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赛克:独立董事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2021-08-27
深圳市中新赛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 据 《 关于 在 上市 公 司建 立 独立 董 事制 度 的指 导意 见 》等 有 关法 律 、
法 规 、规 范 性文 件 和《深 圳 市中 新 赛克 科 技股 份 有限 公 司章 程 》、《 深圳 市
中 新 赛 克科 技 股份 有 限公 司 独立 董 事工 作 细则 》等 公 司制 度 的相 关 规定 ,
作 为 深 圳市 中 新赛 克 科技 股 份有 限 公司 (以 下 简称 “公 司” 或“ 本 公司 ”)
独 立 董 事, 本着 对 公司 和 全体 股东 负 责的 态 度, 秉持 实 事求 是 的原 则, 基
于 独 立 判断 的 立场 ,我 们 对公 司 第二 届 董事 会 第十 八次会 议 议案 的 相关 资
料 进 行 了认 真 细致 的 审核 , 并发 表 独立 意 见如 下:
一 、关 于 控 股股 东 及 其他 关 联方 占 用 公司 资 金 、公司 对 外担 保 的 专项
说 明 和 独 立意 见
根 据《关 于 规范 上 市公 司 与关 联 方资 金 往来 及 上市 公 司对 外 担保 若 干
问 题 的 通知 》及《 关 于规 范 上市 公 司对 外 担保 行 为的 通 知》 等的 规 定和 要
求 ,我们 对 公司截 至 2021 年 6 月 30 日 控股 股 东及 其 他关 联 方占 用 公司 资
金 情 况 和对 外 担保 情 况进 行 了认 真 的落 实 和核 查,发 表相 关 说明 和 独立 意
见如下:
1、 经 核 查 ,报 告 期 内 ,公 司 控 股 股 东 及 其 他 关 联 方 不 存 在 违 规 占 用
公 司 资 金的 情 形,也不 存 在以 前 期间 发 生但 延 续到 报 告期 内 违规 占 用公 司
资 金 的 情形 。
2、经核查,截至 2021 年 6 月 30 日,公司不存在为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
关联方、任何非法人单位或个人提供担保的情况,也不存在累计担保情况。
3、 公 司 与 关 联 方 之 间 的 资 金 往 来 及 对 外 担 保 方 面 能 严 格 遵 循 《 公 司
法 》、《 证 券法 》、《 关于 规 范上 市 公司 与 关联 方 资金 往 来及 上 市公 司 对外 担
保 若 干 问题 的 通知 》等 法 律法 规 和《 公司 章 程》、《对 外 担保 管 理制 度》 的
有 关 规 定, 不 存在 违 规行 为 及损 害 公司 和 中小 股东 权 益的 行 为。
二 、 对 《 关于 使 用 闲置 自 有 资金 进 行 现金 管 理的 议 案 》的 独 立 意见
公司及公司全资子公司目前经营情况良好、财务状况稳健、资金充裕,为进
一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在保证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业务正常经营和资金安全的情
况下,在决议有效期内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130,000 万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
金管理投资稳健型、中低风险、流动性高的理财产品或定期存款、结构性存款,
有利于进一步提高公司及全资子公司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资金收益,不会对公
司及全资子公司经营活动造成不利影响,符合公司利益,不存在损害全体股东,
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已履行
相应的董事会审议表决程序,后续将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审议程序合法、合规。
因 此 , 全体 独 立董 事 同意 使 用闲 置 自有 资 金进 行现 金 管理 的 事项 。
三 、 对《关于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公司及公司全资子公司南京中新赛克科技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赛克科
技”)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事项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
利益的情形,且公司经营状况良好,具备较好的偿债能力,不会给公司带来重大
财务风险及损害公司利益,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
法规的规定。
因此,全体独立董事同意公司及赛克科技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为不超过人民
币6.5亿元。
( 以 下 无正 文 )
( 本 页 无正 文 ,为《深 圳 市中 新 赛克 科 技股 份 有限 公 司独 立 董事 关 于第 二
届 董 事 会第 十 八次 会 议相 关 事项 的 独立 意 见》 签署 页 )
独 立 董 事签 名 :
周立柱 肖幼美 乐宏伟
2021 年 8 月 2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