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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中新赛克:关于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的公告2021-08-27  

                        证券代码:002912          证券简称:中新赛克          公告编号:2021-055



            深圳市中新赛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中新赛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
2020 年 8 月 24 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向
银行申请授信额度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公司全资子公司南京中新赛克科技有限
责任公司(以下简称“赛克科技”)拟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由不超过人民币 3
亿元调整为不超过人民币 6 亿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0 年 8 月 25 日在《证
券日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调整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的公告》(公告
编号:2020-052)。

    鉴于上述向银行申请授信的审批额度已到期,公司于 2021 年 8 月 26 日召开
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的议案》,
同意公司及赛克科技拟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为不超过人民币 6.5 亿元。授信业务
品种包括但不限于贸易融资、票据贴现、商业汇票承兑、保函、信用证等。上述
授信额度不等于公司及赛克科技实际融资金额,实际融资金额应在授信额度内以
银行与公司、赛克科技实际发生的融资金额为准。

    本次申请授信额度及授权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有效期12个
月,授信额度在授信期限内可循环使用。公司及赛克科技授权公司总经理凌东胜
先生审核并签署上述授信额度内的文件,由此产生的法律、经济责任全部由公司
及赛克科技承担。上述授信额度内的单笔融资不再上报公司董事会进行审议表
决,但涉及担保的授信事项仍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
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年修订)》及《公司章程》等规定履行
相关审议程序。

    本事项无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深圳市中新赛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 8 月 2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