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赛克:监事会决议公告2022-03-16
证券代码:002912 证券简称:中新赛克 公告编号:2022-009
深圳市中新赛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市中新赛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第三
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于 2022 年 3 月 15 日在南京市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
议通知已于 2022 年 3 月 4 日以电子邮件的方式送达各位监事。本次会议由公司
监事会主席召集并主持,会议应出席的监事 5 人,实际出席的监事 5 人,公司高
级管理人员列席。本次会议的通知、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及《深圳市中新赛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
规定,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2021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2021 年,公司全体监事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
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等公司制度的规定,从切实维护公司利益和广大股东权
益出发,认真履行股东大会赋予监事会的职责,对公司的经营决策程序、规范运
作情况、财务状况、关联交易及内部控制制度执行情况等方面进行了有效监督,
保障了公司的规范运作和可持续发展。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2 年 3 月 16 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披露的《2021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本议案需提交 2021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审议通过《关于<2021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议《2021 年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
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
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2 年 3 月 16 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
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1 年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
2022-017)及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1 年年度报告》。
公司监事签署了关于 2021 年年度报告的书面确认意见。
本议案需提交 2021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3、审议通过《关于<2021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1 年度,公司实现营业收
入 69,387.75 万元,较上年同期下降 27.27%;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5,626.83 万元,较上年同期下降 77.29%。2021 年末,公司总资产 216,377.94 万
元,较上年同期下降 5.66%;公司净资产 167,983.14 万元,较上年同期下降 4.29%。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2 年 3 月 16 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披露的《2021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本议案需提交 2021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4、审议通过《关于 2021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经核查,监事会认为:2021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
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 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
司现金分红》及《公司章程》、《关于未来三年(2020-2022 年)利润分配计划》
等有关规定,结合了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和未来发展规划,未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
中小股东的利益,有利于公司的正常经营和健康发展。公司监事会同意 2021 年
度利润分配方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2 年 3 月 16 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
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 2021 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专
项说明》(公告编号:2022-013)。
本议案需提交 2021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5、审议通过《关于<2021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报告期内,公司已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体系,
该体系能够遵循内部控制的基本原则有效执行,保证了公司经营活动的有序开
展,切实保护公司全体股东的根本利益。公司《2021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
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体系的建设和运行情况。监事会对《2021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无异议。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内部控制鉴证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2 年 3 月 16 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披露的《2021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深圳市中新赛克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内部控制鉴证报告》。
6、审议通过《关于续聘 2022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担任公司审计机构期间,能够按照《企
业会计准则》和《审计准则》的有关规定对公司进行审计,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
公正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较好地履行了双方合同所规定的责任
和义务。为保证公司审计工作的顺利进行,公司监事会同意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
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2 年度审计机构,负责公司会计报表的审计等相
关工作,聘用期限为一年。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2 年 3 月 16 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
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续聘 2022 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2-010)。
本议案需提交 2021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7、审议通过《关于<2022 年度董事、监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2 年 3 月 16 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披露的《2022 年度董事、监事薪酬方案》。
本议案需提交 2021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8、审议通过《关于预计 2022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4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其中关联监事俞浩女士因在关
联方深圳市创新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担任职务回避表决。
预计公司及公司全资子公司与关联方深圳市创新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2022 年
度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金额为不超过 800.00 万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2 年 3 月 16 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
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 2022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
告》(公告编号:2022-012)。
9、审议通过《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公司及公司全资子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有利于满足正常经营和业务
需要,进一步提高应对外汇波动风险的能力,更好地规避和防范汇率波动风险,
增强财务稳健性。因此,同意公司及公司全资子公司根据实际业务发展情况,在
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的12个月内,使用总额不超过等值5,000万美元开展外汇套期
保值业务。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2 年 3 月 16 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
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公告》(公
告编号:2022-018)。
10、审议通过《关于 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
售条件未成就暨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 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解除限售期
解除限售条件未成就以及授予激励对象中 23 名原激励对象已离职,不再具备激
励资格,上述原因涉及 1,238,490 股限制性股票应予以回购注销。本次回购注销
事项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深圳市中新赛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等相关规定,决策审批程序合法、
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况。
北京市君合(深圳)律师事务所也就该事项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2 年 3 月 16 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
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 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
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未成就暨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
编号:2022-015)及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北京市君合(深
圳)律师事务所关于深圳市中新赛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回购注销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本议案需提交 2021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1、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2、《深圳市中新赛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内部控制鉴证报告》;
3、《北京市君合(深圳)律师事务所关于深圳市中新赛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注销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深圳市中新赛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2 年 3 月 16 日