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赛克: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的公告2021-12-25
证券代码:002912 证券简称:中新赛克 公告编号:2021-077
深圳市中新赛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市中新赛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第三
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于 2021 年 12 月 24 日在南京市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
通知已于 2021 年 12 月 20 日以电子邮件的方式送达各位董事。本次会议由公司
董事长召集并主持,会议应出席的董事 9 人,实际出席的董事 9 人,公司全体监
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本次会议的通知、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
司法》及《深圳市中新赛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调整 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
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其中董事王明意先生作为激励
对象回避表决。
根据《深圳市中新赛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
案修订稿)》的相关规定,经相应调整后,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
予的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为 35.7125 元/股,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
为 24.0900 元/股。
公司独立董事就该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北京市君合(深圳)律
师事务所也就该事项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1 年 12 月 25 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
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调整 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限制性股 票回购价格 的公告》( 公告编号 :2021-079)及在巨潮 资讯网
(www.cninfo.com.cn)披露的《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相关事
项的独立意见》、《北京市君合(深圳)律师事务所关于深圳市中新赛克科技股
份有限公司 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调整及回购注销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2、审议通过《关于 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
售条件未成就暨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其中董事王明意先生作为激励
对象回避表决。
由于公司 2019、2020 年度业绩考核未达到 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第
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以及 52 名原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公司董
事会同意对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 2,001,472 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
公司独立董事就该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北京市君合(深圳)律
师事务所也就该事项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1 年 12 月 25 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
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 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未成就暨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
告编号:2021-080)及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独立董事关
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北京市君合(深圳)律师
事务所关于深圳市中新赛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调整
及回购注销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3、审议通过《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由于公司 2019、2020 年度业绩考核未达到 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第
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以及 52 名原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公司拟
回购注销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 2,001,472 股限制性股票。本次回购注销完成
后,公司总股本由 17,507.1680 万股变更为 17,307.0208 万股,注册资本由人民币
17,507.1680 万元变更为 17,307.0208 万元。
同时,公司对《公司章程》相关条款进行修订,并授权公司相关人员办理工
商变更登记手续。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1 年 12 月 25 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
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
程>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81)及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
露的《公司章程》。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4、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同意公司于 2022 年 1 月 11 日召开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1 年 12 月 25 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
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召开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
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1-082)。
三、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3、《北京市君合(深圳)律师事务所关于深圳市中新赛克科技股份有限公
司 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调整及回购注销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深圳市中新赛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 12 月 2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