
(此页无正文,为《深圳市中新赛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附表》
之签字盖章页)
信息披露义务人名称(签章):平潭综合实验区因纽特投资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签字):
张伟
日期:2019 年 11 月 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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